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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三结合
释义

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与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简称“三结合”

一、“文革”三结合

三结合”是对“文化大革命”中中国领导机构内部人员构成和运行方式进行概括而形成的特定术语。其内涵几经变化,在中国领导体制的发展进程中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三结合”是1967年全面夺权的产物。1967年1月6日,上海市32个“造反派”组织联合,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刮起了所谓的“一月风暴”。上海夺权以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夺权。在1967年1月23日以前,造反派夺权后成立的领导机构,主要是由群众组织代表和少量的革命干部代表两部分人组成。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左派群众的决定》,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积极支持广大革命左派群众的夺权斗争”。解放军到地方支“左”,成为“革命委员会”内部“三结合”的构成之一。1月25日,《人民日报》就山西省夺权发表题为《山西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的社论指出:“山西省的革命造反派,为全国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夺权斗争创造了新的经验。山西省委内革命的领导干部,为全国革命的领导干部作出了良好的榜样。山西省军区的人民解放军部队,为全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树立了鲜红的旗帜。”显然,社论已经突出了这三方面力量的作用,说明这三方面的代表将在新的政权机构中占有重要位置。

1月31日,《人民日报》转载了《红旗》杂志1967年第3期《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的社论。社论说:“毛主席把北京大学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称为20世纪60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时,就已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的形式”。社论指出,在夺权斗争的过程中,要由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当地驻军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的领导干部,经过酝酿和协商,建立临时的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夺权斗争。这里首次提出了新建立的政权机构要由上述三部分人组成。同日,黑龙江省成立了全省的临时最高权力机构--“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2月2日,《人民日报》以《东北的新曙光》为题发表社论,指出黑龙江的经验是: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三结合”这一特定的术语。7日,《黑龙江日报》发表了《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一文指出:“革命造反派,根据当地的斗争具体情况,鲜明地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省委内执行毛主席正确路线的主要负责人,同人民解放军的负责人,三位一体,联合夺权”。《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一个好范例》的社论,赞扬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实行“三结合”的经验好得很。这样,就把“三结合”作为黑龙江省夺权的一个基本经验向全国推广。2月17日和3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决捍卫“三结合”的正确方针》,《革命的“三结合”是夺权斗争胜利的保证》两篇社论。其中心议题是:革命领导干部代表、革命造反派代表和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代表实行“三结合”,这是夺权斗争的基本保证,是实行夺权的正确方针。“三结合”在全面夺权浪潮的推动下扩展很快,并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1967年《红旗》杂志第5期发表社论《论革命的三结合》,传达了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权力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组成“三结合”的领导机构后,三者之间怎样有机地结合,哪部分人在政权内部居于重要地位,在制度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惟有《红旗》杂志1967年第5期《论革命的“三结合”》的社论中提到了这个问题。社论指出:三结合中,“三者缺一不可,忽视或者低估哪一方面的作用,都是错误的”,“必须充分发挥革命群众组织负责人的作用”,革命干部应该“在这个机构中起核心作用和骨干作用”,人民解放军代表也要起重大作用。社论要求革命干部起核心作用是较为具体的,其他都是笼统的。而革命干部起核心作用在当时是根本做不到的。后来中央决定“三支二军”人员撤回部队,要求地方干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此后,革命干部的作用才开始显露出来。至于“革命群众”代表,由于他们本来就不是经过群众的正常选举而担任领导的,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很难开展工作。

