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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陕西省公安厅
释义

陕西省公安厅是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基本信息

单位全称:陕西省公安厅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0号。

乘车路线:乘坐600路、609路、202路、711路、723路、509路、336路公交车雅荷花园站,向南500米。

单位简介:陕西省公安厅为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 和指挥机关。

陕西省公安厅领导信息

王 锐:厅党委书记、厅长

杜航伟: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西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雷鸣放: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许 强: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陈 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董明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张 恒: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马中林: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田 桦: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向书茂: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陕西省公安厅职责

(一)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 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陕西省公安厅内设机构

陕西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总队、直工处、装备行政处、治安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总队、刑事侦查局、法制处、监所管理总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信息通信处、科技处、交通管理局、边防局、消防局、警卫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等内设部门,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西铁公安局、走私犯罪侦查局、省森林公安局、铁一局公安处、铁二十局公安处、民航西北管理局公安局、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列入陕西省公安厅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部分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治安管理局

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有关治安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研究、指导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指导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涉及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枪支警械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研究、指导巡(特)警业务和队伍建设及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研究、指导大型活动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指导保安服务业管理及技术防范工作;研究、指导户政和流动人口管理、公民身份证件制作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办理管辖的101种刑事案件工作。

(二)出入境管理局

贯彻落实出入境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我省居民的普通护照和赴港澳台证件的受理、审批、答复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本省居留、旅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办理签证业务;负责审核、查堵不准入出境人员;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查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案件;依法审查报批在本省加入和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承办本省对外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对外公布等项工作。

(三)禁毒总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掌握全省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参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禁毒有关协调工作。

(四)刑事侦查局

掌握全省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各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组织、指导协调跨省、市刑事案件的侦查和重要案犯的缉捕工作;规划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为全省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规划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

(五)法制处

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编制地方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对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做应用性解释;指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律应用研究、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审批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案件。

(六)监所管理总队

对全省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和安康医院实行归口管理的业务指导;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和羁押情况,开展对策调研;指导监所管理工作,依法对在押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指导监所教育转化工作,配合办案,深挖犯罪;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恶性事故;指导监所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规划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中央、省上财政补助专款;管理陕西省看守所。

(七)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

负责本省重大特大、涉外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对全省经侦工作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负责对全省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情况收集、分析和研究,制定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和措施,维护陕西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秩序。

(八)交通管理局

研究拟定全省道路管理规章;组织指导监督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先期处置发生在公路上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负责指导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规划。

(九)边防局

对出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管;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入境秩序;执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和主管机关规定的任务。

(十)消防局

主要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消防产品行业监管以及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等工作。

警规

一、严禁刑讯逼供、滥用警械、体罚虐待当事人;

二、严禁滥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违者诫勉谈话;

三、严禁在看守所以外场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违者诫勉谈话;

四、严禁在执行拘留等强制措施时不依法出示相关法律文书,不依法履行告知程序,违者诫勉谈话;

五、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执法办案,违者辞退,直接领导诫勉谈话;

六、严禁下达罚款指标,严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违者诫勉谈话。

凡违反以上六条者,省厅将给予严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辞退或开除。同时,对所其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荣誉

荣誉称号 授予单位 时间

1991年至2007年获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厅局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 1991年至2007年

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中共陕西省委 2006.7

模范职工之家 陕西省直机关工会工委 2005.2

保护国家通信光缆先进单位 
 2004.5

先进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4.1

2001-2003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 省纪委、监察厅 2004.4

全省对台工作先进集体 省台办 2004.6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中华全国妇联 2004.3

2003年度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04.2

青年文明号 共青团中央 2003

全国公安纪检监察先进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6

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1

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督查系统先进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政治部 2002.1

陕西省公安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概 述

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警务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警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领会精神,切实提高认识

