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 |
释义 | 山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以下简称山东青旅)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可以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注册资金150万,向旅游局足额交纳质量保证金160万元。山东青旅前身是“中国青年旅行社山东分社”,主要接待青旅总社分流到山东旅游、参观、考察的外国人、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 1979年5月30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向邓颖超、胡耀邦等中央领导请示,建议利用侨、外资兴办青年旅游事业,得到许可(文献资料图一)1979年11月16日团中央成立了全国青联旅游部,以青联名义开办旅游事业,要求个省、市、自治区青联根据实际情况 自行酌定成立旅游部。1980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青年旅行社成立。旅行社主要从事招徕、接待以青年人为主的外国人、海外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来华旅游观光、参观考察。 为了配合团中央的工作,在中国青年旅行社创立之初,团山东省委即责成统战部以中国青年旅行社山东分社的名义对口接待青旅总社分流到山东的外宾团队,但经营一直处于无营业执照、无人员编制、无固定场所的状态。1985年8月16日,山东省编制委员会[1985]110号文件批复成立“中国青年旅行社山东分设筹建处”(文献资料图二)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列事业编制7人。宋戈平同志为筹建处负责人。1985年12月24日,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1985]中青旅文字第39号批复,同意成立“中国青年旅行社山东分社”(文献资料图三),要求按规定在当地办理成立的相关手续。但当时条件尚不成熟,筹备两年后解散。 1988年6月16日,山东省旅游局[1988]25号文件批准了团省委的《关于正式成立中国青年旅行社山东分社的报告》,(文献资料图四)“山东青年旅行社山东分社”正式宣告成立(文献资料图五)山东青旅在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的情况下,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接待水平,成立不久就达到了国家二类旅行社标准。1989年1月10日,在全省首批颁证大会上,山东青旅领取了《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省工商局于同年4月12日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王国利同志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旅行社全面工作,前后任职10年。在此期间,先有周永孝同志调到旅行社任副总经理,负责财务工作;后王华同志调入,初为办公室主任,后被任命为副总经理,负责旅行社后勤工作。 山东青旅创建初期,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是接待总社发往山东的入境旅游团队。当时设置的部门有接待部、办公室、财务部。 1988年初,山东青旅提交了加入中国青旅集团的申请书。同年12月,参加了中国青旅集团成立大会,成为中国青旅集团的首批成员单位,对外称“中国青旅集团山东公司”。为了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山东省公安厅[1991]1311号文件转发了公安部《关于组织我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并授予了山东青旅代理权。山东青旅及时向青旅集团及省公安厅、省旅游局递交了《关于开办赴东南亚三国旅游业务的报告》。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1991]第011号文件同意山东公司在当地开展中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探亲旅游的零售代理业务。 1993年6月,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旅行社系统名称变更的要求,“中国青年旅行社山东分社”更名为“山东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并增加注册资金42万元,总注册资金达150万元。该名称沿用至今。 山东青旅经过多年运行,初步具备了企业化条件,根据上级精简机构的指示精神,山东省编制委员会[1993]6号文件通知,撤销旅行社事业编制。山东省体制改革委员会与1993年12月1日以鲁体改办字[1993]384号文件(文献资料图六)批复它为中性一类企业。至此,山东青旅的经营范围涵盖了入境、出境和国内三个方面。 1995年,王华同志调往团省委基建办负责青少年活动中心大楼的基建工作。1996年,周永孝同志调往团省委机关党委。1997年,王国利同志调到省高等法院培训中心,邱绍义接手山东青旅,主持工作。 1998年,山东青旅利用办公楼一楼空房开展门市业务,成立公民旅游中心,招徕中国公民在国内和赴境外旅游。 1999年6月,团省委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王连君同志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邱绍义同志为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分管后勤物业和党团工作。张云飞为副总经理,分管业务。 2000年,邱绍义调往山东青年画院,任院长。张云飞同志于2002年辞职。2007年6月,王连君同志调往山东商业集团,团省委任命黄瑞文同志为旅行社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山东青旅如今设置的二级部门有国内旅游中心、出境旅游中心、入境旅游、会议(会展)服务中心、导游服务中心、办公室和财务结算中心。全社在职员工82人(其中正式员工14人,其他为外聘员工)。员工平均年龄31岁,80%以上的员工拥有大专以上的学历。 山东中青旅的企业经营 山东青旅创立初期,本着“边创建、友谊为上、经济受益”的原则,在1988年下半年接待海外游客300多人,达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盈余,并在全省首开针对日本青年团体游客的“城市民俗游”,成功地接待了和歌山县青年代表团、山口县联合青年团等友好访华团。 1989,全年完成接待量48批,850人次,实现利润3.7万元,其中“日本北陆书道院中国展”访华团一行80人是当时规模最大、最有影响、也是接待最为成功的团队。同年还与总社联合招徕韩国大学假期休学团,共计14批400多人。 1990年完成外宾接待量785人次,创汇48.75万元,实现利润5.4万元。1991年接待境外旅游者985人次,创汇55万元,利润6.5万元。 随着出境旅游业务的开展,1992年出现了入境旅游与出境旅游同步发展的新局面。出境组团及办护照人数达到526人,入境游客接待量达到1040人,年度利税达35.4万元。 1993年,出境、入境旅游业务持续发展,出境旅游人数达到1114人次,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020人次,全社年度利税额120万元。 山东青旅自创立至1994年,经营状况良好。1994年以后,随着国家外联权的放开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数量的不断增多,山东青旅的入出境业务受到较大影响,营业额逐年下滑,企业亏损严重。自1997年至1999年,山东青旅经过来两次较大的调整,各项业务逐渐恢复。2003年“非典”过后,进入了青旅的大发展时期,2004年,国内组团量达到22000人次,出境组团量6800人次,入境接待量8900人次,营业额4200万元,利税达240万元。2005年国内组团量28000人次,出境组团量7800人次,入境接待量8900人次,营业额4200万元。2006年国内组团量 16000人次,出境组团量6500人次,入境组团量9000人次,营业额 5670万元。2007年国内组团量22800人次,入境组团量9100人次,营业额 8200万元 随着旅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山东青旅获得了不少荣誉。2002年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山东省旅游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2003年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组团社(国家一级)资质。2004年“济南市入境业务最佳旅行社”荣誉、2006年“济南市二十强旅行社”称号、2007年“中青旅联盟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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