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沈阳市信息协会 |
释义 | 沈阳市信息协会成立于1985年,是经沈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由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从事信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中介服务组织,本着“平等、互利、共享”的原则。开展各项信息交流与合作活动。主管单位为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沈阳市经济信息中心。 协会简介沈阳市信息协会是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信息部门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市性社会团体。该协会联系单位是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沈阳市经济信息中心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促进全市信息事业的发展,在政府和信息行业、经济、科技、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信息科学、技术水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沈阳市信息协会是从事经济、科技、社会信息的科研、生产、流通、服务的单位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市性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本协会的宗旨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促进信息事业的发展,在政府和信息行业、经济、科技、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信息科学、技术水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协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实效原则,开展各项信息咨询服务活动,推进信息社会化、商品化、产业化。 主要任务1、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全市信息行业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向市政府和有关领导机构提出建议。 2、积极组织全市各类信息机构、会员单位之间协作,利用信息网络平台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3、组织全市信息行业、信息服务业、中介机构的诚信评估认定,为诚信企业创造商机。 4、协助政府、企业进行招商引资,建立网上资金项目平台。 5、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建立稳定联系,为会员提供交流机会。 6、利用会刊《沈阳经济信息》《信息内参》为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济信息,宣传会员单位。 7、组织会员单位和社会的相关培训,培养社会急需人才。 8、组织信息资源和咨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9、组织会员和社会力量对信息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开展学术和实践经验的交流。 10、组织调查研究,编印信息书刊和资料。 11、组织有关单位合作开发、交流和推广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基础工作的建设。 12、宣传普及信息知识,组织信息技术、经济和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 13、建立和发展与国内外信息组织和团体的联系;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委托的有关信息工作的任务。 协会成立二十年来,集中了沈阳地区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信息咨询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信息部门的大批会员。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下,以实现沈阳市提前进入小康社会为目标,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息环境,真正发挥了在政府和信息行业、经济、科技、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进一步提高信息科学技术水平,为沈阳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沈阳市信息协会连续多年被沈阳市政府评为先进社团。 业务范围1、研究并向政府和有关领导机构提出我市信息化和信息行业的前景规划、政策法规、体制建设等建议; 2、协助推进政府、企业和社会信息化; 3、研究信息标准化、信息服务标准化、信息安全、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库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政府立法,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4、编辑出版信息书刊,建立协会信息网络; 5、组织信息管理与技术人才的培训; 6、建立与国际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出国考察,促进国内外信息合作与交流; 7、协助政府和社会招商引资。 组织机构1、本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的产生,由有关单位协商推荐,会员大会通过。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2、理事会的职责是修改协会章程,推选常务理事,决定协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工作报告,审批增补理事。 3、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推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决定协会重大工作事项,确定会费收取标准,审批协会财务预算和决算。 4、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其职责是贯彻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提出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需要讨论的议题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办理协会日常工作。 协会主办的刊物为:《沈阳经济信息》(双月刊)。沈阳市信息协会的网站中文名为沈阳市信息协会。 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沈阳市信息协会是从事经济、科技、社会信息的科研、生产、流通、服务的单位自愿组成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市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促进信息事业的发展,在政 府和信息行业、经济、科技、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信息科学、技术水平,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本协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实效原则,开展各项信息咨询服务活动,推进信息社会化、商品化、产业化。 第四条 本协会挂靠沈阳市计划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沈阳市经济信息中心。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沈阳市信息协会的任务: 一、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信息行业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向市政府和有关领导提出建议。 二、积极组织全市各类信息机构、会员单位之间协作,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在遵守国家法律和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组织信息交流和开展咨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四、组织会员和社会力量对信息理论和时间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开展学术和实践经验的交流。 五、组织调查研究,编印信息书刊和资料。 六、组织有关单位合作开发、交流和推广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基础工作的建设。 七、宣传普及信息知识,促进信息市场的发育和繁荣,推进信息公益事业的发展。 八、组织信息技术、管理和经济分析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建立和发展同国内外信息组织和团体的联系,促进国内及海外信息合作与交流。 十、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委托的有关信息工作的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协会会员主要是团体会员,适当吸收个体会员。我市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市外单位的驻沈机构,凡有信息工作机构的单位和从事信息工作的专家学者均可申请为本协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入会须提出申请,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义务,经协会秘书处批准,即可成为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有权享受协会的优惠待遇; 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 四、优先获取协会的刊物、资料及所需的信息; 五、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关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三、提供信息资料和工作经验; 四、承担和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五、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的产生,由有关单位协商推荐,会员大会通过。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理事会的职责是修改协会章程,推选常务理事,决定协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工作报告,审批增补理事。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推选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决定协会重大工作事项,审批专业委员会的设立,确定会费收取标准,审批协会财务预算和决算。 第十一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其职责是贯彻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提出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需要讨论的议题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办理协会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沈阳市信息协会以团体名义加入中国信息协会。 第十三条 市属有条件有关的委办局(公司)可以发 起组建本协会的专业委员会,在本系统内发展会员。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四条 本协会为非赢利机构,其经费来源主要是: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开展咨询等业务收入; 三、有关单位、团体的资助与馈赠。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协会的终止,须事先召开理事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并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和核准登记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协会常务理事会。 成为会员综述本协会会员主要是团体会员,我市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外埠驻沈机构等,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会员入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秘书处初审,报协会理事会批准。 会员的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协会活动,有权享受协会的优惠待遇; (3)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咨询服务; (4)优先获取协会的刊物、资料及所需的信息; (5)对会员单位举办的相关活动,本协会给予配合和支持; (6)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会员的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 (2)关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4)承担和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 (5)按时交纳会费; (6)加入沈阳市信息协会,需要填写会员登记表,加盖公章。会员登记表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向沈阳市信息协会直接索取。 会员待遇1、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享受免费信息化技术支持和建议,包括网络建设、办公自动化、客户关系管理、ERP(企业资源计划)等方面的咨询、建议和服务以及计算机和网络故障解决的技术支持。 2、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可以享受免费网站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网站维护、域名申请、域名续费、虚拟空间申请、域名解析、网站推广、建立企业邮局等服务。 3、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可以享受软件购买的优惠价格(例如小蜜蜂财务软件可以享受8折优惠等)。 4、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可以在《沈阳经济信息》杂志上对企业、产品进行宣传(《沈阳经济信息》主要面向市政府、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等市直机关、委办局发行。) 5、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可以在沈阳政府网、沈阳信息协会网等网站上进行宣传。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