2009年,省公安厅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警务公开工作,并把警务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安排专题学习。通过学习讨论,厅党委和厅内各部门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警务信息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市级公安机关及厅机关各部门采取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办墙报等各种有效形式,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条例》和公安部关于警务公开的有关文件、规定,达到熟记于心,融会贯通,正确运用。通过推行警务信息公开,规范队伍管理,力求做到以公开求公正,以公开防腐败,以公开促工作。

二、狠抓制度建设,推动规范发展

省公安厅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试行)》、《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和《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4个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省公安厅按照省政府政务信息办要求,根据职能分工和前期业务信息资源调研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上报警务公开信息内容,分批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厅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三、采取多种措施,深化公开效果

一是细化部门分工,加大警务信息发布力度。对厅内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编制了《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条例》要求,对省厅门户网站主页进行改版,新增了警务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依申请栏目,实现了及时、准确、全面、生动反映我省公安工作动态和便民服务的工作目标。同时,要求各部门各警种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协作,相互支持,整体推进,强化监督,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各部门承担的公安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为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供有效支撑,促进厅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是实施人性化管理

省公安厅始终按照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把加强门户网站群众互动栏目的答复办理工作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有益补充,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今年,在群众留言板、在线咨询和网上举报三大交流互动栏目共解答群众网上留言110批759条,涵盖了户籍查询、身份证办理、出入境咨询和交通法规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进了省公安厅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做到问计于民,答疑解惑。为推动公安“三项建设”,实现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总体目标不懈努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是丰富工作载体,拓展发布范围

在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采取电子大屏滚动显示、制作专栏、服务指南和指示牌形式,“制度上墙”形式,印制便民服务卡、警民联系卡、群众建议卡、监督评议卡的形式,推行“片警责任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推行警务信息公开。为了更好地同公众交流互动,我们还在省、市、县三级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入户下访”制度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走访”、“回访”制度,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的普遍好评。

六、配合省政府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省公安厅按照省政府政务信息办的工作要求,汇总完成了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会前预告信息和会后情况通报工作,并配合省政府政务办完成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二代身份证异地采相栏目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场景式服务的内容保障工作。

七、狠抓监督检查,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真正把警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省公安厅明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实行警务信息公开分工负责制。各市、各警种、各部门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配备专职信息发布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省公安厅还通过派驻督导组的形式,加强对警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采取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警务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责任追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使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此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各界群众评议警务公开工作,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并限期作出答复,确保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工作年报、统计数据、大事记、便民措施、新闻发布等专栏,全年共主动发布警务信息379条,涉及公安队伍管理,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按照《条例》要求,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公开了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每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严格登记审批,并责成厅内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按期答复,办理结束后,安排受理部门与申请人回访座谈,反馈办理意见。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次,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09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2009年,公安部受理省公安厅承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的行政复议1起,并于12月14日做出复议决定,维持省公安厅办理意见。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人员不足和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与公众对警务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大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取得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进步。

(一)加强保障,夯实基础

一要加强人员配备,进一步增强警务公开队伍建设。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警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全省警务公开工作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警务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省厅门户网站建设,改版门户网站,拓宽、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并逐步推动主要业务部门子网站建设和市级公安机关子网站建设,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警务公开规范化。继续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警务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全省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

(三)深挖潜力,创新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警务公开意识,使警务信息公开深入警心。提高民警运用科技手段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警务公开工作新方法。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交流学习各地公安机关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我省警务公开的新思路和新办法,提高全省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公安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陕西省公安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2010年,省公安厅以促进阳光执法、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把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推动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公安“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通过重点加强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发展。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同志专门批示表扬。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省公安厅历来高度重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王锐厅长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工作指示要求。雷鸣放副厅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其他厅党委成员多次过问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党委书记、厅长王锐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雷鸣放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他厅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障组、经费保障组、考核组、监督组,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制度建设规范有序。省公安厅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陕西公安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管理规定(试行)》。编制了《警务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警务信息公开指南》,汇编了《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手册》,并印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相结合、责任追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贯彻落实成效显著。

