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圣域逍遥阁 |
释义 | 圣域逍遥阁是以博爱、和谐、逍遥、进步为主旨的社团组织,组织会员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并参与社团的一些活动。 书房名称辽东隋昀玑创立的书房,同时创历年号,逍遥阁内使用逍遥纪年。2006年正月初一为逍遥元年一月初一日。 社团组织以博爱、和谐、逍遥、进步为主旨。 圣域逍遥阁 阁规总则:圣域逍遥阁铭处圣域之中,行逍遥之道。中华大地,物华天宝;文化渊远,人杰地灵。阁中英才:采天地之灵气,崇仙神以修德;博群书之精华,尚先人以怡情。 圣域之处,不容半点污秽;逍遥之行,不避世间常规。阁中观书,昼读夜归,以茶一壶,填吾心扉;纵心所思,智虑单纯,阁中著作,《心志》尽归。 以一曲“紫禁幽梦”,展凌云之壮志;以一首“婧厢玉”,舒悠伤之情怀。诗词歌赋应明,经史子集须晓。以一介书生之名,闯荡于四海江湖。虚心谦忍,天下人人平等;不耻下问,天下人人先生。 愿凭圣域逍遥之地,出天下圣贤之才。 昀玑呓语,箴为阁铭。 第一则:加入第一条:须有字(可以没有号) 第二条:必须使用圣域逍遥阁年号 ⑴年号由圣域逍遥阁主人制定。 ⑵一位主人只可以定一个年号。 第三条:必须表示愿意背诵《圣域逍遥阁铭》 第四条:必须接到主人发出的邀请函 ⑴可以由个人名义致函圣域逍遥阁,提出入阁申请。——必须注明姓,名,字,(号,)性别,年龄,学校(或工作单位),加入目的。 ⑵收到邀请函请在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则:宗旨第一条:本阁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用宪法赋予之结社权,结成“圣域逍遥阁”,本阁以提高阁内文人文学素养与道德修养为宗旨 第二条:必须听从圣域逍遥阁主人的决定 ⑴尽己所能执行主人所下“谕”令。 第三条:不做有损圣域逍遥阁名望之事 ⑴遵守社会公德(即不能闯红灯,不能不走斑马线,不能随地吐痰等)。 ⑵遇事持“忍”与“仁”——忍,是别人对你不好须控制;仁,是博爱胸怀勿择人。 第四条:爱圣域逍遥阁(本条以自我感悟为主,不作具体规划) 第三则:活动第一条:组织游学(即出游) ⑴由圣域逍遥阁主人制定具体规划。 ⑵出游应纪律严明,不损圣域逍遥阁之名。 ⑶出游应书写感怀。 ⑷经费由圣域逍遥阁经费支付。 第二条:宣传 ⑴复印宣传环保、道德、文学等传单分发阁内文人及亲朋好友。 ⑵经费由圣域逍遥阁经费支付。 第四则:经费以收取的圣域逍遥阁文人经费为主,暂定为每人每月十元,保存于圣域逍遥阁紫焰文人之手(资历较深且距主人较近)。 帐目为主人以及保管经费的文人各一份,定期一年或一季书于《圣域逍遥阁志》上,并转发使阁内文人尽知。 第五则:组织机构一、主人一名,先主人亡故或退出,由阁内公选,选出新圣域逍遥阁主人。 ⑴主人——职权,具有:同意加入权、拒绝加入权、逐文人出阁权、活动组织权、阁中资金使用决定权(仅可以决定是否使用)、帐目审核权。 二、紫焰文人一名,由主人任命,将远离主人时,将帐目与余款上交圣域逍遥阁主人,主人在两日之内需任命新一任紫焰文人。 ⑴紫焰文人——职权,具有:同意加入权、拒绝加入权、阁中资金使用决定权、帐目审核权、劝谏权、废除主人权。 三、文人,加入圣域逍遥阁即为圣域逍遥阁文人。 ⑴文人——职权,具有:同意加入权、拒绝加入权、劝谏权、废除主人权。 (注:废除主人权:当阁中文人全部之三分之二决定废除主人,即可以废除) 第六则:退出第一条:本阁允许退出 ⑴阁中文人发表《退阁声明》即退出圣域逍遥阁。 ⑵主人可以将文人逐出圣域逍遥阁。 第二条:本阁对亡故者赠谥(由主人赠谥,以美谥为主) 附:圣域逍遥阁文人有义务每月给主人写一封信,信中含有最近佳作(总言五千言左右) 允许附加条款 逍遥三年一月初一日 正式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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