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石应岳 |
释义 | 人物生平简介石应岳,明嘉靖二十年(1541)生,字钟贤,号介峰,龙岩人。明隆庆五年(1571)举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后授户科给事中、礼科给事中,又先后任长南太仆、应天府尹、顺天府尹、兵部侍郎、户部侍郎,与明代海瑞为同朝的著名清官。应岳公相貌丰神明秀万历三十六年(1608)十月病逝,死后被追赠为户部尚书。龙岩人尊称他为“石爷”。明代名宦黄道周给他立传。 事迹隆庆四年(1570年)中举人,次年为进士,业儒起家入仕,入中秘,补礼科给事中,擢掌户科,后为礼科都给事中。后执掌户部,考虑到皇室繁衍,国库禄食难以赡养,引导皇室经科考入仕,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又鼓励百姓就业解困。后升任太仆少卿、长南太仆、主马政,请豁免江南宿逋草料三万四千多担,百姓感恩。后晋升应天府尹、顺天府尹,故石氏故居(第四房居所)称“两京兆第”。“两京兆第”中厅悬匾“金马玉堂”,上厅悬匾“治艘劻勷”,反映了龙岩石氏在镇海卫驻守、建立海军、匡扶明室之功绩。应岳任应天府尹期间,与时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使的海瑞交往甚密,两人互相配合,不畏权贵,严惩贪官污吏,使墨吏望风解绶,京都人流传民谣“总宪(海瑞)清如水,京兆(石应岳)白如霜。”后留京提督操江协理院事,擢少司马,给吴英等冤狱平反,正国法,绝馈遗,权贵畏惧。最后诏为司徒之职。应岳以母年高乞归岩,得准,他竟庆幸“余身今为亲有也。”在龙岩家乡,“为政于家,为德于乡”,为官数十年,谢世时,“一辞明节,清风仅有图书”,野老不知其为公卿。应岳公生于明嘉靖辛丑(公元1541年)九月十九日,卒于明万历戊申年(1608年)十月廿二日,葬于龙岩曹溪软桥永潭洋“盘蛇”;下葬时,朝廷派参议闵梦得前来祭拜,赠“户部尚书”。所著有《石司徒文集》、《石司徒奏议》等若干卷。 应岳以廉正直谏著称,先后上疏十余次,请节约宫庭开支以充裕国库,广建宗藩、节制赏赐等。任应天府尹时,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配合,严惩贪官污吏。民间流传“总宪(指海瑞)清似水,京兆(指应岳)白如霜”。 后代现有子孙龙岩石氏。 历任官职户科给事中、礼科给事中、长南太仆、应天府尹、顺天府尹、兵部侍郎、户部侍郎、死后被追赠为户部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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