一是坚持统筹协调,推动良性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经过不断探索和分析研判,省公安厅创造性地把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和公众互动栏目回复办理工作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实现了一个转变和两个促进。“一个转变”,即由“单打独斗”向部门联动转变,通过采取网站发布信息和公众互动栏目回复办理情况季度通报考评的方法,调动各部门、各警种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改以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家“单打独斗”,变为各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收集整理并提出办理意见,办公室汇总、把关,厅领导审签的良性工作格局。“两个促进”,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门户网站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提高,通过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收集整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公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掌握舆情动态,转交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再由厅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及时在网站公开发布,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实用性、全面性和权威性。

二是推动全面发展,层层抓好落实。按照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推行阳光执法,普遍建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全警动员、全警参与的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功能,注重建立网下办事、网上公开的良性工作格局,扩大网上服务、网上审批范围。宝鸡市公安局建立了网上分局,提供便民服务;榆林市公安局秦康健局长代表市公安局在榆林电视台发布工作报告;汉中市公安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机动车、驾驶员、户籍、护照的证照服务;安康市公安局建立网上警务室达179个,其他市、区公安局也分别积极推行网上警务,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整体发展、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为了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省公安厅还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优势,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工负责制,厅内各部门负责内容的收集、整理、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信息内容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要求厅内各部门配备专职信息发布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各界群众评议公安工作,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并限期做出答复,从中总结经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立足民计民生,提升服务能力。省公安厅始终把是否能够有效服务公众作为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成效的标准。先后分批整理发布了涉及公安厅基本信息、机构职能及设置、户籍户证、身份证办理、特种行业、公共安全、出入境证件办理、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管理、驾驶员管理、网络安全、消防、技防等一大批相关政策、制度和办事指南。通过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解答群众网上留言咨询的具体事项,受到领导的赞誉和群众的好评。2010年,主动公开信息9批1300余条,解答群众电话咨询7000余次。在办理群众留言回复工作中,我们还注重把握群众留言的规律,梳理出453条群众普遍关心并反复提问的问题,形成了统一答复口径,直接回复群众5080条。门户网站共受理公众各类留言6671条,其中咨询建议类5493条,投诉举报类1178条,转办1172条,已回复5952条,回复率达到89%,进一步增进了我厅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真正做到问计于民,答疑解惑。

值得一提的是,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省公安厅对于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都热情地予以解决。先后多次帮助群众查询身份证办理情况、个人户籍信息等。特别是2010年7月,省公安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多次实地走访和调查,帮助台胞林先生寻找到了家住西安市西影路的牛先生,归还其捡到的数码相机。对于我们的做法,许多群众专门在省厅门户网站上留言给予肯定。

二、收费、复议等情况

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工作年报、便民措施、新闻发布等专栏,全年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300余条,涉及公安队伍管理,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省公安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0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省公安厅未接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省公安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也带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但是,与公众对警务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和负责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广大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对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力度不够。三是门户网站功能单一,有待进一步升级建设。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人员较少,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下一步将着力做到“四个切实加强”。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采取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在全省公安民警范围内广泛宣传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促使大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使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警心。

二、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机制。针对我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缓慢的现状,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交流学习各地公安机关好的经验做法,真正做到扎下身子搞调研,摸清底子,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制定符合我省现状、切实可行的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全省统一、上下联动、科学合理、服务群众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的良性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一方面,加强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改进门户网站,做好内容保障工作,推动各项便民服务落实,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另一方面,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和业务工作需要,逐步推动主要业务部门子网站建设和市级公安机关子网站建设,努力形成以陕西公安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全省公安机关门户网站站群体系,促进各地公安门户网站科学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为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扩展阅读:

1

陕西省公安厅网站网址:http://www.shxga.gov.cn/

2

http://www.shaanxi.gov.cn/0/1/8/32/115.htm

3

http://www.shaanxi.gov.cn/0/xxgk/1/2/4/326/328/3558/9410.htm

开放分类:
公安陕西警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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