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吕梁山分局 |
释义 | 分局简介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吕梁山分局地处晋西南,吕梁山南麓。地方公安序列称山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警察总队吕梁山支队,于2004年12月24日由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厅、省公安厅以晋编办字〔2004〕244号文件批准组建,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法制科、政工科、督察科、刑侦科(刑侦大队)、治安科(治安大队)、森林防火科、计划装备科、内保科九个科室,所属车鸣峪、交口、东山、下李、上庄、勍香、克城、五鹿山保护区、屯里、台头、河底共11个派出所,为副科级建制。分局实行林业、公安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负责查破发生在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分局原称吕梁山森林经营局公安科(公安序列称临汾市公安局林保处),组建于1987年10月8日。现驻扎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广宣街36号。 保护对象吕梁山分局保护着省直九大林局之一的吕梁山森林经营局的23.65万公顷的森林资源。辖区面广、点多、线长,横跨临汾市和吕梁市的10个县(区),南北长约200公里,东西宽约70公里。辖区内动植物资源丰富,有受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豹、原麝、金雕褐马鸡(山西省省鸟)等,优势树种有辽东栎、油松、白皮松、山杨、白桦等。辖区内矿产资源丰富,煤矿、铁矿、焦化厂、铁厂星罗棋布,流动人口多,治安管理工作繁重。 近年成绩近20年来,在吕梁林局党委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历任领导带领全体民警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森林公安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派出所建设接近建制乡派出所的标准,等级评定年年提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近五年来实现了零森林火灾;建成了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成了8个森林防火了望台,各方面均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与赞誉。是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所获荣誉199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授予“一九九四年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先进单位”;1996年1月26日,山西省林业公安处给予“吕梁林局公安科‘一0二’专案组集体嘉奖”;1996年3月,时任台头派出所所长的许涌同志获公安部授予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99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监察部授予“1998.11-1999.1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999年3月23日,山西省森林公安局给吕梁林局公安科记集体三等功;2002年山西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吕梁林局公安科保护野生动物先进单位;2002年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授予吕梁林局公安科治爆缉枪先进集体;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度连续被山西省森林公安局评为“执法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2月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授予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部分民警分别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基层科所队长”、“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优秀人民警察”、“全省森林防火先进个人”、“模范共产党员”、“全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先后十多人次荣立三等功,七十多人次受到省林业公安处及省森林公安局的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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