1973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新年献词》,指出各级领导机构要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逐步完善。至此,“革命委员会”中原来意义上的革命干部、解放军代表、群众代表的“三结合”政权形式,便不再作为普遍原则存在,而代之以老中青三结合的新形式。实际上,老中青“三结合”形式,在此以前曾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过。1967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对征询召开“九大”的意见的通报》中要求,九大代表要体现三个“三结合”,即:军队、革命干部、革命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工、农、兵三结合;老、中,少三结合。1970年3月5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转发的北京大学宣传队“关于整党建党的情况报告”提出在基层建立的党支部,要实行老、中、青三结合。1971年8月27日《人民日报》社论《我们党在朝气蓬勃地前进》指出,“各级党的领导班子,实行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既有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又有中年和青年一代的优秀党员,还有来自工农和基层干部中的新生力量。”但是,这时的老、中、青三结合,主要是指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同“革命干部、军队代表、群众代表”的三结合相比,还没有作为普遍原则提出来。直到1973年1月1日“两报一刊”社论发表后,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才正式被确定为各级领导班子组成的基本原则。相对于原来的革命干部、革命群众、军队代表的“三结合”,老、中、青三结合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由于当时对我们党的干部队伍的错误估计,一大批被打倒的老干部还没有全部解放,因此,最初的老中青三结合过分强调了青年干部的作用,忽视或在一定程度上排斥了一大批老干部的作用。比如开始组建领导班子,有严格的年龄标准。1973年8月28日党的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根据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进行组建。四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都必须实行精简的原则。它的领导机构,都必须实行老、中、青三结合。邓小平在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对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给予了肯定,指出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组建,但同时强调“老中青三结合,以中为主”,中青年干部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来”,否定了“火箭式”的提拔,这就使老中青三结合原则的内涵进一步具体化,使其纳入正确的轨道。但是,这些思想后来都被当做右倾翻案风加以批判。老中青三结合领导体制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因为这种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领导机构正确的组成规律。从其性质上说,属于年龄结构范畴,是指一个领导集体中不同年龄成员的比例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一个科学的领导班子,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进行组合。在不同角度中,年龄结构是最基本的,是领导群体结构中最重要的结构,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群体效能的发挥,从一定意义上说是领导集体其他科学结构形成的基础。因为年龄不仅是一个人生理功能的标志,也是一个人知识经验积累的多寡、智力发挥程度的标志。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可以为领导集体横向最佳结构的形成打下基础。此外,从领导集体纵向的发展上来看,老中青“三结合”还可以保证领导班子发展的连续性,不至于使领导集体在一定时期因为年龄原因大起大落。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后,并没有否定“老中青”三结合的领导原则,这是把“文化大革命”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历史严格区别开来的一个明显标志。

二、计划生育三结合

主要任务

“三结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广大育龄群众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向他们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优质服务,鼓励、引导、扶持他们少生优生、勤劳致富,逐步过上文明幸福的小康生活。

根本目的

“三结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少生快富的示范和榜样作用,使广大群众从切身利益中看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促进生育观念的转变,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进而更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最终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结合”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在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的重大改革和转变。它通过引导广大群众少生优生、勤劳致富,使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与发展经济融为一体,同群众的生产、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既符合广大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又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与我市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相一致,是一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断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是新时期综合解决人口问题的重大举措。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战略上、全局上看待控制人口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充分认识开展“三结合”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扎实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概念的提出

1993年5月12日,在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双学双比”活动相结合的经验的通知》的附件中,吉林省计生委的报告中提出:“把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紧密地联系起来。”

同年9月8日,在国家计生委《关于转发吉林省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走“三结合”之路的情况报告的通知》中提出:“把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商品经济相结合,与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以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为目标开展生产服务,以帮助农民建设文明幸福家庭为目标开展生活服务,以指导农民少生优生为目标开展生育服务,在新形势下走出了一条抓紧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

1994年3月召开的第4次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李鹏总理提出:“把计划生育工作和脱贫致富、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是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成为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的很好的、很值得重视的一个苗头,应该引起我们大家的重视。”

在同年3月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国务委员、国家计生委主任彭佩云同志明确提出了抓紧落实“三为主”,积极推广“三结合”,着力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要求。她指出:“实践证明,‘少生快富奔小康’这个口号对广大农民有强烈的吸引力,计划生育工作只有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与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的要求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的愿望紧密结合,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真心支持。”

1995年1月,《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纲要》中关于“三结合”的提法是:把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文明幸福的家庭结合起来。

1995年3月,在第5次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相结合。”李鹏总理提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创造的把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的“三结合”经验很好,是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改革和新的发展,要充分肯定。希望各地在推广“三结合”方面继续探索,创造新的经验。彭佩云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言提出:“三结合”即把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相结合。”国家计生委副主任张维庆同志在1995年3月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报告中提出,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1995年8月发表的《中国的计划生育》(白皮书)中关于“三结合”的提法是:在广大农村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结合起来,通过为农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首先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尽快致富,并带动更多的家庭少生、快富、奔小康。

