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阮玲玉自杀 |
释义 | 沪剧剧目 剧情简介:阮玲玉幼年丧父,由母帮佣扶养,供其就读。一日邂逅张达明,互为倾心,欲结伴侣。适张母病危,阮遂伴张返里探亲,至时张母已故,阮与张遂在灵前成婚。未久,张失业,阮又生女小玉,日计维艰,幸得胞兄介绍,阮入国风影片公司任演员。未几成为电影明星。张由同乡茶商唐季珊介绍去香港就业,唐乘机追求玲玉;阮母贪图富贵,逼女依允,唐妻知情后,掀起家庭风波。数月后,达明返沪,知阮已与唐同居,即去评理,而阮愿与张离异。张虽请律师代诉,但终于同意离婚。后张去唐宅欲见女儿,阮母不允并辱之,张向法院起诉。小报记者获讯,舆论纷纭,轰动沪上,玲玉拍片紧张,又接法院传票,只得停机与唐商议,谁料唐对此置之不理。玲玉力孤无援,竟服安眠药自尽,临终遗书:“人言可畏。”张闻讯至殡仪馆抚尸痛哭,悔恨莫及。 宋掌轻、石筱英根据文明戏《玲玉香消记》整理改编为幕表。石美英主演,民国24年(1935年)石根福、石美英领衔之福英社首演于国货商场申曲场。同年农历4月,中山社亦于松江松汇小筑演出此剧。由王梦良根据文明戏编排幕表,杨美梅饰阮玲玉。建国后努力沪剧团于1996年曾整理上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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