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祭 |
释义 | 最早的社祭就是通过固定的仪式向神灵致以敬意,并且用丰厚的祭品供奉它,请求神灵帮助人们实现靠人力难以达成的愿望。社祭的对象就是神灵。从本质上说,祭祀是对神灵的讨好与收买。祭祀的产生与人类早期对自然界感到神秘、恐惧有关。风雨雷电,日月星辰,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认为是有神灵主宰,“万物有灵”的观念也由此产生,人类感激神灵,但也对他们心存敬畏,而古代先民们又相信人死后具有灵魂,灵魂能与生者在梦中交流,并可以作祟于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灾,这种敬畏众神的心理便是祭祀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 简介社祭是中国古代通乎上下层社会的重要祭祀行事。 据《孝经》说:"社,土地之主也,地广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①。《礼记·外传》说:"社者,五土之神也。"古人又有将社神说成是人格神的转化,如《礼记·祭法》说,共工氏之子曰后土(一名勾龙),"能平九州,故祀之以为社"。《淮南子》又说:"禹劳力天下,死而为社。"然则社神不外是农业社会土地崇拜的产物,故社祭,除主祭土地主的社神外,凡属地之神,如百谷之主的稷神、山林川泽百物之神,通常亦兼于社地祭之。 史料记载人非土不立,故社神必不止一位,《史记·封禅书》有言"亳有三社主之祠",云梦秦简有"三土皇"、"土神"、"地杓神"、"田大人"、"田亳主"等等。社祭场所之设也必然普遍,自天子至庶民都有"社"。《祭法》规定:"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大社、王社、国社、侯社属于官方之社;大夫不特立社,与庶民共社,是为民间之社。民间之社主要有州社和里社,《周礼·地官·州长》云:"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州为地方组织体,其下有里,据说庶民二十五家为一里,里各立社称里社。包山楚简记楚国地方行政组织即是州下辖里,简138 有记"同社同里",简210 有记"举祷社一全腊",是知楚国有里社。各国亦多有里社,如秦国,"秦昭王有病,百姓里买牛,而家为王祷",公孙衍出见,有"奚自杀牛而祠社"之问②。列子记一燕人生于燕,长于楚,及老而还国,过晋国,同行诳指晋国里社,说是该人的"里之社"①。鲁庄公有如齐"观民于社"②。可见,秦、晋、燕、齐等国民间均有里社。 传统民俗古代立社的位置,大体分国城中和郊外两类。如天子之社,乃置于国城中正寝即路寝的西面,与东面祖庙相对应,谓之"左祖右社"③。社封土为坛,据说用土分青、赤、白、黑、黄,各按东、南、西、北、中的方位相配④,但这恐是后制,于春秋战国则未必然。《左传》哀公七年云:"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知国社是有围墙圈之。晏子说"社束木而涂之"⑤,则其围墙是束木为垣,外涂泥。民间的社大都置于郊外。社中一般植有松、柏、栗、梓、槐等社树,又有社主,或立石为主,或以木为主。 在正常年份,社祭一岁共举行四次。《礼记·月令》说,仲春之月,"择元日,命民社",郑注:"祀社日用甲";季夏之月,"以祠宗庙社稷之灵,以为民祈福";孟冬之月,"大割祠于公社"。另外《月令》佚文有"仲秋择元日,命人(民)社"⑥。《郊特牲》称社祭"日用甲,用日之始也"。是知社祭分春、夏、秋、冬四季举行四次,祭日在相关月内的第一个十干甲日,这与后世社日在立春和立秋两节气后的第五日戊日举行不一样。但四次社祭的隆重程度有差别,春、夏、秋的三次只是例行公事,常祭而已,唯孟冬之月的社祭独称"大割",要大杀群牲割而献功,可见非同一般,最为重要。《国语·鲁语下》称春季的社祭为"社而赋事",称冬季的社祭"蒸而献功,男女效绩",也说明冬日社祭的热闹隆重远超过其他几次。