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西大同大学学生会 |
释义 | 本会简介山西大同大学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西大同大学全体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是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第十届主席团团体,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建议和帮助。本会作为山西大同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其负责,是其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是山西大同大学唯一合法的校级学生自治组织。 本会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本会的基本结构:山西大同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委员会(学生会)是其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是其常设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常委和秘书长组成。常委由本校其他学生组织负责人担任,如:青年自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自律委员会和社团联合会负等。主席团对外代表山西大同大学学生会。 主席团下设十一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综合事务协调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新闻中心、活动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对外联络部、维护学生权益部、安全保卫部、校园音乐项目部、礼仪部、宣传部。 学院学生会是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作机构,是校学生会的派出机构。 学院学生会应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和分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校学生会的组织领导。各学院学生会应贯彻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并向其。本会在各学院下设十三个学院学生分会:政法学院学生会、体育学院学生会、艺术学院学生会、数计学院学生会、教科学院学生会、外语学院学生会、化工学院学生会、物电学院学生会、文史学院学生会、农学院学生会、商学院学生会、医学院学生会和工学院学生会。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院系党政、辅导员和上级学生会组织的多重领导,并与团支部密切配合工作。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原则上任期一年。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及相应的委员组成。班委会应主动接受上级学生会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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