此外,“三结合”在不同地方、系统和行业还有一些不同表述。如黑龙江省提出: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商品经济相结合,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在1995年的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总则中提出:坚持同发展农村牧区经济、同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四川省提出: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把生产、生活、生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三结合”)。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协会“三结合”项目活动是从1989年“农村妇女发展项目”开始的,其“三结合”的内容是:帮助妇女增加收入、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相结合。1995年2月在全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上于永波主任提出军队计划生育工作“三个结合”的内容是: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军队的全面建设相结合,与干部战士的成长进步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吉林省还提出了企业计划生育“三结合”:计划生育工作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与建设职工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大连经济开发区提出:把计划生育工作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相结合,同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相结合,同丰富员工的物质文明生活相结合。

计划生育三结合-主要阶段

计划生育“三结合”的形成,大体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1.党的十四大后至1993年7月

党的十四大后,彭佩云同志提出,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制约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在1993年7月全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彭佩云同志明确要求把“既要抓紧,又要抓好”作为计划生育工作总的根本指导方针。这一时期,各地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始出现一些新的经验和探索,如安徽省金寨县和湖北省英山县的“贫困山区要致富,少生孩子多栽树”的经验;江苏省射阳县的“少生快富合作社”;盐城市的“少生快富文明工程”;吉林省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展家政教育和与妇女“双学双比”相结合的活动;四川省旺苍县等地的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经验及德阳市开展“万名计生协会会员奔小康活动”等。

2.1993年7月至1995年9月

这一时期,形成比较明确的关于计划生育“三结合”的概括、表述和要求。

1993年8月,彭佩云同志在全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后视察吉林省计划生育工作,肯定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走“三结合”之路的经验,并在题词中称之为“希望之路”。

1993年9月,国家计生委向全国转发了吉林省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走“三结合”之路的情况报告。1993年11月,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在江苏盐城召开研讨会,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杨魁孚同志明确要求各地要抓好对计划生育“三结合”的调查研究和普及推广工作。1

994年3月,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和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肯定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少生快富”、“三结合”经验,提出了抓紧落实“三为主”、积极推广“三结合”的要求。

1994年6月,彭佩云同志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全国计生委主任座谈会,会上介绍交流了11个省开展“三结合”的经验,彭佩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1994年10月国家计生委在四川广汉召开了全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讨会,17个省的23个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在会上交流研讨了县(市)一级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彭佩云同志再次作了重要讲话。

同年,吉林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先后作出在农村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的决定。其中,1994年10月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为政府行为得到高度重视,取得明显进展。

1995年,以1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纲要(1995~2000年)》、3月第5次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及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8月发表的《中国的计划生育》(白皮书)为标志,计划生育“三结合”被进一步广泛推广和介绍。各地的有关决定相继出台,其中有11个省级党委、政府作出决定,它们分别是:黑龙江、吉林、四川、浙江、河南、江西、湖南、山西、河北、陕西、内蒙。另外,至少还有7个省级计生委专门发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文件。“三结合”试点工作在更大的范围内展开,显现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强大的生命力。

3.1995年9月至今

1995年9月,国家计生委、国家科委、水利部、农业部、林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杜、中国农业银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中央10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认真抓好农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

1995年10月,在四川成都以国务院名义召开了全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经验交流会。国家10个部门联合发文和成都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开始推向全国,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96年9月,为了了解各地贯彻国务院在四川成都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国家10个部门联合发文精神的情况,国家计生委和农业部派出调查组,对黑龙江省进行了调查,并于1996年9月24日至26日在吉林省长春市联合召开了东北三省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汇报会。会后,两部委办公厅转发了会议纪要。

1997年11月19日至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总结推广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推行“三结合”工作的经验,国家计生委和农业部在陕西省咸阳市联合召开了中西部9个省(区、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汇报会。会后,两部委转发了会议纪要。

