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室昉 |
释义 | 简介室昉(920-994) 辽朝大臣。字梦奇。南京(今北京)人。会同初年进士。历仕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四朝。景宗保宁年间拜枢密使,兼北府宰相,加同政事门下平章事。圣宗统和年间,与韩德让、耶律斜轸同辅政,改革时弊。统和九年(991)加尚父。十二年(994)卒,赠尚书令。 文献记载室昉,字梦奇,南京人。幼谨厚笃学,不出外户者二十年,虽里人莫识。其 精如此。会同初,登进士第,为卢龙巡捕官。太宗入汴受册礼,诏昉知制诰,总 礼仪事。天禄中,为南京留守判官。应历间,累迁翰林学士,出入禁闼十余年。 保宁间,兼政事舍人,数延问古今治乱得失,奏对称旨。上多昉有理剧才,改南 京副留守,决讼平允,人皆便之。迁工部尚书,寻改枢密副使,参知政事。顷之, 拜枢密使,兼北府宰相,加同政事门下平章事。乾亨初,监修国史。统和元年, 告老,不许。进《尚书·无逸篇》以谏,太后闻而嘉奖。二年秋,诏修诸岭路, 昉发民夫二十万,一日毕功。是时,昉与韩德让、耶律斜轸相友善,同心辅政, 整析蠹弊,知无不言,务在息民薄赋,以故法度修明,朝无异议。八年,复请致 政。诏入朝免拜,赐几杖,太后遣阁门使李从训持诏劳问,令常居南京,封郑国 公。初,晋国公主建佛寺于南京,上许赐额。昉奏曰:“诏书悉罪无名寺院。今 以主请赐额,不惟违前诏,恐此风愈炽。”上从之。表进所撰《实录》二十卷, 手诏褒之,加政事令,赐帛六百匹。九年,荐韩德让自代,不从。上以昉年老苦 寒,赐貂皮衾褥,许乘辇入朝。病剧,遣翰林学士张干就第授中京留守,加尚父。 卒,年七十五。上嗟悼,辍朝二日,赠尚书令。遗言戒厚葬。恐人誉过情,自志 其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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