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申绍英 |
释义 | 陕北红军: 1920年出生,山西洪洞县人。1938年,从延安到洛川县胡村一带的八路军随营学校学习,毕业后获得“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校第四期毕业证书”,后分配至冀鲁豫,进行平原作战。1940年12月,任冀鲁豫军区第四军分区独立团组织干事。1943年4月,任鲁西南军分区侦通连连长。1944年3月份,冀鲁豫五分区定陶县游击大队和县大队合并,组建五分区第四(定陶县)基干大队,申绍英任三连指导员。后任冀鲁豫军区五分区(鲁西南)二十团一营营长。1945年9月,率部血战,解放曹县战斗。1945年10月,任冀鲁豫军区五分区十四团副团长。1947年4月,任冀鲁豫五分区十四团团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冀鲁豫新编独三旅8团团长、人民解放军二野五兵团17军51师一五二团团长。部队过江后,进军福建。1949年6月14日,第二野战军第5兵团17军51师152团152团团长申绍英、政委赵智泉、参谋长陈光荣会同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古田支队和郑荣堂、叶明根等同志,率军解放古田县城,协助建立人民政权,成立了古田县人民民主政府,郑荣堂为首任县长。同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古田县城防司令部维护社会治安,申绍英任司令。后部队向西南挺进,任十七军随校校长。部队进军贵州解放惠水县,兼任贵州省惠水县委委员。50年代初,任铁道兵6师28团团长,同时在南京军事学院普通系学习。后任22军66师第一副师长兼参谋长。1955年获得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57--1961年任南京步校训练部副部长。后退出军职,任安徽省化学研究所所长。后下放合肥西山区的农场劳动。1967年病故。 申绍英同志个人历史 1937年9月—1937、10月于总部前线剧团任宣传员,证明人赖可可[1]。 193710月--11月,申绍英于一一五师师部任勤务员(证明人方织)[2]。 1937、11月—38、8于总司令部随营学校第二队学习,证明人余克勤[3],谢振华[4]。 1938年8月—12月于一一五师三四四旅特务营一连任副排长,证明人单来有(友)[5]。 1938年12月—39、11月于总部独立团一营任教育干事,证明人刘震[6]。 1939年11月—40年12月于该团三营任分支书记,证明人段士(思)英[7]。 1940年12月—42、10月于该团(四团)任一营副教导员,证明人孙仁道[8]。 1942年10月—43年2月于该团任侦查参谋,证明人孙仁道、汪家道[9]。 1943年2月—44、1月于鲁西南分区任通信侦查股长,证明人李东潮[10]。 1944、1月—44、8月于鲁西南任民权、考城、至兰(兰封)三县地区支队长,证明人刘星[11]。 1944年8月—45年10月于冀鲁豫军区二十团任一营长,证明人詹士山[12]。 1945年10月—47年4月于冀鲁豫十四团任副团长,证明人刘星,余克勤。 1947年4月—49年7月于冀鲁豫十四团及改编成五兵团十七军五十一师一五二团任团长,证明人刘星、王秉璋[13]。 1949年7月—50年6月任十七军随营学校校长,证明人杨勇[14]、王秉璋。 1950年6月—50年12月任西南军政大学五分校第二总队总队长,证明人杨勇、匡斌[15]。 1950年12月—54年7月于南京军事学院基本系一班学习,证明人刘伯承[16]、唐青山[17]。 1954年7月—56年8月任二十二军六十六师第一副师长兼参谋长,证明人陈毅[18]。 1956年8月—57年11月于北京中央政治局高级党校学习,证明人唐亮[19]。 1957年11月—1961年1月任南京步兵学校训练部副部长,证明人刘鸿毅(益)[20]。 1961年1月—63年3月任安徽省化学研究所所长,证明人邹毕兆[21]。 1963年3月—54年10月于省科委临时工作。 1964年10月自动请求去参加体力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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