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圣谕碑 |
释义 | 位于广汉房湖公园内的圣谕碑,为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张献忠攻克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后,于大顺二年(公元1644年)下令为其扬威所立。碑身高2.1米、宽1米、厚0.2米。碑正面上方镌刻精美龙纹和“圣谕”二字,下为阴刻“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字样。落款为“大顺二年二月十三日”。碑的背文原系严锡命作圣谕六言注释,后被南明平冠将军杨展于隆武二年(公元1646年)改刻为诬蔑张献忠屠汉州“戮数十万”的“万人坟碑记”,目前仅存于广汉的圣谕碑是研究张献忠起义的宝贵资料,该碑已被收入《中国历史名胜大词典》一书。1991年4月被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德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雒城镇房湖公园东南隅·明代·市文物保护单位] 碑红砂石质,原立于广汉市西门外万人坟前,1934年移至公园内,1956年建亭保护。坐北向南。碑高2.1米,宽1米,厚0.20米。碑首刻有龙文,额题“圣谕”。碑文楷书竖排阴刻“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字径0.10米,字距3厘米,落款为“大顺二年(1645)二月十三日”。碑阴原为阎锡命的圣谕六言注释,后被南明平寇将军,于隆武二年(1646)改刻为万人坟碑记。碑文为“崇祯十七年(1644),逆贼张献忠乱蜀将汉州人杀戮数十万,于奉命平寇复省,提兵过此痛彼白骨,覆以黄壤,爰题曰:“万人坟”是用立石。挂平寇将军印左都督杨展题。字迹风化剥蚀严重。1991年4月被公布为德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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