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施真强 |
释义 | 施真强,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湖北钟祥人,1990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共襄樊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襄阳陆军预备役炮兵旅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预备役大校。 履历1982.09——1986.07,湖北黄冈农校学习; 1986.07——1988.12,湖北钟祥县胡集区农技站、区公所、转斗管理区、转斗村和县农牧局、畜特技术中心干部; 1988.12——1989.10,湖北钟祥县委农工部、财办干部(其间:1988.09—1989.06参加深圳大学大众传播专业函授学习结业); 1989.10——1991.09,湖北钟祥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1991.09——1993.02,湖北钟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其间:1989.09—1992.06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自修考试专科学习毕业); 1993.02——1995.02,湖北钟祥县政府办公室副局级研究员; 1995.02——1996.03,湖北钟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副主任(其间:1995.03—1995.04荆沙市委党校县市区局级干部进修班培训学习结业); 1996.03——1997.08,湖北京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副县级)(其间:1993.09—1997.06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自修考试本科学习毕业); 1997.08——2001.03,湖北京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其间:1998.09—1998.11湖北省委党校县市区长任职培训班学习结业); 2001.03——2001.12,湖北京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1.12——2006.01,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省青联副主席(其间:1997.09—2003.06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2.10中央团校新任职省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学习结业;2003.08—2003.09全国青联中日青年友谊计划第17批访日“百人团”赴日本考察学习,任分团长;2005.03—2005.04湖北省委党校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结业); 2006.01——2006.02,湖北襄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6.02——2008.04,湖北襄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警监,武警襄樊支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其间:2006.06—2006.12美国Duke大学公共政策学院访问学者); 2008.04——2008.06,湖北襄樊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警监,武警襄樊支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8.06——2011.12,湖北襄樊(2010.11更名为襄阳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襄阳陆军预备役炮兵旅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预备役大校(其间:2005.09—2010.06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学习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1.12-- 当选为中共襄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襄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市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 相关施真强对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提出四“要求”2008年5月12日上午,全国、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后,襄樊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施真强,就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对如何做好襄樊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在动员会上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落实领导深化认识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襄樊市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政府的工作任务,需要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配合完成。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襄樊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襄樊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襄樊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襄樊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因此,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关系到各级政府职能的转变,关系到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关系到襄樊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准确定位,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李宪生副省长的要求,在5月底以前组建普查机构,全力以赴地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二、落实经费加强保障 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离不开必要的资金和物资保障。按照国务院的决定,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但从各地上报的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看,有些县(市)区普查经费至今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有些县(市)区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但额度明显偏小;还有的预算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这一问题,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抓紧核定普查经费,并将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绝不能因为经费不落实而影响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精打细算,节俭办事,充分发挥普查经费的效益。 三、落实任务加强配合 经济普查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襄樊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专门研究下发了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了工作经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直接关心,分管领导同志要具体牵头负责,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编办、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督促本系统按时提供普查相关的单位行政登记资料,配合各级普查办公室搞好单位清查、核实、认定和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普查工作的指导,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对因工作原因给普查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四、落实措施确保质量 襄樊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市经普领导小组要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按照细化的职责清单逐一检查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精心筹划,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把普查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好。要强化质量意识,在普查的各个环节都要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要准确把握经济普查的难点和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普查质量的各种因素,采取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严密防范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等问题,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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