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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深圳市地税局
释义

单位简介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目前,市局机关内设12个处室和2个事业单位,在全市设置18个基层局。其中,特区内设置了罗湖、福田、南山、盐田4个区地方税务局和保税区地方税务局、蛇口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及第一、二、三稽查局;特区外设置了宝安、龙岗区地方税务局,第四、五稽查局;2007年,成立了税源管理局和纳税服务局,分别负责税源分析、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管理工作;2009年底,依据征管法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规定,设立了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和坪山新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有正式干部职工2239人,其中,大专学历574人,占总人数的25.6%;本科学历1166人,占总人数的60%;研究生学历274人,占总人数的12.2%;党员1748人,占总人数的78.1%。

税费征收范围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全市范围内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不含金融保险行业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1个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2项费的征管。同时,还负责代收费3项,包括代市水务局征收堤围防护费、代市总工会征收工会经费和代省地税局征收在深省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目前,全局管辖纳税户58.69万户,比机构成立初期的12万户增加了近4倍,其中企业37.29万户、个体20.49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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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