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陕县盐业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陕县盐业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成立于1997年12月,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盐政管理工作,垂直管理,隶属于三门峡市盐业管理局。 陕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隶属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制定本县盐业管理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家计划安排、编制全县盐的分配、调拨、运输、储备、购销等计划,报市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负责全县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组织全县食用盐专营和工业盐计划管理。 (四)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组织全县盐业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县碘盐供应和市场管理。 (六)协助物价部门做好盐价调查、测算和制定工作。 (七)对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八)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业务。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保卫股、盐政稽查队。 领导班子孙年有:陕县盐业管理局局长、支部书记、陕县盐业公司经理。 程燕平:陕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 杨丽萍:陕县盐业管理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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