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事大主义 |
释义 | 事大主义(朝鲜语:사대주의)是一种儒家的外交理念和政策,特指1392年—1895年朝鲜王朝对中国明朝和清朝称臣纳贡、积极效仿的政策。“事大”一词出自《孟子》中的“以小事大”一语,后来在中国分裂时期(如五代十国时期)常出现于较弱小国家(如南唐、吴越)对较强大国家(如后周、北宋)的外交文书中。后来被引入朝鲜,成为朝鲜王朝时期对华政策的代名词。如朝鲜礼曹中“事大司”居于各司之首,近代朝鲜开港后主张效忠清王朝的官僚集团被称为“事大党”,朝鲜对明清王朝的奏表中也经常出现“事大”一词等。 出处原文“事大”一词语出《孟子·梁惠王》下篇:孟子对曰:“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是故汤事葛,文王事昆夷。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故太王整事獯鬻,勾践事吴。以大事小者,乐天者也;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乐天者保天下,畏天者保其国。《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解释孟子回答说:”只有仁人能以大国的地位侍奉小国,所以商汤曾侍奉葛国,周文王曾侍奉昆夷。只有聪明的人能以 小国的地位侍奉大国,所以周太王曾侍奉獯鬻,勾践曾侍奉吴国。能以大国地位侍奉小国的,是乐于听从天命的人;能以小国地位侍奉大国的,是畏惧天命的人。乐于听从天命的能安定天下,畏惧天命的能保住他的国家。正如《诗经》上说的:‘畏惧上天的威严,才能得到安定’。” 概况事大主义最早运用在中国。《周礼·夏官·司马》有言:“比小事大,以和邦国。”东汉·郑玄注:“比犹亲。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相合和也。”西晋·孙楚《为石仲容与孙皓书》:“见机而作,《周易》所贵;小不事大,《春秋》所诛。”《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四年》:“若以元昊于北朝失事大之体,则自宜问罪。”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吴越等南方小国面对已统一北方的后周、北宋等大国,被迫称臣纳贡,他们称这种政策为“事大”。如《新五代史》卷六十二,南唐世家曾记载:“(南唐中主李璟)尽献江北地,世宗(周世宗柴荣)许之……始赐璟书曰:‘自有唐失御……倘坚事大之心,必不迫人于险。’”。又如《类说》卷五三引宋杨亿《谈苑》:“开宝中王师围金陵,李后主遣徐铉入朝,对于便殿,述江南事大之礼甚恭,徒以被病,未任朝谒,非敢拒诏。太祖(宋太祖赵匡胤)曰:‘不须多言,江南有何罪,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在朝鲜王朝,“事大”成为朝鲜对华政策的代名词。朝鲜世宗时,崔万里等上疏称“我朝自祖宗以来, 至诚事大,一遵华制”。而1876年朝鲜开港后主张效忠清王朝,反对日本进入的人则被称为“事大党”。无论是朝鲜古代机构礼曹(相当于中国的礼部)还是近代机构“统理机务衙门”,负责处理对华关系的“事大司”居于各司之首。“事大”一词被广泛应用于朝鲜与中国有关的文书中。 事大主义的形成与传统的华夷秩序有密切的关系。事大主义是儒家一种外交理念,是小国保存自身、应对大国的策略。它发端于东周,广泛存在于古代的儒家文化圈之内。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王朝中亦存在于分裂时期诸政权之间、周边藩国与中央王朝之间。而在朝鲜半岛与中原王朝交往中尤其重要。朝鲜王朝高举事大主义的大旗,诚心事奉中原王朝。政治上它依从儒家礼仪制度,按照明朝的政治制度组织国家,正如朝鲜古书《象院题语》中所说:“虽在海外,三纲五常,中国一般了;敦行孝悌,遵守礼法,刑政法度,依着大明律条行。”外交政策则奉行朝贡之策,思想文化上归依中华文化。所以朝鲜将宗主国中国奉为“天朝”、“中华”,而自称为“小中华”,如《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称:“吾东方自箕子以来,教化大行,男有烈士之风,女有贞正之俗,史称小中华。”。这就是所谓的“小中华思想”,也是事大主义的重要体现之一。 现在情况1895年朝鲜高宗宣誓《洪范十四条》,第一条即称“割断依附清国之虑念,确建自主独立之基础”。朝鲜半岛与中华帝国上千年的宗藩关系就此终结。1896年,朝鲜更是拆毁了迎接中国“天使”的迎恩门,改建为巴黎凯旋门式的“独立门”,以庆祝脱离中国独立。朝鲜半岛正式开始与事大主义决裂。 今日,事大主义被韩国当代的部分学者认为是朝鲜王朝末期妨碍朝鲜近代化的原因之一。事大主义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受到公开批判,朝鲜历史书籍中称“李朝奉行事大投降主义”,认为不是民族自主的体现,1956年朝鲜领导人金日成表示既要反对亲苏派(即“莫斯科派”)的“教条主义”,也要反对亲华派(即“延安派”)的“事大主义”。朝鲜劳动党所提倡的主体思想即一种否定事大主义,追求自我做主的思想理论。现在“事大主义”在朝鲜已少被用作亲华的代名词了,而成为亲美的代名词。如2008年4月15日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访问美国时,朝鲜《劳动新闻》就称李明博访美为“亲美事大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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