计划生育三结合-理论依据和基本特征

“三结合”中的第一个结合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关系,第二个结合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同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奔小康”的关系,第三个结合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为了促进家庭文明进步和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供服务的关系。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作一些理论论证:

从政治上看,它符合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从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实际出发.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努力使计划生育工作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三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计划生育的组成部分。

从人口理论上看,它符合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关系的原理,计划生育“三结合”实现了两种生产一起抓。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上看,它符合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促进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趋于和谐。同时,同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相结合。

从发展战略和方法论上看,它符合可持续发展理论与结合发展的理论。“三结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为计划生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和社会环境,增强了计划生育长期持续发展的“后劲”,有利于推动“奔小康”战略目标的实现。

从哲学理论上看,它符合唯物辩证法的思想。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是对立的统一。“三结合”改变了过去那种孤立地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做法,紧密地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经济的发展联系起来,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的转变。

从党的群众工作理论上看.它符合党的群众路线的现点。“三结合”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强调为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提供各方面的优质服务,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农民从切身利益中看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勤劳致富中去。

从家庭发展和人的发展理论看,它符合当前国际社会的共识,重视家庭发展,提高家庭收入水平和妇女地位,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和促进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社会发展等。“三结合”容易为人理解和接受。

最后,“三结合”之所以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它符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检验标准,而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因此,它是正确的。同时,“三结合”是一个逐渐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

计划生育“三结合”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与以往的计划生育工作相比,具有三个鲜明的特征:一是强调“结合”,注重通过“结合”取得发展;二是把利益导向机制引入计划生育工作,通过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帮助扶持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率先致富;三是着眼于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推动“三结合。”

计划生育三结合-领导职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广“三结合”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搞好服务。

统筹规划

就是要把“三结合”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政策引导,就是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引导、激励群众少生快富的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社会福利、待遇等方面,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倾斜,给他们更多的物质利益,把育龄群众的兴奋点由多生孩子逐步引导到少生快富上来。

组织协调

就是要动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参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有组织协调的责任,及时解决“三结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关系。

检查督促

就是要经常深入基层、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困难,督促有关部门结合自己的业务工作,发挥自己的优势,为推广“三结合”创造有利的条件。要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科学评估“三结合”工作的实际效果。

搞好服务

就是要进一步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之所需,办群众之所盼。要充分利用好各类资金,鼓励和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注重发挥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重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新技术的推广,为农民和各种少生快富经济组织提供有关的信息,切实做好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

计划生育三结合-部门政策措施

各地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中,按照行业和部门提出的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如下:

农业

扶持计划生育家庭调整农业产品种植结构,改造中低产田,发展“两高一优”农业;提供农业优良品种和传授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搞好畜牧病防疫;帮助改良畜、禽品种,发展养殖业;承包农业项目工程;乡镇企业部门提供有关项目、信息,扶持发展私有经济、帮助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吸收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进入乡镇企业;农机部门提供新型农业机具、农机技术培训以及各种农机技术服务,扶持他们成为农机专业户。

林业

帮助计划生育家庭种植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木;提供种苗和传授栽培技术,开发林副产品,发展“绿色产业”;吸收他们参加到造林绿化和各项林业工程中来。

扶贫开发: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扶贫贷款,安排扶贫项目,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水利、电力

对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水电服务,帮助他们兴修微型水利工程,帮助他们解决灌溉、人畜饮水问题,扶持搞好水土保护。

科技

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致富信息和技术培训,吸收他们参加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经营,帮助一批计划生育家庭成为农村科技示范户。

供销合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加工和产品推销、商品供应等服务。

金融保险: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发展生产的资金信贷,积极扶持他们创办企业,开展各种周期短、见效快的经营活动;提供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母婴安康保险、独生子女保险等计划生育系列保险。

民政

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困难救济和受灾救济款物,帮助他们摆脱困难,脱贫致富;发展计划生育社会养老保险。

劳动

在安排劳动就业、开展职业培训、组织劳务输出等方面照顾计划生育家庭。

税务

对计划生育家庭经商、兴办实体,适当减免税额。

教育

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园、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实行照顾,并适当减免学杂费。

