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释义 |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是山东省唯一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机构。该所于1984年正式成立,现有研究人员十名。其中,研究员二人,副研究员五人,助理研究员三人。 一、简介在十名研究人员中,有一人为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一人为山东省法学会专业研究会副会长,三人为常务理事。鲁士恭研究员1993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证书》,1995年获“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于向阳研究员2002年被评为山东省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997年院人事制度改革后,于向阳任所长,2003年院人事制度改革后,李海峰任副所长。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法学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为立法内容,可以直接为执法、司法和普法实践服务,这是法学学科特有的功能。多年来,法学研究所一方面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广泛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始终坚持走开门办所的路子,强调研究人员要直接参与到立法和普法活动中去,直接参与到火热的依法治国实践中去,为我国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学科方向法学所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经反复论证,将研究领域确定为三大块:一是以政府和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市场经济领域,研究范围集中在经济法和民法学;二是以人大活动为主要对象的民主法制建设,研究范围集中在宪法和法理学;三是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组织领域,研究范围集中在刑法和犯罪学。 三、组织机构法学所现辖三室一中心,分别是经济法研究室,宪法和法理研究室,资料室,WTO规则研究中心。 四、主要课题和成果介绍(目录)(一) 国家“六五”社科重点项目和成果: 《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研究》(鲁士恭、于向阳) (二)(国家)“七五”青年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成果: 《改革时期的社会矛盾与冲突问题》(林存柱) (三)山东省社科重点项目和成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于向阳)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于向阳) 《中国农村经济法研究》(于向阳) 《山东省股份合作企业发展法律分析》(于向阳) 《山东省技术市场法制研究》(李化武、李海峰) 《基础与转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理论研究》(张玮) 《山东省二十一世纪前十年民主法制发展战略》(于向阳、张玮) 《山东省依法治省战略研究》(于向阳) 《法治论》(于向阳、张玮) 《中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研究》(鲁士恭) 《中西代议机构比较研究》(鲁士恭) 《中国党政关系研究》(鲁士恭) 《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对策》(张玮) 《执法责任制度研究》(于向阳主编) 《讲案法学》(张玮、辛艺、徐凤英) 《走向成功——战略控制的艺术》(林存柱) 五、获奖情况(目录)(一)《中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鲁士恭: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二)《中国农村经济法》(于向阳:山东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三)《执法责任条例(草案)》(于向阳: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四)《中西代议机构比较研究》(鲁士恭: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五)《“一五”普法丛书》(鲁士恭: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于向阳、李化武参与: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六)《基层群众自治》(鲁士恭,于向阳参与: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 (七)《试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建设》(于向阳: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八)《加快农业立法的建议》(于向阳: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九)《股份合作企业发展法律分析》(于向阳: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十)《中国党政关系研究》(鲁士恭: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十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农村经济法制建设》(于向阳:1988年获山东省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优秀论文奖) (十二)《依法治省的几个理论问题》(于向阳:1998年获山东省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优秀论文奖) 注:2000年,中国法学会将《中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中国农村经济法》作为精品馆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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