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冬十月,始置名号侯” 裴松之注引三国晋王沉《魏书》:“重名号侯爵十八级……五大夫十五级,铜印环纽,亦墨绶,皆不食租。”
2.指地主收取田租剥削农民而生活。 彭湃《海丰农民运动》:“呀!这是命中注定的,食租的久久是食租,耕田的久久是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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