卫生

在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中,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改水改厕,向他们提供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开展优生优育科学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

在贫困地区开展“三结合”,国家特别强调了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198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生委、国务院贫困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扶贫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执行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政策。从此,在各地扶贫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得以逐步展开和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各地在贯彻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政策的过程中,提出了对落实计划生育要求的政策原则:以是否实行计划生育来确定优先扶贫的对象、扶贫资金、扶贫物资、扶贫项目分配的重点和扶持程度。归纳各地做法,其具体政策要点是:对晚婚晚育、合法婚育的贫困家庭照顾扶贫,对早婚早育、非法婚育的家庭不实行优惠扶贫;对生育一孩的贫困家庭,要求其“先节育、后扶贫”,特别优待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贫困家庭;对生育计划内二孩的贫困家庭,要求其“先脱贫、后生育”;对已生育计划内二孩的贫困家庭,要求其“先节育、后扶贫”,优待按计划生育二孩后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的贫困家庭;对已生育计划外二孩、多孩的贫困家庭,实行“先节育、后有区别地扶贫”;对生育多孩又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家庭不予扶持;对有遗传性疾病但执行计划生育要求、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家庭予以照顾扶贫。

在政策类型上,按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政策类型可分为生活救济政策:主要进行贫困家庭的生活补助和救济;鼓励生产经营政策:主要在发放贷款、提供优质生产资料、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以鼓励支持;支持经济开发政策:主要在信贷资金、独办或联办经营实体、兴办加工业、养殖业、第三产业和劳务输出与合作等方面优待计划生育家庭,吸纳其劳动力;土地分配与调整政策:主要在农村宅基地和口粮田与承包田的分配与调整中,落实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政策要求;社会利益导向政策:主要是在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方面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优生政策:主要是结合扶贫工作宣传少生优生,禁止遗传性痴呆傻人生育,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率;移民政策:主要是指在国家的指导下,按照“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和照顾安排实行计划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家庭的原则,实行有计划地移民,以改变某些贫困地区生存发展条件差的环境。

199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九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提出的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主要政策措施是:

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的县、乡、村,在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安排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上予以优先考虑和重点扶持。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对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的贫困户,要给予优先、优惠扶持;对符合照顾生育条件但暂时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农户,说服动员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暂缓生育,同时积极扶持他们发展生产,争取在实现温饱之后,再按有关规定安排生育;对已经计划外生育的贫困户,在按当地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后再予以适当扶持;缴纳计划外生育费确有困难者,应签订合同,在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逐年缴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不能树为脱贫致富的典型。

在研究和安排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资金时,要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标准;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时,要注意贫困农户中的计划生育户是不是首先受益、真正受益。

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选准发展经济的路子,并把项目、资金、技术配套等落实到户。在不增加财政额外支出,不改变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性质、渠道和规模的前提条件下,应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采取以下一些优先、优惠政策的办法:

计划生育贫困户或其参加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以种植业、养殖业产品为生产原料的加工业,优先获得扶贫资金、项目和产、供、销等方面的服务;

计划生育贫困户优先获得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水利设施与服务方面的补助;

计划生育贫困户在深化农村经济改革,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发展经济林果业和养殖业,实行多种经营、集约化经营方面,以及进行开发式移民异地安置时优先获得扶助和安排;

计划生育贫困户在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承包土地小调整时,优先、优惠得到安排;

计划生育贫困户优先安排在乡、村集体企业务工、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计划生育贫困户优先得到安排;

计划生育贫困户优先获得致富信息、新技术培训,优先获得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方面的扶助;

扶贫开发经济实体要优先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倾斜,优先联结和带动计划生育贫困户,帮助他们解决生产致富在的困难,计划生育协会开办的安排计划生育贫困户务工、就业的经济实体、合作经济组织,应视为扶贫开发经济实体,优先获得扶持;

有关部门、单位以优惠价格向计划生育贫困户供应良种、良畜、良禽、苗木、生产资料和提供农业生产方面的服务;

凡有条件的地方,在县、乡、村集体兴办的社会保障事业中,计划生育贫困户优先、优惠得到安排;

