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诏旨擅自发兵。《史记·太史公自序》:“天下已平,亲属既寡; 悼惠 先壮,实镇东土。 哀王 擅兴,发怒诸 吕 , 驷钧 暴戾,京师弗许。”《资治通鉴·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擅兴者不罪,则疆埸有生事者矣;丧师者获存,则行陈无效死者矣。” 胡三省 注:“无诏旨而擅发兵,谓之擅兴。”
2.见“ 擅兴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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