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释义 | 名词解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没有人民民主就不能有效地对敌人实行专政,而对敌人的专政又是对人民民主的保障;在人民内部,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既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实现民主政治的步骤和措施(1)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 (2)在各级领导机关中加强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反对和纠正个人专断现象; (3)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改变权力过分集中、领导人兼职过多、党政不分和以党代政的状况,发挥政权机关的作用; (4)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改革干部制度; (5)保障少数民族的民族自治权利等等。 (6)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中共领导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统一。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制度文明是介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第三种文明,它包括了政治文明),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制度性保障。 以下从几个方面来提出我们思考的问题和建议,供指教和参考。 将《宪法》中的政治文明改为制度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一个较长的过程,这需要制度性的保障。对于介于物质和精神之间的制度文明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丝毫不亚于任何重大科技发明。如:发明公司制度至今的400多年时间中,人类社会的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是过去人们所无法想像的。票据制度的发明,对于方便交易的进行,降低交易成本,增进财物的积累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商业时代,社会财物大多由合同构成。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一定要十分注重制度文明的建设,制度文明中包括政治制度的建设,把“制度文明”提高到宪法层次有十分的必要和深远的重要意义。 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首先在党内扩大民主,如: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对下级党委书记的直选等等。以此带动人民民主。 以法制完善给民主提供保证建议尽早制定《新闻法》、《出版法》和《政党法》。 减少人大政协代表中的官员比例建议以后的各级人大、政协换届选举之时,应当减少官员当代表的比例,适当扩大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选和被选的名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占人口的比例,城乡应该统一。 发展基层民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依法直接行使民主的权利。 放宽选举功能建议容许达到一定数量群众支持可以推荐候选人或自我参加竞选,均应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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