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荣民 |
释义 | 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贸易法律处原副处长荣民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贸易法律处原副处长荣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荣民认为量刑过重,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据了解,荣民曾任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二等秘书,2008年11月,在监察部驻商务部监察局对其贪污问题进行核查时,荣民主动交代了他受贿的犯罪事实,其中利用虚假报销手段骗取公共财产3万余元,收受贿赂56万余元。 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荣民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荣民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荣民接受请托后,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打探情况,或者直接参与请托事项的办理,或者利用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这些行为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关于一审法院没有考虑坦白、自首的上诉理由,二审法院认为,荣民所犯贪污罪是被群众举报后,纪检部门找他谈话,他才交代,不能认定为主动坦白。在被审查期间,荣民交代了有关部门没掌握的受贿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一审法院鉴于荣民的认罪态度及其没有退赃的情节,对其处罚并无不当。 台湾荣民国民党退守台湾后,于1950年实施义务兵役制。原本随国民党来台的60万士兵逐步被年轻的本省新兵取代。大批士兵退伍,他们在台湾没有亲人,自己也身无长技,退伍后的生活成了一个大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台湾当局于1954年11月设立了“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简称“退辅会”,以安置和辅导这些退伍士兵转业。一开始,“退辅会”主任由台湾省“主席”严家淦兼任,副主任是蒋经国,而在实际上,严家淦只是挂个虚衔,主要工作都由蒋经国操办。 “荣民”这个指代退伍士兵的概念由此产生,它的全称为“荣誉国民”。 蒋经国在“退辅会”上任不到半年,即为“荣民”们建立了屏东隘寮农场、嘉义大埔农场、宜兰三星农场、花莲寿丰农场、彰化二水农场等,让“荣民”们种植水果和其他一些农产品,能够自食其力。后来,又在屏东、花莲、台南、新竹等地修建了“荣民之家”,安置那些年老的“荣民”。 1956年6月6日,台北的“荣民总医院”在蒋经国的推动下开始兴建,并于三年后投入使用,简称“荣总”,日后这家医院不但成为许多“荣民”看病的地方,也成为国民党许多高层人物的病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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