词条 | 税务代理 |
释义 |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 法律特征税务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进行的。 2.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有独立意思表示的权利。 4.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 业务范围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缴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进行税务检查; 7.建账建制; 8.办理账务; 9.开展税务咨询、税务业务培训; 10.受聘税务顾问; 11.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诉讼等。 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委托代理或行使的以外,不在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之列。税务代理根据代理权限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实行税务代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发挥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随着中国税制体系的日趋健全和税收宣传体系透明度的日益提高,以及一批具有税务代理资格人员的出现,推行税务代理的条件已逐步成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代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随着中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行税务代理已是势在必行。为此,中国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的制度,使其逐步成为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但正由于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的中介事务,涉及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和税务代理人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中国建立税务代理制度必须遵循自愿、公正和严格管理的原则。 特点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如如下几个方面: 1.公正性。税务代理机构不是税务行政机关,而是征纳双方的中介结构,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同时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为被代理人办理税收事宜,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既维护国家利益,又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自愿性。税务代理的选择一般由单向选择和双向选择,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资源选择为前提。 3.有偿性。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他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因此,同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要自负盈亏,有幸有偿服务,通过代理取得收入并抵补费用,获得利润。 4.独立性。税务代理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等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既不受税务行政部门的干预,又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左右,独立代办税务事宜。 5.确定性。税务代理人的税务代理范围,是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的。因此,税务代理人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初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外,代理人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 作用税务代理制度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1.税务代理有利于依法治税 2.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3.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范围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税务代理人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规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5.办理纳税申报和扣减税款报考 6.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审查纳税情况 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除此之外,涉税签证业务范围包括: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签证 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算和财产损失的签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其他涉税签证业务 图书信息书 名: 税务代理 作 者:丁芸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6月1日 ISBN: 9787301163238 开本:16开 定价: 42.00元 内容简介《税务代理》主要介绍当前中国日常税收征管事项的代理实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财务处理,纳税审查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以及代理纳税申报的流程、报表填报方法和资料报关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以“更新、更全、更实用”为基本目标,注重近年来税收和会计领域制度和政策规定的更新,以税务代理的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为基本立足点。 本“21世纪经济与管理规划教材·税收系列”之一,适用于高校财税专业的教学,同时也可作为企业纳税人、中介机构以及税务机关学习和培训的参考书。 作者简介丁芸,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执行所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丁芸教授主要从事财政税收理论与实务研究、近几年主持完成了《社会保障税改费研究》《中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等课题。《关于构建房地产产业税源监控与评价体系的研究》《试论中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获得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学会颁发的全国群众性税收学术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图书目录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税务代理概述 第二节 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 第四节 税务代理的范围与规则 第五节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第二章 税务代理执业规范 第一节 税务代理执业文书 第二节 税务代理执业风险与质量控制 第三章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第一节 设立税务登记代理 第二节 变更税务登记代理 第三节 注销税务登记代理 第四节 扣缴税款登记代理 第五节 外出经营登记代理 第六节 其他事项代理 第四章 税务认定事项代理实务 第一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代理 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代理 第五章 建账记账代理实务 第一节 代理建账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代理建账记账的操作规范 第六章 发票管理代理实务 第一节 发票领购等事项代理实务 第二节 发票审查代理实务 第七章 增值税代理实务 第一节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第三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第八章 消费税代理实务 第一节 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第三节 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第九章 营业税代理实务 第一节 营业税的账务处理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代理实务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代理实务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第十二章 其他税种的代理实务 第一节 土地增值税代理实务 第二节 印花税代理实务 第三节 房产税代理实务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代理实务 第五节 资源税纳税代理实务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实务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代理的操作规范 第十四章 税收筹划 第一节 税收筹划概述 第二节 税收筹划的原则、特征和分类 第三节 税收筹划的基该方法 第四节 税收筹划与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机构税务代理机构是指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即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确认批准的税务师事务所(中心),且在工商机关领取了营业执照的法人组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确认批准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不允许自然人或注册税务师以个人名义承接税务代理业务。有限责任制应具备的条件 : (一)有3名以上符合发起人条件的发起人; (二)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税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三)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税务师 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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