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石家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释义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石家庄市计划生育协会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拟订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及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四)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

(五)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工作,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工作。

(六)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调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九)编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查违反《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各种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一)根据计生协章程拟定各级计生协组织发展原则,指导基层计生协建设;发展计生协会员(团体会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做好各级计生协换届工作;负责本级计生协理事单位的联络沟通。

(十二)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发展人口福利事业,组织实施“幸福工程”、“少生快富工程”等项目,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十三)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深入开展村(居)民自治,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协会)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财务审计等工作;编制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拟订国家及省补助我市经费和市级事业经费、避孕药具费使用方案;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承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宜。

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建议;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应诉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违法行政重大案件,协助有关处室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需报上级审批的政策性照顾生育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初审及生育证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审核工作;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并监督实施。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指导基层部门、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考核、评估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发展规划与统计信息处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工作;编制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评估办法;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有关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工作;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宣传教育处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宣教中心和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协调人口理论学习与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各级人口学会的日常工作和对县(市)、区级人口学会的指导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科学技术服务处

组织编制并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计划;规范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推动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管理;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协调指导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网络体系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全市性表彰工作。

项目工作处

联合、协调、整合社会资源,为群众提供生产、生育、生活服务;建立生育关怀救助公益金,完善独生子女夭亡数据库,以项目化管理方式,组织开展生育关怀亲情牵手、计划生育保险、贫困救助、生殖健康、关爱女孩、关怀计生工作者、预防“艾滋病”、青春健康教育、志愿者服务、扶贫帮困等项目活动;实施“幸福工程”、“少生快富”“乳腺健康”等项目工作;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会员工作处

根据计生协章程拟定各级计生协组织发展原则,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发展计生协会员(团体会员)队伍、志愿者队伍,指导基层计生协制度建设、会员活动阵地建设;做好本级计生协换届并督导各级计生协搞好换届工作;组织指导基层计生协开展争先创优和评比表彰活动,对基层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指导开展由村(居)计生协承做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负责对计生协专职干部、会员及会员小组长开展具有群众工作特色的培训;负责本级计生协理事单位的联络沟通。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石家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行政编制48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常务副会长1名(由主任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计生协秘书长、纪检监察室科级领导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8: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