不妨说,孟冬之月甲日的社祭,与岁终十二月蜡祭乡饮酒(见本书"乡饮酒"节),是春秋战国社会仅有的两大带普遍意义的时令节日。 社祭,可分官方和民间两类。官方社祭,拘执于礼仪,肃穆有加而庄重太过。《礼记·郊特牲》渲染说:"社祭土而主阴气也,君南向于北墉下,答阴之义也。"君王在社祭中的一举一动都要纳入礼制程式,站位南向而背临社墙北垣,还要衣冠整齐,"端冕而祀之"①,摆威势,示虔敬,缺乏生气。往往在祭社神同时,又兼祭稷神、山川地诸神。如上述季夏的"祠宗庙社稷之灵,以为民祈福",就属于官方的社祭。"天子社稷皆大牢,诸侯社稷皆少牢"②,祭祀用牲要序主祭者的身分等列。或云:"牛曰大牢"、"羊曰少牢"③,但《公羊传》何休注则云:"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羊豕凡二牲,②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曰少牢",两说不同,若从上文引秦国百姓杀牛祠社看,天子社祭用大牢仅指牛牲,未免显得寒碜,大概后说比较切近当时实际。 民间社祭,远比官方社祭来得生动活跃,人多场面热闹,形式也不拘一格。《郊特牲》形容说:"唯为社事,单(殚)出里;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可见,民间社祭,里中百姓人家尽数出动,祭社神时,还举行田猎活动,人们都积极跻身参与,不甘落后,丘闾庶民共同向社神献上上好粢食。《礼记·王制》还称庶民社祭的祭品,"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鸡蛋),麦以鱼,黍以豚,稻以雁",皆来之土地所长,家中所养,水中所获,以祭社神,确属报土地之功,更冀求未来顺当有福而生活裕如,特别是冬祭时荐稻米,伴以雁,雁可能即属社猎中所射获品,该品又内寓"雁取知时飞翔有行列"①,不失时序,则寄意尤深,大概指望社神能保佑来年风调雨顺,以使农事有个好收成。当此之时,里人祭祀同福,忧虑抛过,治事暂停,娱乐沉醉。《淮南子》说的"穷乡之社,扣瓮拊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②,应也适合春秋战国时的民间社祭。难怪鲁庄公会对齐国民间社祭的热闹无比场面,生出神往之情,俗心触动,竟不顾礼数约束,不听臣下劝阻,亲往观赏③。 除正常年份中的节令性社祭外,当时又有非常事态下的临时性社祭。例如,天候灾异可社祭,《左传》文公十五年夏六月辛丑朔,鲁人见到"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人君或大夫有病可社祭,上述秦人杀牛祠社为昭王祷即是;包山楚简248 有记大司马卓滑救之岁(公元前316 年)四月,左尹因患"腹心疾","举祷社一"。天子出征,先告祭社及宗庙,可临时"立军社,奉主车"④,军社设于军营之右,载大社之主于车从行。征伐后献俘有社祭,鲁昭公十年秋七月,鲁平子伐莒取,"献俘,始用人于亳社"。诸侯会盟有社祭,僖公十九年夏六月,子会盟于邾,邾人执子用于"次睢之社"⑤,还"叩其鼻以社"⑥。另外,男女私结信约亦可盟于社,如春秋时泉丘二女私奔鲁国贵显孟僖子,男女三人"盟于清丘之社,曰:有子,无相弃也"⑦。 社祭在春秋战国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影响不小,官方借此信仰,在于巩固统治者的权位和布施其政教要略;当战争胜负未测,天候异常或人力难控灾象发生,可激励精神,安抚动荡的人心;民间社祭,庶民在乱世中能有个心灵信仰的支柱,暂求得居处同乐,行作同和,欢欣忘忧,其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亦是官方所期望的,故民间社祭能与官方社祭并行而不在禁止之列。大概当时规定的大夫不特立社,与庶民共社,是有因俗导民、教民成礼的官方政治用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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