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人文哲学社 |
释义 | 社团简介“人文哲学社”是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人文哲学社集团的简称,系人文类综合型校际学生社团。人文哲学社创立于2009年10月8日。自创建以来,人文哲学社秉着“创新、服务、双赢”的工作方针,成为树德文化的一大亮点,其“用心于事,用心成事”的社团精神闻名于天府名校。人文哲学社崇尚独立的人文精神,真诚严谨的思考态度。人文哲学社的宗旨和任务是将独立的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的世界观结合在一起,通过社会实践丰富和繁荣树德校园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团领导社长:吴芃(现任成都市树德中学社团联合会秘书长) 副社长:孙汉 社团机构理事会(5名) 财务处(2名) 档案处(2名) 宣传处(3名) 学术研究中心(20名) 文化传媒中心(20名) 活动筹备中心(20名) 社团日志2009年10月21日,人文哲学社召开第一届全体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立了以校园杂志为基本途径宣传人文主义精神的路线,并通过了《成都树德中学人文哲学社章程(试行)》。 2009年11月9日,人文哲学社开展了“复兴之路”历史政论讲座,为社团将来的发展路线指明了方向。 2009年11月23日,人文哲学社首发杂志《水底文房》创刊号,并正式组建《水底文房》出版中心。 2009年11月30日,人文哲学社举行第一次社团联欢晚会暨社员生日会。 2010年1月5日,人文哲学社联手树德锦瑟文学社、成都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新锐杂志社、四川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采薇文学社创办的校际品牌杂志《水底文房》(特刊)在成都市十多所高中正式发行,受到各界人士一致好评。 2010年3月10日,人文哲学社重组《水底文房》出版中心,成立《鲛人在岸》出版中心。 2010年3月16日,人文哲学社开展了第一次“哲学的基本知识”学术讲座,并取得显著成效。 2010年3月29日,人文哲学社与青协共同在光华校区举行了以“一元钱、一瓶水、一份情”为主题的大型募捐活动,四川电视台、四川广播台、成都电视台、成都商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2010年4月15日,人文哲学社在树德两校区发行《鲛人在岸》杂志,受到老师同学的好评。 2010年5月4日,人文哲学社召开第一届全体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修改了《成都树德中学人文哲学社章程(试行)》、通过了重组社团组织机构的议案,确立了学术研究中心、文化传媒中心、活动筹备中心为社团宣传人文主义精神的三大阵营,并将《鲛人在岸》杂志设立为代社刊。 2010年5月中旬到6月上旬,人文哲学社发起并在校团委学生会的协助下成功举办了历时二十余天的第一届树德辩论赛,并将以“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的辩论精神融入树德文化。 2010年7月12日,人文哲学社应邀出席第一届成都市高中生低碳论坛。当日下午与该论坛主办方成都市“软慈善联盟”达成共识,人文哲学社加入其主席团,持有该联盟部分管理权。 2010年7月下旬,人文哲学社应资阳市第一中学学生会之邀,对资阳市第一中学《天空》文学社进行友好访问。 2010年9月上旬,人文哲学社第一届社员相继退社,人文哲学社因第二届社员的加入而更加生机焕发。 2010年10月20日,人文哲学社召开第二届全体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成都树德中学人文哲学社关于加强社团对外合作的若干建议》。迄今为止,人文哲学社已与全国三十多个学生社团建立长期学术交流合作关系。 2010年11月15日,人文哲学社在成都多所中学发行《鲛人在岸》杂志第三期,受到老师同学的好评。 2010年11月27日,人文哲学社文化传媒中心记者团进驻第二届树德模拟联合国大会,并当天出版了《树德模联报》,受到主办方一致好评。 2010年12月11日—14日,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机制研究分会和教育杂志社联合举办的“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优秀校内报刊颁奖活动暨校园文化建设研讨会”在四川省成都市举行,全国各地中小学校的400多名领导和校内报刊负责人参加会议。我社社刊《鲛人在岸》荣获“最佳社团刊二等奖”,人文哲学社社长、《鲛人在岸》杂志主编吴芃亲临会场参加颁奖。 社团章程成都树德中学人文哲学社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树德中学人文哲学社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是由树德中学学生自行发起,由学校团委、德育处指导的人文类综合型学生社团。本社原名为人文哲学社。本社现中文全称为:四川省成都树德中学人文哲学社(简称“人文哲学社“或“人联社”)。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和任务是将独立的人文精神、以人为本的世界观结合在一起,通过社会实践丰富和繁荣树德校园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第四条 本社崇尚独立的人文精神,真诚严谨的思考态度。 第五条 本社的工作方针:创新、服务、双赢 第六条 本社社团精神:用心于事,用心成事。 第二章 社员 第七条 树德中学所有崇尚人文主义精神的初一、二年级,高一、二年级的同学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加入人文哲学社。 第八条 想加入人文哲学社的同学,需要认真填写注册单,提交并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将正式吸收成为人文哲学社的社员。 第九条 本社设置并妥善保存社员登记簿,其中记录社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级、入社日期、离社日期、离社原因等主要事项。 