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在建立扶贫联系户实行定点扶助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贫困户。

这些优先优惠措施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提供了较为优越的条件,有利于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增加收入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有利于他们脱贫致富,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家庭生活质量。

三结合-工作进展和基本经验

1994年6月,彭佩云同志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的全国计生委主任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走“三结合”的道路是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希望之路,是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必由之路。盐城会议以来,各地加快了推广“三结合”的步伐,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涌现、发展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新经验。

1.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新的思路逐渐清晰

盐城会议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为各地推广“三结合”工作的关键一环。各级领导在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后认为,“三结合”不仅是方法问题,而且是方向问题,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是实践问题。在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计划生育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必须走好“三结合”之路。人口问题是发展问题,它与解决妇女问题和农民问题密切相关。推广“三结合”是两种生产一起抓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顺应了农民勤劳致富、追求文明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是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

国家计生委于1994年10月在四川省广汉市召开了全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讨会,17个省的23个县(市)的党政主要领导、部分人口专家和省计生委主任参加了研讨会。大家感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过去仅靠减缓人口增长速度解决人口问题,单纯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会议一致认为,应从更宽的角度来认识人口问题,在更广泛的领域采取综合措施,寻找新的结合点,形成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巨大合力。从吉林、辽宁等省总结出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的经验,到盐城市实施“少生快富文明工程”及四川省采取强有力的政府行为在促进农村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上作出综合决策,各地对进一步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发展和持续发展的思路逐渐清晰。

1995年3月,在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国家计生委常务副主任张维庆同志指出,“三为主”与“三结合”是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实践中的创造,反映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社会制约与利益导向相结合,适应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要求,因而成为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两条重要经验。中央领导同志多次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这是解决人口问题和加快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一条正确道路。

针对国情、省情、地(市)情的现状和新的历史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许多地方的领导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明确了思路,统一了认识,即要改变过去那种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工作方法,组织育龄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参与各种经营活动,为他们提供社会化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具体困难,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优惠,使他们尽快富裕起来,从切身利益中感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这些认识的获得标志着我们对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个客观规律和计划生育工作内部运行规律理解得更加深刻,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一些可贵的经验,开始走出了一条新路。

2.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整体推进的发展态势

一些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三结合”工作在政府推动下从点到面,积极而迅速地发展起来。

四川省在推广“三结合”工作上,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特点十分突出。该省“三结合”工作所以能在短期内把过去自发的、零散的、单纯依靠计划生育一个部门摸索实践的做法,发展成为全省在“三结合”上统一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行动,政府行为发挥了关键的作用。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三结合”的重点是鼓励、引导、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率先致富,大大提高了这些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受惠程度。省计生委、农牧厅、林业厅、水电厅、乡镇企业局、畜牧食品办、农机管理局、扶贫办等8个涉农工作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每乡帮助10户、每县帮助100户、各部门每年至少帮助1000户、全省共帮助10000户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率先致富。到1995年初,全省各地已落实直接帮扶对象25万多户。在四川德阳、广元、涪陵等地,由于“三结合”工作起步较早,政府行为得力,目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人均收入已经高于当地的平均水平,农村经济工作也走上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道路。

1994年6月,吉林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在全省农村进一步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活动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结合”活动纳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走少生快富文明之路。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宣传、文化、农业、计生、科技、金融、民政、群众组织等十几个部门抓好“三结合”的职责分工,把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活动纳入与各级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考核。因此,1994年成为吉林省“三结合”的“深入发展年”,在政府行为有力推动和群众踊跃参与下,全年全省又有3万多对符合政策的夫妇自愿缓生或不生第二个孩子,扶持了24万多户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脱贫。为了进一步巩固、扩大工作成果,1995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开展“三结合”效益年活动,着重提高“三结合”工作水平。

盐城会议以来.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先后做出决定和部署,在加强政府行为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选点试验和示范,推广经验和推动面上工作逐渐展开。在这方面先后有黑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西、安徽、青海、内蒙、陕西、甘肃、宁夏、河北、河南、云南、海南等省、自治区做出决定、提出工作意见、实施方案或试点方案,推动了本省、区“三结合”工作。

