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入台证 |
释义 | 台湾方面称为“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俗称台证或入台证。是台湾地区内政部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中国大陆及港澳人士,用以出入台湾的证件。入台证有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持有台湾地区护照人士无需申请入台证,持有外国护照人士除非适用免签证,否则应申请入台证。入台证的机读区(Machine Readable Zone)代码中,第一个符号(表示证件型式[Type])为“H”或“M”,与用于表示护照的“P”和表示签证的“V”不同。过去,许可证称“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多次入出境证”,外表为一本粉蓝色簿,封面印上“中华民国国旗”,持证人可多次在台湾地区出入境。持有台湾地区的护照及其他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不可申请入台证。2005年前,只有来过台湾的香港及澳门居民才可以通过互联网申请入台证,出入境时持入台证(有效或无效)。过去,申请入台证,只可以到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或澳门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申请。 申请方式: 在2010年9月之前,香港及澳门合资格的居民(即在香港/澳门出生或曾以港澳居民身份赴台)者,如要申请单次入台证,需要先在相关网页填写资料,然后持收件编号、有效期六个月以上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及香港身分证/有效期六个月以上之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1999年前取得之葡萄牙护照及澳门身份证正本到中华旅行社,中华旅行社的香港国际机场办事处/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领取临时入境停留通知单。当时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费用为港币七十五元,可出入境两次,每次停留三十天。只可在桃园国际机场、高雄国际机场或台中清泉岗机场出入境;预先办理入台证者,可以通过小三通[1]或两岸包机出入台湾。2010年9月起,港澳居民进行网上申请手续后,只要自行打印入境通知单即可,不需要付款及预先再到机场或相关单位领取入台证,此举几乎等同于免签证待遇。然而,如非合资格的港澳居民或申请其他种类的入台证,仍然需要亲身到中华旅行社/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现时经网上办理入台证的港澳居民,入台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可以停留最多三十天,但只可以出入境一次,之后要再重新在网上申请。而大陆居民赴台旅行则由旅行社代办,一般为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离开大陆后在台湾边检窗口领取证件,并配合大陆签发的通行证一并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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