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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山西省“十一五”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释义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十一五”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十一五”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规划,是全省“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和实施山西省“十一五”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第一章 发展回顾和基本经验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山西省人口计生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五”期间,我省妇女生育水平始终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总和生育率在1.7-1.8之间,平均人口增长速度为0.653%,比“九五”降低零点四三个百分点;2005年底,全省总人口为3355.21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02‰,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逐年提高。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逐年降低。2000年-2004年,婴儿死亡率由19.91‰降低到17.17‰,其中农村由22.96‰降低到20.26‰;孕产妇死亡率由53.04/10万下降到39.80/10万;平均预期寿命由71.65岁提高到72岁。

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正在形成。我省政策生育率由2000年的77.73%提高到2005年的85.13%;多孩率由2001年的5.05%下降到2005年的2.76%。“十五”期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稳定在85%左右。

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十五”比“九五”少出生39万人,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所减轻,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经济发展。“十五"时期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1%,人均生产总值在全国的排位由第20位前移至第15位。

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市、县(市、区)财政投入由2000年的人均4元提高到2005年的10元。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巩固发展,技术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各地普遍开展了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服务。

人口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11个市119个县(市、区)1384个乡镇全部配备了微机,统一开发使用了《山西省全员人口管理应用系统》。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修订了《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了《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方案》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取消和减少了计划生育审批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计划生育登记建制工作,纠正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超生历史遗留问题,对10万多名党员干部落实了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依法行政的新阶段。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开展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绝育家庭的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办理养老保险近3万户;实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四项奖励政策和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兑现奖励计生家庭43万人户;开展少生快富-牵手工程,扶持38个县1600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救助贫困母亲400余人。

二、“十五”取得的基本经验

“十五”期间,山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奖惩、两手抓,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类指导、分类考核,积极探索综合协调解决人口问题,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从实现、维护育龄群众利益出发,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计划生育与扶贫相结合,实施少生快富,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狠抓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促进后进转化,推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开展优质服务,推进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第二章 “十一五”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一五”期间,山西面临着比“十五”更为复杂的人口形势。人口数量问题仍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首要问题。同时,人口素质、结构、分布和流动问题相互交织,将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直接关系到全省“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人口总量持续增加,低生育水平不稳定。“十一五”期间,山西要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并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总和生育率必须稳定在1.8左右。据预测,2010年和2020年全省人口总量将分别增长到3460万和3660万,加之我省即将迎来第四次生育高峰,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政策要求还存在差距,地区生育水平差异明显,部分农村地区计划外生育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并不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稍有放松,生育水平就会出现反弹。

出生人口素质不高,制约和谐社会的构建。全省平均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16.47/万左右。出生缺陷发生率在200/万到400/万的县有39个,400/万以上的县有10个。全省每年出生的人口中,有出生缺陷的达8000人左右。

人口结构发生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二孩出生性别比连续6年高于120,多孩出生性别比连续5年高于150。0-14岁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34万人,20-35岁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27万人。人口性别比问题如不有效治理,将造成婚姻挤压,影响社会和谐。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大且保持增长态势。2005年全省劳动适龄人口已达2398.25万,今后平均每年还将增加16万,对就业、再就业的压力增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2005年,我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到7.15%,未来几十年我省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社会保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资源瓶颈约束趋紧。2020年我省人均耕地面积将减少到1.6亩。我省人均占有水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0%,1000万人饮水困难。生态环境形势严峻。2004年,我省环境监测指标排全国第28位,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生态脆弱地区难以承载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的难度加大。

流动迁移人口规模逐年增大,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严峻挑战。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局面尚未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缺乏必要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流动人口的技能培训、就业、子女受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等难度加大,流动人口基本权益保障亟待加强。

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亟待转变,管理服务能力亟待增强;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亟待解决,否则,适应不了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们一定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牢牢把握山西人口与人口计生工作的主动权。

第三章 指导思想、坚持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未来五年,是山西加快新型能源工业基地建设和新山西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山西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省大局,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要素,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布局和结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开展创建“新农家”活动,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发展全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大力推进科教兴晋和人才强省、文化强省战略,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与流动问题,综合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个方面,把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坚持综合治理和综合协调。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把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继续放在农村,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发挥先进地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基础地方人口计生工作的均衡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从群众的需要出发,全面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把实行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三、发展目标