3.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展

“三结合”的路子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都是适用的,但由于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客观上存在着阶段性和不平衡性,因此,经济社会条件和人口状况不同的地区,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应采取不同的途径和步骤,在推广“三结合”过程中摸索出各具特色的经验。

一是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此类地区多为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地区,工作基础较好,“三结合”工作起步较早,成功经验较多,从点到面推广速度快、范围大,群众参与热情高、成效大目前处于扩大成果、深入发展阶段。

黑龙江省提出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基础把实行计划生育同扶贫开发、科教兴农、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地为农民群众广开致富门路。在考察省情、地(市)情后推出了“三结合”五种类型:借助利用型、宣传引导型、集资入股型、结对互助型、扶持培育型,加强了对不同类型地区的具体指导,使各地区都能走出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三结合”之路。

北京市充分发挥城市经济发达、城乡临近的优势.开展了以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城乡手拉手,户户心连心”活动。各区县之间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组织企业深入农村送技术、送资金、搞项目合作,帮助农民尽快致富.带动城郊经济发展。

辽宁省是国家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多,在全省总人口中职工和城镇居民约占一半。他们注意将“三结合”工作与城市社区建设相结合,努力增加为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育服务,针对大中型企业下岗职工增多、企业效益不好等新情况,把计划生育“三结合”与职工“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在摸清下岗人数、下岗原因、家庭状况、婚育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优待固定人员,照顾流动人员.扶持特困人员”的帮扶原则,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扶助,为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此类地区多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二、三类地区,工作基础相对较差,但也积极开展了“三结合”工作的试点、示范工作,并已在一定范围获得成功。目前正在积极总结经验,组织推广。

陕西省陕北地区把“三结合”工作与建立农村新杜区相结合,通过鼓励农村妇女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承包果园,增加家庭收入,提高妇女经济地位;鼓励妇女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展现农村妇女热爱生活,勤劳善良的精神面貌,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从而把妇女从过去只限于家务劳动这样有限的生活空间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妇女的聪明才智,在婚姻家庭、生产劳动和社会参与中真正体现男女平等,形成一种新型的农村社区风貌。

江西省抚州地区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了“场(厂)十计生户”、“公司十计生户”的结合方式,把农村经济实体与计划生育家庭联系在一起,实现经济实体与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山西省在31个县开展“三结合”试点。榆次市探索出开展“三结合”的四种形式,即邻里带动型、集体资助型、自办扶持型、中心辐射型;高平市开展了“三联姻”活动,即计划生育同经济、科技、教育“三联姻”,实现少生快富奔小康;永济市开展了“瞄准黄河滩,助民快致富”工作。

三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此类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薄弱.教育水平较低,不少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计划生育工作尚处于努力完成人口计划,控制人口增长阶段。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贫困地区更需要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之路,从而使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摘掉后进的帽子。因此,他们把开展“三结合”工作作为一次发展契,积极选点示范,与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并以此作为工作突破口,寻找适合自己的“三结合”之路。

内蒙古自治区把计划生育工作和“生态经济沟”的建设相结合,创办“计划生育绿色保险基金林”,走出一条近期少花钱,远期养老金发放有保障的新路子。

云南省针对全省627个县中有73个贫困县,全省4000万人口中有660多万人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的省情,将扶贫开发作为“三结合”的工作重点。省政府拨款1500万元用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其中500万用于开展“三结合”工作。

4.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利益导向机制

“三结合”工作开始走向深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各地按照结合发展的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强化了利益导向机制,具有综合治理和系统协调的性质。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运用利益导向机制,动员部门参与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一是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四川省实施“稳粮增收调结构,少生优生快富奔小康”整体战略。浙江省委、省政府已把“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勤劳致富、文明幸福”的新家庭计划活动作为《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的重要内容,要求到2000年全省基本实现新家庭计划的目标。

