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人文意识 |
释义 | 人文意识即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指人类的文化精神。一般以为,“人文”范畴起源于14世纪欧洲的资产阶级文艺复兴时期,是文艺复兴文化的基本范畴。 当时的人文主义思潮,针对以基督教神学为中心的封建文化,热衷于发掘古希腊、罗马的文化遗产,对其语言文字、自然科学和哲学进行研究,提倡一种以人和自然为研究对象的非神学的世俗文化。人文主义反对中世纪扬神抑人的观点,反对神学禁欲主义和所谓“来世”观念,反对封建等级束缚,反对教会的经院哲学和蒙昧主义等,而重视人的价值,强调人的高贵,赞美人的力量,颂扬人的特性和理想,提倡尊重人的独立人格,发展人的事业,满足人的欲求,认为人是生来平等的,肯定个人的品德、才能和努力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因而具有一种鲜明的资产阶级启蒙性质。当时的人文主义学者借用拉丁文humanits(人文学)来界定这种学说。人文学的产生,意味着一种以世俗的人为中心,提倡人性或人道的新的世界观、价值观开始取代宗教神学的旧世界观、价值观,因此,人文精神又可以称以人间的世俗现象为中心和衡量取舍尺度的批判神学中心的精神。事实上,这种启蒙意义的人文,乃是翻译时对《易传》“人文”概念的借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