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官宏祥 |
释义 | 上官宏祥,男,曾因盗窃罪被判刑4年,后又因矿工斗殴事件而被捕。1999年,当选阜新市海州区第14届人大代表,斗殴事件后被解除资格。2007年,他再次当选海州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2009年11月2日,上官宏祥在互联网上连续发帖,实名举报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多年来对自己打击迫害,诱骗逼迫自己企业员工参与吸毒、集体淫乱。 中文名:上官宏祥 国籍:中国 职业:阜新海洲区人大代表 个人简介姓名:上官宏 性别:男 履历:1985年,上官宏祥因盗窃罪被判刑4年,1987年1月提前出狱。出狱后,1988年,上官宏祥借了10万元开始倒运煤炭。到1994年,上官宏祥通过承包煤矿等积累了一定资金。1997年,上官承包了阜新市海州区经纬煤矿。2000年底,因参与竞争煤矿产生纠纷,发生矿工斗殴事件。次年,上官宏祥被捕。3个月后,上官宏祥取保候审。此后,上官开办过机械加工厂,经营过酒店。目前,上官拥有一家门窗生产厂。 1999年,当选阜新市海州区第14届人大代表,斗殴事件后被解除资格。2007年,他再次当选海州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事件过程2009年11月2日,阜新市海州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在互联网上连续发帖,实名举报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多年来对自己打击迫害,诱骗逼迫自己企业员工参与吸毒、集体淫乱。上官宏祥不但在网上公布了几名女当事人的录音及“自述”等证据,并称保留了于洋等人淫乱时的床单和有精液的避孕套等物证。 12月1日,上官被阜新警方从北京带走,12月3日,警方以诬告最正式拘留上官,但警方仍无宣布调查进度. 上官宏祥通过书面和网上举报阜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于洋等人“吸毒、强奸、聚众淫乱”案的事实已调查清楚。上官宏祥捏造事实、涉嫌诬告陷害罪,已于12月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从今年10月份开始,辽宁阜新市海州区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分别向中纪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邮寄举报信,并在网上实名举报和发布文章,举报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等人聚众吸毒、淫乱,在网上公布了几名当事人的录音及“自述”等证据,并称保留了于洋等人淫乱时的物证。随着举报文章在网上的传播,这一消息迅速成为网民议论的热点,部分报刊也纷纷转载。 2001年于洋在担任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长期间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依法打掉了以上官宏祥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此事引起上官宏祥对于洋的仇恨,并处心积虑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对于洋等人进行诬告陷害。 自10月21日以来,专案组相继找到了举报信中所涉及到的23名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约见了相关证人12人。所有当事人和证人均否认存在举报信中所举报的吸毒、强奸、聚众淫乱的问题。 上官宏祥的犯罪经过:一是殴打威逼多名与其有两性关系的妇女书写举报材料并录音。据上官宏祥举报材料中提到的杨文素、王丹、李静等分别证实,上官宏祥从2008年1月到2009年8月,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场合分别用殴打、威胁等手段强迫上述3人违心写下文字材料并进行录音,承认被于洋等人强奸并一起吸毒、淫乱。二是提供虚假的所谓于洋等人吸毒、强奸、聚众淫乱的物证。针对上官宏祥提供举报于洋所依据的“毛发、带有精液的卫生纸及带有精液和血的床单、女士内裤”等证据,经过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学研究所进行DNA比照等鉴定,这些物品上没有于洋等人吸毒、强奸、聚众淫乱的遗留物,与举报事实完全不符。三是通过举报信、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虚张声势,诬告陷害。据介绍,2009年10月,上官宏祥与其情人尹东芳联合给中纪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邮寄举报信,并在网上发布贴子。期间,又积极活动联系媒体记者采访上官宏祥,制造声势。 事件介绍2009年11月2日,阜新市海州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上官宏祥在互联网上连续发帖,实名举报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于洋多年来对自己打击迫害,诱骗逼迫自己企业员工参与吸毒、集体淫乱。上官宏祥不但在网上公布了几名女当事人的录音及“自述”等证据,并称保留了于洋等人淫乱时的床单和有精液的避孕套等物证。 阜新警方调查称上官宏祥“纯属造谣” 。 辽宁阜新市委书记要求重查“官员聚众淫乱案”。 2009年11月9日,阜新举报人上官宏祥工厂遭大火,部分证据被毁。据悉,火灾发生原因被初步认定为电路老化,但当事人上官宏祥称起火原因尚存多处疑点。当地消防暂未给出最终的事故调查结果。 由于起火时间距上官宏祥在网络上实名举报还不到一周时间,上官宏祥怀疑此次火灾与所举报的对象存在某种关联。他称,火灾“实在诡异”。他说,最担心的是举报材料中提到的其他淫乱地点所留有的证据,也将遭到类似的命运。 不过,上官宏祥称,为防止其他淫乱地点所留有的证据遭到类似的命运,他已将证据收集带到北京,送交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证据之二 此外,据上官宏祥介绍,11月4日,阜新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曾来京,并向其助手表示,“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要带你们回阜新调查。” 昨日,记者致电阜新市刑警支队大队长秦献章,他向记者证实,“没有抓他的事情,我们找他是了解情况。” 此外,秦献章表示,上官宏祥发帖举报的事情不属实,“他网上提的那些问题,我们已核实,肯定没有。” 周边相关种种迹象表明,此案的最新调查虽然名义上“由市纪委牵头”,但实际上仍然在阜新市政法部门的主导之下。说到底,还是在“自查”,或者说是“自查”之后的“复查”。自揭家丑、自曝其短,绝大多数人不会情愿;自己推翻以前的结论,心甘情愿的人肯定更少! 阜新此次的调查,既没有调查被举报的于洋,也没有接触举报人上官宏祥。据报道,身在北京的举报人上官宏祥也明确表示,他不再配合阜新市任何部门的调查,因为他已经不信任阜新的调查人员。的确,阜新的任何调查都是没有公信力的,这主要不是因为“纯属造谣”的结论显得过于轻率,而主要是因为调查主体的不适格以及程序上的不公正。 阜新市的“自查”是不能算数的。我们期待着更高级别或具有独立性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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