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汕头农检中心 |
释义 | 汕头市农检中心简介全称为“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该中心是根据汕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的批复》(汕机编[2005]2号)的要求,2005年由汕头市农业局筹建完成,是汕头市农业局下属的科级事业单位,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是负责全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第三方公证地位。该中心现已先后投入500多万元,配套先进仪器设备30多台(套),建设了气相质谱室、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室、原子荧光室、农药速测室等8个仪器室以及10个实验室。汕头农检中心通过计量认证113项的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定性定量检测项目63项;农产品及生产环境中汞、砷、铅等重金属,以及农业资源中总氮、总磷、水分等项目的检测;畜禽产品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磺胺类类残留、孔雀石绿、苏丹红、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食品中蛋白质、糖、总酸等营养品质指标检测;乳粉及乳液、饲料中三聚氰胺物质的检测、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等。 人员与仪器该检测中心现有建筑面积2500,下设办公室、化验室、仪器室,配置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气相色谱仪3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原子荧光分光光谱仪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农药残留速测仪5台,酶标仪1台,以及其他小型仪器若干套。其性能和精密度均能满足承检产品和参数相关标准的要求。现在编人员1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8人,大专学历3人。专业涵盖化学、生化、食品加工、植物保护农产品安全检测及计算机等。全部检测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工作内容该中心坚持“客观、公正、诚信、高效”的方针,为农业科研和生产以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主要检验的产品和工作范围包括: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防腐剂以及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有害成分的测定;畜禽产品中瘦肉精β受体肌动剂、磺胺类、沙星类等药物残留的检测;农产品生产环境中土、水、气相关项目的监测以及饲料的检测;食用农产品中营养成分如蛋白质、糖、维生素等指标的测定;乳液、乳制品及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农药质量检测;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培训等。 中心的职责1、 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汕头市初级农产品生产条件(环境)的监督及质量安全的日常检验检测工作; 2、 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农产品质量评选和复查的检验工作,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定级、升级的检验; 3、 负责对农业系统有关企业和市辖区各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提供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检测技术培训; 4、 承担有关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仲裁和其他的委托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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