二是解决资金困难,增加投入数量。针对群众缺少启动资金的实际团难,各地在工作中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建立了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基金,把有限的资金投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帮助他们发展生产、经营项目。有的地区还在农业银行设立专项贷款,为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提供资金扶持,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保证条件。据统计,1994年,吉林省为扶持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生产贷款2亿多元,省财政拨款108万元,用于“三结合”项目。到1995年10月,全省“三结合”发展基金已达2.1亿多元。云南省政府拨款200万元成立省计划生育基金,以支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三结合”工作的开展。

三是广泛采取“三优”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在多方面予以优先、优惠、优待。在经营税收上,对在“三结合”项目中经商办企业者优先办理经营执照,同时在一定期限内在税收上适当减免;在选择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的开发上,各地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允许开办除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以外的一切项目,并对项目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从而把零散、自发的生产活动纳入到集中、有序的状态,以增强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就业上,针对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经济不发达、人们致富的愿望又十分强烈的情况,在选择开发项目时,许多地方多倾向于开办一些适合育龄妇女参加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尽量照顾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的,经济又比较困难的育龄妇女就业;在技术上扶持,把帮教科学技术,引导农民走科技致富之路作为重点,坚持在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指导。

四是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为了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吃上定心丸,进而促进农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各地均把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独生子女保险、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养老保险、“三结合”项目保险等多种保险,保险金额也日渐增多。山东省办理的计划生育保险总额已近10亿元。

五是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密切结合。安徽省把全省扶贫贷款总额的40%与脱贫率、计划生育率、贷款使用效益“三挂钩”,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的贫困县优先贷款,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兴办经济开发项目和发展乡镇企业。山西省吕梁地区在“依靠科技扶贫,促进经济开发;坚持计划生育,保证稳定脱贫”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七优先”的政策,对超生户进行限制;鼓励先脱贫、后生育;领办扶贫经济实体者必须同时承包计划生育任务;科技与扶贫资金、项目配套输入。内蒙古自治区把扶贫与计划生育结合作为当前搞好扶贫一发工作必须做到的“七个坚持”之一。在自治区扶贫攻坚计划中,把加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作为扶贫的主要途径。云南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省“三结合”工作重点,在省扶贫攻坚计划中把控制人口增长作为指导思想和指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制定了奖励优惠和限制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5.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

“三结合”工作要求拓宽服务领域.提供优质服务,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满足群众对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就计划生育本身而言,工作水平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优质服务的兴起。

江苏省近年来开展了避孕节育的全程服务和生育保健服务.探索了搞好优质服务的新路子,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全省已将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育保健服务作为着重抓好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服务质量的评估体系,列入目标考核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上海市在农村基层和城市街道、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自我保健教育,大大降低了育龄人群的意外妊娠和人流、引产比例。目前全市的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纳入社区建设之中,以群众为中心,为计划生育对象的全面发展服务,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

三、“三结合”的就业方针

1980年8月举行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提出了“三结合”的就业方针。

内容及做法

“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

主要做法是由过去主要依靠国有(全民所有制)单位安排就业转交为国有、集体、个体共同发展,并通过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经济扩大就业;由过去主要仍靠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吸收劳动力,转变为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和消费品工业扩大就业;由过去消极等待国家招工安置转变为鼓励劳动者积极创业,其中一个创举是依靠社会多方面力量和待业人员的积极性,兴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由过去单纯依靠行政调配手段组织管理就业转变为运用行政、经济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手段促进就业;城乡分割的就业格局开始松动。

背景及影响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缓慢,就业渠道狭窄,知识青年返城达到高峰,城镇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尖锐。据统计,1978年和1979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达到5.3%和5.4%,登记失业人员分别达到530万和568万人。为解决大批知识青年和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问题,1980年中央提出了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志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在这一政策推动下,通过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鼓励青年组织起来发展劳动服务公司,以及自谋职业、创办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等措施,城镇就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到1982年,全国多数地区基本解决了1980年以前积累下来的包括返城知识青年在内的城镇失业问题。1985年,我国城镇就业问题进一步缓解,城镇登记失业率从1978年的5.3%下降到了1.8%,创历史最低。“三结合就业方针不仅解决了当时我国城镇严重的失业问题,也启动了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改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念,促进了我国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四、高等教育的三结合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4-24 清华大学的百年校庆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提到——坚持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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