1.人口发展目标

期末人口总量控制在3460万;人口年平均出生率控制在12.30‰以内,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6.00‰;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有所下降,婴儿死亡率下降1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12%。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或超过80%;贫困发生率有所下降;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人居环境有所改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2.5岁。

2.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7%;

(3)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提高到70%以上;

(4)80%的县(市、区)基本建立起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5)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满意率达90%。

“十一五”期间,全省人口发展目标和事业发展目标分两步完成。

第一步:2006-2007年,本届政府任期内全省人口计生整体工作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步:2008-2010年,全省人口计生整体工作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严格现行生育政策,积极应对第四次生育高峰,将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左右,确保人口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继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制定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户籍、税收、土地、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城市管理等政策。继续抓好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四项奖励政策和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积极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在升学、就医、扶贫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政策,探索对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的办法。继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建立独生子女大病统筹基金,对患大病的独生子女进行救助。建立节育手术补偿制度,促进绝育手术落实。建立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义务教育免费等方面,优先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网络。

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着力解决人口结构性问题

推进优生优育,加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力度。全面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扩大“健苗”工程试点范围,免费发放叶酸、斯利安等药品,加强三级预防,积极开展孕期保健、产前诊断与筛查、遗传咨询、新法接生、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疾病综合诊治等预防性技术服务,普及优生优育知识,降低出生缺陷人口。加大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逐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和老年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

三、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分布,加强服务和管理

统筹人口发展与产业布局、就业促进、土地利用、水资源承载能力、城镇化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人口的合理集聚。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政策,对流动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以平等国民待遇;落实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职责,推进流动人口流出地跟踪管理、现居住地管理和服务制度的落实,建立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工作协调机制。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免费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全省县级服务站的维修和改造;乡镇中心服务所建所率达100%。全省重点建设1个省级生殖健康技术中心、4个市级生殖健康技术中心、320个乡镇中心服务所,维修、改造120个县级服务站,使之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各级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的要求,配齐、配强技术人员和器械设备,提高服务质量、能力和水平,形成覆盖率比较高、功能相对齐备、专业特点鲜明、深受群众欢迎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巩固乡村两级人员阵地。村级计生办主任享受副村级待遇,报酬补贴省、市、县三级2006年底达到每人每月100元,2010年底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加快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步伐。建立起以省、市、县为主的内部局域网、专网和以因特网为依托的公众信息网,共建共享的大型省、市、县三级电子信息资源库的“三网一库”为基本构架的全省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枢纽构架,实施公文和信息无纸化传输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语音通讯及电视会议系统、社会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综合决策支持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和“三无”(无党员干部超生、无多孩生育、无政策外生育)县(乡、村)创建活动,2010年全省优质服务县要占总县(市、区)数的60%;积极推广和应用避孕节育的新技术、新成果,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全面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

五、深化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先进人口文化

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深入推进“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活动室、人口文化宣传队”三项建设,在大中小学校普遍开展基本国情国策知识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进步婚育新观念。到2010年,自上而下建成设备齐全、触角灵敏、覆盖城乡、服务群众、服务事业的人口计生宣传体系,满足群众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需求。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以科技兴家、计划生育、文明守法、讲究卫生、家庭和谐、民主进步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新农家”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六、推进综合改革,建立管理和服务的新机制

2010年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运行新机制,基本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要在建立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企业法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机制、经费投入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考核评估监督管理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加强产业开发,促进人口计生事业长远发展

发展生殖健康产业。改进、开发与生育、节育、不育相关的药具、器械、诊疗技术,引入和推广一批能被群众接受、市场前景较好和生育、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避孕药具体制改革步伐,保证避孕药具发放渠道畅通,调整药具供应结构,推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发展人口文化产业。运用现代传媒和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等,开展全民人口计生国策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章 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建立在省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体系,推进综合治理,统筹协调人口战略、规划、政策及人口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形成多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人口与发展问题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离任审计、追踪奖惩制度,确保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将人口问题作为制定地方经济和社会法规的重要考虑因素,修定、完善地方性法规,为贯彻实施基本国策提供法律保障。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完善法制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在内的完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监督体系。

三、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是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要切实予以保证。“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到2010年,全省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增加到22元,省、市、县三级财政继续按3:3:4比例投入。县本级财政继续安排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央和省级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部分达到人均3元。把资金投放的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服务网络,增强技术服务和科学管理能力等方面。财政、发改委、扶贫开发等部门要不断提高对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经费的保障力度。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员素质

