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史莲喜 |
释义 | 史莲喜,女,汉族,1952年1月生,河北景县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履历1968.12——1973.11,天津市棉纺三厂细纱车间工人、团支部书记、生产班长。 1973.11——1975.02,天津市棉纺三厂团委干事。 1975.02——1976.12,天津市棉纺三厂团委副书记、书记。 1976.12——1982.04,天津市棉纺三厂团委书记、政治处负责人。 1982.04——1983.09,共青团天津市委秘书长(其间:1982.04—1984.10在天津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3.09——1987.06,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1981.10—1984.09在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7.06——1988.09,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纪检组组长; 1988.09——1993.10,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其间:1989.09—1990.01在天津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习,1990.08—1991.01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3.10——1994.12,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1994.12——1996.08,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常务副书记(正局级)、管委会副主任(其间: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06,天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8.06——2002.04,天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1995.09—1998.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在职学习)。 2002.04——2002.06,天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02.06——2002.09,天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02.09——2012.02,天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12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史莲喜同志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职务。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讲话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这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要求,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坚持以用为本,着力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我们必须坚持以使用为导向,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大力培养、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帮助他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他们不断创造新知识、发明新技术、创建新学科、开拓新产业,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发挥聪明才智。这也是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 要积极搭建事业平台,支持创新型科技人才建功立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创新型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空间,特别是要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吸引和凝聚创新型科技人才,为他们施展才华、实现价值、成就事业提供广阔的舞台。 要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引导创新型科技人才投身创新实践。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扶持科技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同时,要建立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人才、识别人才的机制;改革创新型科技人才选拔使用方式,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产权激励机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激发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 要大力弘扬创新精神,营造有利于创新型科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科技创新必须允许和宽容失败。要倡导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宽容失败、团结协作的创新精神,营造科学民主、学术自由、严谨求实、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发挥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要深入宣传科技创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崇尚创新的社会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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