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双边货币互换 |
释义 | 双边货币互换,包括政府间货币互换和商业性货币互换。 政府间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并非出于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而是出于稳定外汇市场、在异常情况下获得流动性便利等方面的考虑。在商业性货币互换协议出现之前,政府间的货币互换协议早就存在。 商业性货币互换通常是指市场中持有不同币种的两个交易主体按事先约定在期初交换等值货币,在期末再换回各自本金并相互支付相应利息的市场交易行为。交易双方所支付款项的货币种类不同;交易中要发生本金的交换;交易双方的利息支付可以同时采用一种计息方式,如双方都以浮动利率支付或都以固定利率支付。 货币互换是一项常用的债务保值工具,主要用来控制中长期汇率风险,把以一种外汇计价的债务或资产转换为以另一种外汇计价的债务或资产,达到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成本的目的。 货币互换三个基本步骤: 易双方先以约定的协议汇率进行本金的互换,再按照原债务的利率进行利息支付的互换,最后在互换到期日,双方以协定汇率换回原本金。以此约定为基础签定的协定称为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协议旨在保持双方贸易正常发展,避免周边金融不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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