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人殉 |
释义 | 人殉是阶级对抗的产物,也是一种残忍而野蛮的宗教行为,它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 人殉,指的是用活人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奴隶主或封建主殉葬。被殉葬者多是死者的近亲、近臣、近侍,以及战争中的俘虏等。在阶级出现的时代里,人殉成为一种广泛流行的古代丧葬仪式。 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有所提高,商品交换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这一系列的变化,引起氏族内部出现了阶级分化。因此,这种宗教活动的出现,同私有制的出现是密切相关的。 基本信息人殉,杀死活人为死者殉葬。 简介这种制度起源较早,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也延续了很长时间,考古和文献资料表明,其典型发展时期是在商代。 人殉制度在早商时期即已盛行,河南郑州、安阳,湖北黄陂,河北藁城等地的商代遗址中都发现有以人殉葬的墓葬。晚商时期的贵族和商王的大型墓葬的殉人可达百人之多。殷墟墓葬区的1001号大墓的殉人,多数都是青少年,其中有几个甚至是幼童。这坐大墓共殉葬164人。殷墟王陵东部的武官村大墓呈“中”形,其规模虽然小于1001号墓,但仍发现殉葬79人。 近年在安阳小屯村发现的妇好墓,尽管殷墟王陵区的公共祭祀场所早曾发现1228座祭祀坑,有近两千多个人牲。70年代在王陵区又发现250座商代祭祀坑,其中的191座埋葬有被杀害者的骨架1178具。比较早期的坑18组,用人牲达千人之多,一次祭祀杀人最多的为339人,一般的10至100人不等。较晚的祭祀坑每组用人仅10至20人。从发展情况看,时代愈晚,用人牲的现象便愈益减少。这反映着商代社会情况正在逐渐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人殉约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即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或父系氏族社会产生的初期。在我国的甘肃武威皇娘娘台和永靖秦魏家的齐家文化墓地、内蒙古依克绍盟伊金霍洛旗纳林塔乡的朱开沟文化遗址中均有人殉情况。但这些属于妻妾殉夫的人殉早期形式。人殉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是世界性的。在两河流域苏美尔早王朝和古埃及第一王朝的不少陵墓中发现了人殉,或王陵附近发现了大量人殉墓。 用人殉葬和作为祭品的制度。这种制度起源较早,在我国古代社会中也延续了很长时间,考古和文献资料表明,其典型发展时期是在商代。人殉制度在早商时期即已盛行,河南郑州、安阳,湖北黄陂,河北藁城等地的商代遗址中都发现有以人殉葬的墓葬。晚商时期的贵族和商王的大型墓葬的殉人可达百人之多。殷墟墓葬区的1001号大墓的殉人,多数都是青少年,其中有几个甚至是幼童。这坐大墓共殉葬164人。殷墟王陵东部的武官村大墓呈“中”形,其规模虽然小于1001号墓,但仍发现殉葬79人。近年在安阳小屯村发现的妇好墓,尽管殷墟王陵区的公共祭祀场所早曾发现1228座祭祀坑,有近两千多个人牲。70年代在王陵区又发现250座商代祭祀坑,其中的191座埋葬有被杀害者的骨架1178具。比较早期的坑18组,用人牲达千人之多,一次祭祀杀人最多的为339人,一般的10至100人不等。较晚的祭祀坑每组用人仅10至20人。从发展情况看,时代愈晚,用人牲的现象便愈益减少。这反映着商代社会情况正在逐渐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商代前期人殉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到了后期,大中型墓葬几乎都有殉人。当时人殉成了一种制度:“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近年考古发掘的情况,证实了这样的记载。如安阳殷墟商王陵墓区有一座“亚”字形大墓。