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饶市中级人民院 |
释义 | 上饶市中级人民院成立于1950年4月,当时称江西省人民法院上饶分院,1955年3月更名为江西省上饶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上饶撤地设市,江西省上饶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也改称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信州区、德兴市、上饶县、广丰县、玉山县、弋阳县、横峰县、铅山县、婺源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等十二个基层人民法院。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17个部门,即: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研究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全院现有编制 141人,其中中共党员100余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65人,审判人员 88人,法警8人,职工6人。现共有三级高级法官5人,四级高级法官 29人,一级法官23人,二级法官19人,三级法官7人,四级法官5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办公地址位于上饶市金龙岗15号。 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06年6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紧张施工,大楼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新大楼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采用中间主楼、东西辅楼的格局,整体外形设计呈“山”字形,寓意执法如山,体现人民法院庄重威严、雄伟朴实的形象。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先后获得了集体荣誉17个,干警立功受奖达132人(次)。其中上饶中院研究室获得共青团中央“青年文明号”称号,辖区内的广丰县人民法院曾荣立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玉山县人民法院被最高院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围绕上饶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上饶建成赣浙闽皖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和快速发展地区”的发展目标,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上饶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