第十条 社员权利: 1、社员有参加人文哲学社工作,承担人文哲学社任务的权利。 2、社员有对人文哲学社活动以及组织方式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社员有监督理事会和社长工作的权利。社员有权旁听理事会会议,并享有建议权。 3、社员享有活动申请的权利,即社员可以提出一个活动设想,人文哲学社理事组将考察活动的可行度与作用,如果决定实施,将组成此活动的项目小组,具体实施本项目,项目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对本活动热心的社员,人手不够由理事会抽调人员支持。 4、社员在人文哲学社内部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5、社员有申请成为人文哲学社理事、项目负责人、部门组负责人的权利。在社员提出申请5日内,人文哲学社理事会将给予商议并执行商议结果。 6、社员享有人文哲学社信息的服务,包括讲座信息,书籍信息,课程信息等方面。 7、社员有权借阅本社的图书、电子音像资料。 8、社员有自由退出人文哲学社的权利,但是离社需要向人文哲学社社员管理人员或者社长发出离社通知。 第十一条 社员义务: 1、在本人文哲学社活动中,社员有遵守、执行并维护本社章程和理事会决议的义务。 2、社员在承担人文哲学社委托任务或者工作时,需要积极,负责,及时的完成。 3、社员有维护本社团结,维护本社的形象,声誉的义务。不得在任何场合作出有损人文哲学社形象,声誉的事情。在出游,或者校外活动中,有维护树德中学形象,声誉的义务。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1、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决议,造成恶劣后果的; 2、严重扰乱本社日常工作的; 3、破坏本社团结,影响严重的; 4、公开诋毁本社,造成恶劣影响的; 5、盗用本社名义从事违纪、违法活动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社实行理事会监督下的社长负责制。 第十四条 理事会 (一)理事会为本社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理事会起着对社长的监督作用,并对本社的重大举措和活动有决定权。理事会保留弹劾社长、罢免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开除社员会籍的权利。 (二)本社理事会有5名理事组成,其中一名任理事长,理事数目视情况可以有1~2名的浮动。理事增加,重大活动决议,需要有3名或3名以上理事的参与。理事会议事实行民主表决制,对于涉及本社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4/5通过后方能执行;对于一般社务事项,半数通过后即可执行。 (三)理事长、理事应由关心并参与本社工作,正直、热情并有较强工作能力的社员担任。理事要求能较快的对人文哲学社工作,活动给以反应与参与。 (四)理事会每两周短会一次,理事务必全体到场(特殊原因可提前请假)。 (五)理事长由社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讨论,决议产生。理事长负责联络理事会成员,召开理事会会议。 (六)理事退任时可推荐1~2名理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生效。理事会也可自行决议邀请热心社员担任理事,或者接受社员申请。 (七)理事会成员要退出理事会或退社需提前三周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 第十五条 社长 (一)社长是人文哲学社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安排人文哲学社日常的工作和活动。 (二)社长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对外代表本社。社长在社团法律意义上代表本社。 (三)本社设社长1人,社长助理1人。 (四)社长通过选举产生。社长助理由社长提名,理事会半数通过生效。社长助理协助社长进行各项工作。 (五)社长任期原则上为一个学年。社长有权召开理事会议,并有权保留理事会的解散权。 第十六条 换届 (一)换届会议在每年春季学期期末举行,进行本学期工作总结,换届会议由现任社长主持。 (二)在换届会议上将产生下学期社长,理事会成员。 (三)理事在没有申请退任情况下,默认连任。理事补选办法参照第十四条。 (四)社长可以申请连任。 (五)如果社长申请退任,由前任社长和理事会提名1~3名,经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产生;若仅有一名候选人,则对其投信任票,当票数少于半数时,需要重新提名。 (六)社长产生后,由社长提名理事长,理事会讨论、表决生效。 (七)社长确定之后,应由社长尽快向理事会提交人文哲学社各方面主要负责人名单以及下学期工作计划,经理事会通过生效。 第十七条 组织,工作机构设置 为了便于组织管理和开展社务工作,本人文哲学社需要一些组织,工作人员。分散管理社员会籍、外联活动、宣传活动,学术研究等几个方面。这些组织,工作人员协助社长开展日常工作。各工作人员要求互相扶持,积极负责。学术研究中心、文化传媒中心、活动筹备中心为社团宣传人文主义精神的三大阵营。并设立财务处、档案处、宣传处。各部门设立正、副负责人各一人。 第十八条 人文哲学社活动组织 (一)各负责人主动组织各自的活动,并及时向社长提交活动计划和总结。 (二)各负责人应备有活动记录。各负责人离任时须将活动记录移交下任负责人或者社长。 (三)各负责人与社长,其他负责人协调关系服从理事会的宗旨、决议。 第十九条 本社社刊 《鲛人在岸》杂志为本社代社刊。 第二十条 本社顾问 本社常任顾问为陈俐老师。本社可聘请临时顾问和临时指导老师,具体事宜由理事会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社理事会。 成都树德中学人文哲学社 社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大道东一段1341号树德中学(光华校区) 邮政编码 61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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