椁(guo 果,套在棺材外面的大棺材)的顶部和四周有成批的男女侍从奴隶殉葬。(据考察,杀殉的办法是将奴隶们十人或二十人一排,反绑着牵入墓道,东西成行地面向墓室跪着,砍下头后将尸体埋入,再填上土夯平。每夯一、二层上便杀殉一批奴隶。)这一座大墓殉葬的奴隶共有三百六十多个,其中大多是不满二十岁的青少年,有的甚至是天灵盖还没有长满的幼童。像这样殉葬几百人的大墓,在商王陵墓区不止一个。除了商王朝统治的中心地区外,各地奴隶主用人殉葬的情况也很惊人。如在山东益都苏埠屯发掘的一座奴隶主大墓里,有四十八名奴隶殉葬,而且多数是十二、三岁的少年。商王和大奴隶主贵族的陵墓,成了堆积奴隶尸骨的万人坑! 商代的人殉,数量之多,手段之残忍,范围之普遍,骇人听闻。充分暴露了奴隶主阶级野蛮残暴的阶级本性和奴隶社会血淋淋的阶级关系。中原汉族王朝的殉葬制度一般在汉以后就废除了,但是私底下用人殉葬的却屡见不鲜。如唐武宗临死前便让孟才人殉葬。唐诗:“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说的便是此事。 中原汉族王朝人殉制度废除一千多年之后,明太祖朱元璋重启人殉之制。太祖遗诏令后宫所有未生子的侍寝妃御殉葬。由于宝庆公主年幼,而独留其母。由于当时场面混乱,加上处理此事的官员处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有不少生育过的妃嫔也在殉葬之列,从死者达四十余人。而后历成祖,仁宗,宣宗,代宗几代,直到明英宗临终前遗诏下令废人殉。但私底下亲王用人殉之事仍时有之。朝鲜的《李朝实录》记载了明的人殉制度过程。 《绝命辞》 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 生而如梦兮,死者觉也。 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 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 ----- 明·郭爱 郭爱为明宣宗时宫女,被迫为明宣宗殉时年仅14岁,入宫20余天。从这种首诗中可以看出人殉制度的惨烈。 虽然明朝在英宗之后废人殉制度。但满清重启人殉制度。清太祖死后,他的大妃(相当于后来的皇后)阿巴亥便被逼迫殉葬。清孝献皇后(即董颚妃)死后,顺治用其贴身宫女为其殉葬。直到康熙时才被废除。 历史殉兴盛于殷商衰于西汉 中国古代人殉现象在殷商时代最为突出,证据之一是目前的考古发现。这一时期发掘出的王冢贵族墓(殷墟墓葬),几乎座座都有数量不等的殉人。人殉数量少的几十,多的上千。概因当时用奴隶殉葬已成为一种葬制。上面提到的秦公大墓,也处于奴隶社会这样的时期。在进入周后,人殉现象才开始减弱。 秦朝灭亡后,到了汉朝,殉葬之风衰败了。分析认为,秦王的残暴遭天下人共怨,加上当时长期战争造成的人口剧减,从民间走出来的布衣皇帝刘邦意识到了人心和人力的重要,所以不再实行人殉,同时鼓励妇女多生育。但这一说法专家并不都是赞成的,刘邦死后是否有人殉也待考证。 刘邦之后禁止人殉,但不等于当时没有殉葬现象,实际上也没有绝迹。 汉武帝刘彻在位时,从有人上书提出废除人殉制,可以看出当时人殉现象的广泛存在。时儒生董仲舒上书,称"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 "去奴婢,除专杀之威",就是建议朝廷打击当时的人殉现象,这一建议得到了刘彻的重视,并影响到随后诸位皇帝的执政行为。史载,在汉宣帝刘询在位时,赵缪王刘元要求16个婢女从死,这一丑闻曝光后,刘元一族被取消了封国称号。与当初抓住战俘就杀掉,到后来将之当作奴隶使用,是人类的一大进步一样,汉朝反对人殉,也是一件值得大写特书的事情。但是,汉朝反对人殉,只是刘姓皇帝的观点。从一些记载来看,此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走马灯般轮流坐庄的小皇小帝,并没有禁止人殉。即便唐、宋这样曾以官方形式禁止过人殉的大王朝,也有殉葬的传闻出现。 而同一时期的少数民族政权下,人殉制仍相当盛行。如北方的匈奴,人殉不绝。 蒙古在进入铁木真(成吉思汗)时代时,其社会形态仍处于奴隶社会,比中原的封建社会要落后多了。 1227年8月成吉思汗死后,就有大量活人殉葬。 当时马可·波罗所闻,成吉思汗死后,"在运送灵柩的途中,护送的人要将途中遇到的所有的人杀死作为殉葬者,并对他们说:'离开现世到阴世去服侍你们驾崩的主人吧'"、"当蒙可汗的尸体运往阿尔泰山时,护送的兵马沿途杀死了将近两千人。" 