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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示众文化
释义

“示众文化”说到底是所有对人的惩罚方式中最为残酷和最为暴虐的一种,其以把人的尊严彻底摧毁的方式,完全打到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这比任何肉体的惩罚和伤害都更为严厉。残酷地羞辱你的人格,让你在大众的瞩目中尊严丧尽,这是最为折磨人的一种惩罚方式。在“示众文化”的社会学语境里,人作为个体的尊严荡然无存,权利尽失。

要害:

侮辱人格,使你失去一切自尊。

表现形式:

示众,包括悬头示众,游街示众,罚站示众等等。

示众文化是很带有传统性的,比如:

奴隶社会→对奴隶烙印示众、刺字示众,对罪犯车裂示众(五马分尸)、剐刑示众(现在实行注射死亡);

封建社会→暴尸示众(不许收尸)、悬头示众;

民国时期→杀头后悬挂城头示众;

土地革命时期→游街示众;

文革时期→游街、戴高帽、挂牌、戴黑袖章;

现实表现→学生罚站、超市示众、违反交通规则罚路口指挥。

案例:

杭州某超市对偷商品的顾客游街示众,造成少女自杀。杭州17岁姑娘张静,因为在下沙物美超市偷了一瓶护手霜和一瓶面膜而被超市方拉进办公室询问,并拉出去游街,最终不堪其辱而服毒自尽。(《现代金报》4月19日消息)

在影视片中,尤其是港片或者国外的警匪片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被警方用黑布蒙住头拉出去的场面。即使是在国内,近年来,警方也在很多时候采取这种做法。任何人没有经过司法途径认定为罪犯之前,都只是嫌疑人。作为执法方,用黑布蒙头,是对嫌疑人人格的一种尊重和保护。这种人性化的以人为本的做法,显然更能体现出一个法制社会的文明程度。

从法律角度来说,只有公安机关在案件需要时,才能对公民进行传唤、盘问等。除此之外的其他人或者群体,如果对“嫌疑人”进行强制调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就涉嫌非法拘禁。也就是说,其他人没有限制别人自由的权利。根据报道的“张静事件”,事主一方的物美超市,自设公堂进行询问调查索赔,本身就超出了法律许可的权限,其做法有明显的违法嫌疑。而之后超市方拉着年仅17岁的嫌疑人出去游街,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对个人人格进行侮辱的行为,更让我们看到了一种“示众文化”死灰复燃的迹象。

中国几千年来,“示众文化”始终是一种主流文化。在电视剧《封神榜》中,就有把敌人的头颅挂在城墙上的镜头,我们不妨可以把它看作“示众文化”的开山之祖。把敌人的脑袋或者尸体挂在城墙上供大家瞻仰,甚至把死去的人从棺材里挖出来曝尸,直至文革期间,给你头上带个高帽子,胸前挂个大牌子,几个人在后面推推搡搡,动不动踢你几脚,还要你自己口中念念有词地唠叨诸如什么“我是牛鬼蛇神”之类的怪诞语言。也就是说,中国自有史以来,几千年的文化发展,从来就不缺乏“示众文化”的点缀。

评议:

“示众文化”说到底是所有对人的惩罚方式中最为残酷和最为暴虐的一种,其以把人的尊严彻底摧毁的方式,完全打到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这比任何肉体的惩罚和伤害都更为严厉。残酷地羞辱你的人格,让你在大众的瞩目中尊严丧尽,这是最为折磨人的一种惩罚方式。在“示众文化”的社会学语境里,人作为个体的尊严荡然无存,权利尽失。

作为一种古老的缺乏法理支持的圣人治国理念,“示众文化”显然是一种缺乏人性化的惩戒方式,与现今社会法制化的大势完全格格不入,甚至是背道而驰的。“示众文化”,缺乏法理支持,无视个人尊严和人格,完全不符合人性化的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的主旨,相反,恰恰却只能成为法制建设的绊脚石。在张静事件中,当事一方的超市不但不具备执法的权力,而且更以示众的方式,拉未成年人进行游街示众,不但让我们感受到了个人权威对法制的挑战,更让我们嗅到了一股“示众文化”死灰复燃的封建余孽味儿。

——以上内容均引自网易“则鸣”的博客,特此声明,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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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