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有意味的形式”理论 |
释义 | 英国文艺批评家克莱夫·贝尔(Clifve Bell,1881—1964)于19世纪末提出“有意味的形式”理论。当时西方现代主义已经出现,其各美学流派虽然观点驳杂,但视形式比内容更重要则是其普遍的理论倾向,他们都追求艺术形式的不断创新。他认为:“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及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理论认为艺术作品的基本性质就在于它是“有意味的形式”。他指出,作品的各部分、各素质之间的独特方式的排列、组合起来的“形式”是“有意味”的,它主宰着作品,能够唤起人们的审美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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