除了这些不幸的殉葬者外,还有40名生前服侍过成吉思汗的美女,与他生前骑过的战马一道,被活活杀掉殉葬。 此后的元朝皇帝死亡后,多少都有活人殉葬。 而朱元璋恢复人殉恶俗可能是受到了蒙古人影响,加上人殉在中原民间并没有完全绝迹,朱元璋重新祭起人殉,就有了一种可然。可见,朱元璋的"人性倒退"是有历史背景的。 处死殉葬人的手段自杀在早期能为尊者殉葬是一种待遇和荣耀,所以主动殉葬结束生命的方式很简单,是自杀;被动殉葬者结束生命的方式自然就是他杀了。 但他杀的手段却不会是一种,而且都是秘密处死。 毒死除了逼其吊死,将殉葬者"毒死",也是常见的手段。 朱元璋的殉葬宫妃是怎么处死的,有人说是太监将她们吊死的。但民间另有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给被选定宫妃强行灌食水银。水银剧毒,食后立马即死。 为什么使用水银?据说被水银毒死的殉葬者,其尸体长久不腐,多年内仍栩栩如生。尸体不腐现象,在中国盗墓野史上多有记载。如汉宣帝时广川王刘去,是一个盗墓成性的恶人。有一次去盗掘幽公冢,打开墓室后发现,墓内有一百多具尸体,互相枕压叠加在一起,但奇怪的是没有一具腐烂。 可以推测,这些女人都是殉葬者,历几百年尸体不腐。此事记载于晋人葛洪撰编的《西京杂记》,殉葬者的样子与被水银毒死的说法颇相似。 活埋还有一种是"活埋",将殉葬者手脚捆住,摆成一定姿势(造型),随即快速埋土。 为了让殉葬者失去反抗能力,有时会使用麻醉剂一类的东西,让其"安乐死"。在考古发掘中发现,有的殉葬女性四肢存在被绳索捆绑的痕迹,这应该是当时被强行殉葬的。 有的殉葬女人屈肢侧身,脸朝男性,则是死后(也可能未死)被摆弄成的姿态,是一种造型,自然死亡者是不可能有那种"规定动作"的。1987年发现的河南濮阳西水坡45号墓,墓主为一身高约1.84米的壮年男子,仰身直肢葬,头南足北。墓室的东、西、北三个不同方向有三个龛室,内各有一具小孩的尸骨,朝向不一。 这三个小孩专家认为就是殉葬,被活活弄死后摆出形状的。 砍头当然,结束殉葬者生命的方式很多,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手段当是"砍头",直接将殉葬者带到墓地,就此弄死。但这种手段为后世弃用,原因是,不能保留全尸体。后世讲究全尸,猎杀方式就不会是砍头了,直接将其放血刺死。所以,砍头多在早期或人牲中使用,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墓穴考古中,时常会发现殉葬者的头被有规则地排列在一起,而尸身则另摆一处,推测生前遭砍头。 还有一种,古人筑墓有用人头作祭的习俗,在墓穴开挖的不同阶段,都会将人头与猪头狗头一样砍下来,当作"牲"来作祭。 目前考古发掘出的殷墟M1001号墓冢,殉葬者超过164人,与墓主同穴有96人。附近有大片祭祀坑内有大量的人体骨架,全部尸首不全,这些殉葬者被结束生命时都应该是砍头。WKGM1号墓,墓室内有规则摆放着34颗人头,这些都是殉葬者的头颅,也应该是遭砍后葬入的。 评价商代前期人殉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到了后期,大中型墓葬几乎都有殉人。当时人殉成了一种制度:“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老数人。”近年考古发掘的情况,证实了这样的记载。如安阳殷墟商王陵墓区有一座“亚”字形大墓。椁的顶部和四周有成批的男女侍从奴隶殉葬。 据考察,杀殉的办法是将奴隶们十人或二十人一排,反绑着牵入墓道,东西成行地面向墓室跪着,砍下头后将尸体埋入,再填上土夯平。每夯一、二层上便杀殉一批奴隶。这一座大墓殉葬的奴隶共有三百六十多个,其中大多是不满二十岁的青少年,有的甚至是天灵盖还没有长满的幼童。像这样殉葬几百人的大墓,在商王陵墓区不止一个。除了商王朝统治的中心地区外,各地奴隶主用人殉葬的情况也很惊人。如在山东益都苏埠屯发掘的一座奴隶主大墓里,有四十八名奴隶殉葬,而且多数是十二、三岁的少年。商王和大奴隶主贵族的陵墓,成了堆积奴隶尸骨的万人坑。 商代的人殉,数量之多,手段之残忍,范围之普遍,骇人听闻。充分暴露了奴隶主阶级野蛮残暴的阶级本性和奴隶社会血淋淋的阶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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