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桑本谦 |
释义 | 桑本谦,男,汉族,山东济南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经济学和刑事法律制度。2002-2008年,任教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2008年调入山东大学法学院。曾被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2007、2008届毕业生评为“最受欢迎的老师”,2012年获山东省第二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2005年、2008年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经济学、法理学。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等权威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出版专著2部。 出版专著: 《私人之间的监控与惩罚——一个经济学的进路》,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理论法学的迷雾——以轰动案例为素材》,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主要论文: “法理学主题的经济学重述”,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2期; “‘钓鱼执法’与‘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个案研究”,载《中外法学》2011年第1期; “涉黑性质犯罪的法律经济学对策”,《法学杂志》2010年第10期;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困境和出路”,《当代法学》2010年第三期; “传统刑法学理论的尴尬——面对许霆案”,《广东商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 “传统刑法学理论的尴尬——面对梁丽案”,《广东商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疑案判决的经济学原则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反思中国法学界的‘权利话语’——从邱兴华案切入”,《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 法律控制的成本分析”,《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 “ 法律论证:一个关于司法过程的理论神话”,《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 “法治及其社会资源——兼评苏力‘本土资源’说”,《现代法学》2006第1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新华文摘》转摘); “民间的社会保障——对山东农村互助合作规范的经济分析”,《山东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私人惩罚与公共惩罚的互动——一个解读法律制度的新视角”,《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5期; “无政府状态下的秩序与合作——对社会秩序二元论的一种技术性区分”,《文史哲》2005年第4期; “法律解释的困境”,《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中国法理学精粹》收入); “不可抗力的法经济学思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4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 “契约为何必须遵守”,《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期; “论契约的不平等”,《浙江社会科学》2004第1期; “配偶权:一种‘夫对妻、妻对夫’的权利?”,《山东大学学报》2004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过错责任背后的经济-伦理问题”,《法学》2003第8期; “推定与汉德过失公式”,《广东社会科学》2003第4期; “从经济学视角看非法获得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山东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强奸何以为罪”,《法律科学》2003年第3期; “司法过程中法律解释的思维过程探析”,《法学论坛》2002年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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