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机构是随着特区建设的发展逐步组建和完善的。1978年8月,深圳只有交通警17人,编为一个交通班,隶属于深圳市公安分局治安股。1979年12月正式成立深圳市公安局交通大队,属正科级建。1982年12月升格为正处级建制,编为深圳市公安局第七处(又称深圳市公安分局交通大队)。1990年12月成立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亦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局级建制。1995年8月,市公安局对内设机构及人员进行了"三定"定编。之后,交管局机构设置也陆续相应增设调整;1997年7月,成立了惠盐高速公路大队和梅观高速公路大队。1999年5月,同乐高速公路大队入编。1999年6月,蛇口大队与南山大队合并,称为南山大队,增设蛇口中队。1999年10月,车管处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更名:政秘科更名为审批科,牌证科更名为受理科,档案科更名综合督导科,审验科更名为检审科,考验科更名为考试科。2002年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又更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机构职能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车、路、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也逐步扩展。八十年代初,交通大队只负责路面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及违例处理工作。1985年后,随着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车管业务权限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管理,形成了路面交通和治安管理、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和违例处理、交通设施和停车场管理、交通法制及安全宣传教育等五个层次多方位的管理格局。 机构设置指挥处 政秘处 交通管理处 车辆管理处 交通科技处 指挥科 勤务科 宣传科 交通拯救中心 秘书科 行政科 法制科 政工监察科 违例处理科 事故处理科 涉外事故处理科 停车场地管理科 道路使用管理科 非机动车管理科 政秘科 档案科 审验科 考试科 机动车管理科 驾驶证管理科 训练考核场 文锦渡、皇岗、盐田分所 龙华、龙岗、松岗分所 科技管理科 计算机管理科 交通监控管理科 交通科研所 罗湖大队 福田大队 口岸大队 南山大队 同乐大队 盐田大队 龙岗大队 机动大队 宝安大队 梅观大队 惠盐大队 机动巡逻大队 地址信息地址:深圳市莲花支路1006号邮编:5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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