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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释义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通常被简称为上海市文联)由当代著名文学家、艺术家巴金、夏衍、于伶、贺绿汀、冯雪峰、梅兰芳等于1950年7月发起创立,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夏衍、巴金、夏征农、朱践耳曾分别担任上海市文联第一、二、三、四届主席。第五、第六届主席为吴贻弓。

简介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文联)由当代著名文学家、艺术家巴金、夏衍、于伶、贺绿汀、冯雪峰、梅兰芳等于1950年7月发起创立,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夏衍、巴金、夏征农、朱践耳曾分别担任上海市文联第一、二、三、四届主席。第五、第六届主席为吴贻弓。

体制

上海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现有团体会员为上海市作家协会、上海市戏剧家协会、上海音乐家协会、上海市美术家协会、上海电影家协会、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舞蹈家协会、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上海市曲艺家协会、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上海市杂技家协会、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上海翻译家协会、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各协会会员总数约14000人。

部门设立

上海市文联内设办公室、联络处、权益处、事业处、理论研究室、组织人事处六个职能处室。

上海市文联还设有上海文艺活动中心、上海图片中心、上海文学艺术院、上海书画院、上海市文联艺术团、上海市文艺培训指导中心、上海市文艺创作中心、上海市文学艺术家权益维护中心、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敦煌国际文化艺术公司、《申江影视》杂志社、《上海戏剧》杂志社、《上海采风》杂志社等13个企事业单位。

团体宗旨

上海市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实施“品牌强会、人才兴会、自主创新、科学发展”的基本方略,并通过开展文化交流、组织文艺创作、召开学术研讨、进行人才培训、举办文艺评奖、深入基层采风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各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发挥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促进全市文艺界的团结和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上海市文联依法维护各团体会员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倾听和反映文艺家的意见和呼声,为他们改善创作条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提供帮助。

上海市文联重视并加强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文联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文艺界的交流合作,增进与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文艺团体、文艺界人士的联谊交往,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而努力。

成绩与影响

上海市文联积极开展国际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了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表彰活动、上海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书法大展和美术大展,还有上海国际民间艺术节、上海国际茶文化节,在国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为增进中外文艺界的民间友好往来,扩大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为世界文化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文联领导

六届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主席 吴贻弓

专职副主席 杨益萍 迟志刚 何麟

兼职副主席 王汝刚 叶 辛 江明惇 陆在易 尚长荣 周慧珺 凌桂明 程海宝 穆端正 戴炜栋 张元民 张建亚

历届文联领导

1950年7月24日至29日,上海市第一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7月29日,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正式成立。这届上海市文联的领导人是:主席:夏衍 副主席:冯雪峰、巴金、梅兰芳、贺绿汀、赖少其

1962年5月8日至15日,上海市第二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改选了领导机构。这届上海市文联的领导人是:主席:巴金 副主席:于伶、丰子恺、叶以群、刘天韵、沈浮、沈尹默、李俊民、陈其五、孟波、周信芳、赵丹、赵超构、袁雪芬(女)、贺绿汀、熊佛西

1984年8月3日至9日,上海市第三届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改选了领导机构。这届上海市文联的领导人是:主席:夏征农 副主席:于伶、王峰、方去疾、冯岗、吴贻弓、吴强、吴宗锡、李俊民、杜宣、沈浮、沈柔坚、陈其五、张骏祥、孟波、姜彬、贺绿汀、赵超构、胡蓉蓉(女)、袁雪芬(女)、黄绍芬

1993年7月20日至22日,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改选了领导机构。这届上海市文联的领导人是:主席:朱践耳 副主席:王峰、王伟平、吴宗锡、吴贻弓、沈柔坚、草婴、赵长天、叶辛、杜宣、李伦新、郑礼滨、胡蓉蓉(女)、姜彬、黄绍芬

1998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改选了领导机构。这届上海市文联的领导人是:主席:吴贻弓 副主席:王峰、方增先、叶辛、吕其明、江明惇、吴宗锡、李伦新、周渝生(女)、周慧珺(女)、胡蓉蓉(女)、赵立群、夏仲翼

2006年4月12日至13日,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机构。这届上海市文联的领导人是:主席:吴贻弓 副主席:陈东(女)、迟志刚、何麟、王汝刚、叶辛、江明惇、陆在易、尚长荣、周慧珺(女)、凌桂明、程海宝、穆端正、戴炜栋

