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队以来,中队官兵铸就了“誓言如山,尽责至善”的坚定信念,出色完成了各项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为保卫泰山古建筑和山林消防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备受泰山人民及游客的敬重。
·2006年11月,中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表彰为“公安消防部队英模群体”;
·2007年4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
·2007年8月,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
·2008年5月,被公安部、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
·2010年6月,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泰山卫士”荣誉称号。
泰山中队先后28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中队先后有6人次荣立二等功,29人次荣立三等功;2008年,中队长孙洪友作为泰安市唯一一名现役军人代表参加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