巩固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队伍。深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探索和建立计生队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升能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和注重品德、能力、实绩与报酬挂钩的考核任用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计划生育机构的公务员和管理人员至少培训3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贯彻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针,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壮大协会队伍。

五、建立人口发展规划监测与评估机制,促进规划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并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搞好衔接。省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有关部门也要跟踪分析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报告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经中期评估需要对本规划修订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人口计生“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附件

人口计生“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

完成“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规划任务,必须实施以“项目带动事业,以事业推动项目”的发展战略。

一、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

1.建设山西省生殖健康技术中心。面积5000平方米,投资1500万。

2.建设太原、大同、临汾、阳泉4个市级生殖健康技术中心。每个技术中心面积3500平方米,共投资2800万。

3.建设320个乡镇中心服务站。每个面积200平方米,共投资6400万。

4.对120个县级服务站进行维修、改造。共投资1200万。

以上四项共投资1.19亿元。

2006-2008年建设山西省生殖健康技术中心和4个市级生殖健康技术中心;

2006年,建设中心乡镇服务所120个,改造县级服务站40个。2007年,建设中心乡镇服务所100个,改造县级服务站50个。2008年,建设中心乡镇服务所100个,改造县级服务站30个。

项目目标:通过建设乡镇中心服务站,对县级服务站进行维修、改造,使之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技术人员和器械设备配备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能力和水平,形成覆盖率比较高、功能相对齐备、专业特点鲜明、深受群众欢迎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项目实现方式:列入省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投资。

二、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

1.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动态、实时、快捷、准确地反映全员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反映育龄妇女婚姻、孕产、避孕、节育、以及个人家庭的基本信息。通过网络系统为计生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各类数据和育龄妇女的各类技术服务及生殖健康信息,分析育龄妇女优质服务和生殖健康需求,指导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网络系统实时监测计生服务工作促进优质服务,促进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落实,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软件开发,网络连接、设备购置共需2715万。

2.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广域网。建设省、市、县三层四级架构的局域网。省级局域网为中心节点,市、县局域网为分支节点,乡级单机为末梢节点。省级局域网和11个市局域网2006年3月建成,119个县局域网2006年6月建成。省级局域网建设费用1500万,市级局域网建设费用350万,县级局域网建设费用1785万。

3.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推进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流出、流入地工作协调机制,沟通信息,形成流动人口源头、互动和有序管理的新机制;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免费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投入500万。

项目目标: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大型综合电子数据库和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实现全省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将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项目投入共计5000万。

项目实现方式:列入省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投资。

三、出生缺陷干预项目

项目内容:

1.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妇女在怀孕前后,免费发放叶酸、斯利安、服施福等药品;孕期免费进行B超检查3次;

2.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开展产前诊断、遗传咨询,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预防性技术服务;

3.开展“健苗”工程。在我省出生缺陷发生较高的地方主要采取食物强化的方式,在面粉中添加VitA、B1、B2、烟酸、叶酸、铁、锌等7种强化营养素,免费供应干预人群,观察强化面粉微营养素降低干预地区出生缺陷的效果和机理,观察强化面粉微营养素降低干预地区围产儿、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腹泻、ARI、肺炎发病率及低出生体重发生率的效果,观察面粉强化微营养素对提高早期婴幼儿智力和体格发育的效果,以达到预防和改善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缺乏,减少出生缺陷,促进人体健康的目的。

项目总投入3000万。

项目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我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大幅度降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项目实现方式: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投资。

四、人口文化产业开发项目

项目内容:

1.建设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网站;

2.开发推广优生优育服务软件,制作宣传挂图、书籍、光盘、光碟;创作人口计生电视剧、电视科普宣传片;

3.购置县乡计生宣传服务设备(照相机、摄象机、录音机、影碟机等);

项目目标:到2010年,自上而下建成设备齐全、触角灵敏、覆盖城乡、服务群众、服务事业的人口计生宣传体系,满足群众了解人口计生知识、生殖保健知识需求,促进全社会形成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

项目投资2000万

项目实现方式:政府投资。

五、计划生育奖励和“少生快富”项目

项目内容:继续落实《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政策,深入推进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积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项目周期为5-20年,项目资金为3.5亿元。

项目目标:通过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项目实现方式: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3∶3∶4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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