2008年7月24日,市文联召开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增补杨益萍、张元民、张建亚、施大畏为文联副主席,陈东同志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

历届文联党组书记

夏衍 1953年1月任命

于伶 1954年1月任命

钟望阳 1979年3月任命

吴宗锡 1984年11月任命

陈清泉 1989年12月任命

李伦新 1993年2月任命

周渝生(女)1999年1月任命

陈 东(女)2005年7月任命

杨益萍 2008年5月任命

现任主席 吴贻弓

简介

吴贻弓,男,汉族,1938年12月1日生于重庆,浙江杭州人。大学文化。1960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任上海海燕电制片厂导演助理。1977年后,任上海电影制片厂副导演、导演。1983年4月当选为上海第六届政协委员。1984年任上海电影局副局长,兼任全国影协副主任、上海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985年3月任上海电影总公司总经理。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任上海电影局局长兼上海电影制片厂厂长。1989年1月后,任上海电影局局长、中共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局艺术总监。第六届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副主席,文艺一级导演。中共第十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

特点

他导演的影片,能够和谐地运用电影艺术语言,深入细腻地刻画人物的思想情感,塑造了富有特色的人物,影片洋溢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和真实的历史感,饱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具有独特的创作构思和抒情诗般的艺术风格和精巧、细腻的艺术构思。 《巴山夜雨》 (合作)1981年获第一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故事片奖, 《城南旧事》获1983年第三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导演奖、第二届菲律宾马尼拉国际电影节最佳故事片金鹰奖和1984年第十四届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国际儿童电影节最佳影片思想奖。 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他还导演了《少爷的磨难》、《流亡大学》、《月随人归》、《阙里人家》等,其中《阙里人家》又一次让吴贻弓获得了最佳导演奖(1992年广电部优秀影片奖最佳导演奖)。

艺术风格

作为第四代导演的领军人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用自己的创作在电影中注入了中国古典诗词的意境,他的作品重视个人情感主义历史和现代道德话语呈现,鲜明地凸显了自觉创新意识,成功地将传统美学和现代电影语言实现了完美结合,形成了富有个性的艺术风格。

任职

同时,吴贻弓又是一位电影事业家,在他的艰苦努力下,创办了如今已然成为A级国际电影节的“上海国际电影节”,完成了几代中国电影人的梦想。他先后担任了上海电业局局长、上海电影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电影家协会主席、上海市文联主席、上海电影家协会主席等职务。

章程

第一条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上海市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本市各文艺家协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本市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本会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 上海市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文化力量,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合法从业,依法维权,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致力于营造促进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上海市文联引导团体会员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

上海市文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文艺家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艺术规律,为党和国家制定文艺政策、法规、规划建言献策;密切联系文艺家,凝聚文艺人才,倡导德艺双馨,开展自律管理,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综合素养;推动文艺创作,组织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活跃文艺评论,向政府和社会举荐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积极表达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正当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和各地文联的联络,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实现祖国统一、促进文化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 上海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市性文艺家协会为上海市文联团体会员。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规模的文艺社团在提出申请并经上海市文联主席团批准后,可吸收为团体会员。

第五条 团体会员应遵守上海市文联章程,执行上海市文联决议,按期交纳会费,负责完成上海市文联交付的工作。团体会员有参加上海市文联活动及对上海市文联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六条 上海市文联最高权力机构是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上海市文联主席团行使其权力。

第七条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并由上海市文联组织协商后产生。

上海市文联委员会委员由主席团和各团体会员经民主协商程序,按名额及需要推举候选人,提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上海市文联委员会召集。

上海市文联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上海市文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九条 上海市文联主席团由文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

上海市文联各团体会员一般应有代表参加主席团。各团体会员中担任文联主席团成员的代表,如因换届、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代表该团体会员后,其主席团成员职务,由该团体会员新产生的代表按相关程序替补。

主席团可设秘书长和若干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十条 上海市文联经费来源:

1、财政拨款;

2、会费;

3、捐赠和赞助;

4、其他合法收入。

上海市文联及直属单位的经费使用,按规定实行审计。

第十一条 上海市文联的英语全称是“SHANGHAI FEDERATION OF LITRARY AND ART CIRCLES”,缩写为“SFLAC”。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归上海市文联委员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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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