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
释义 | 考试介绍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由县(或市)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具体承办的统计行业的资格考试。考试的承办机关应当事先公布考试大纲、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务规则、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 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包含两个部分。鉴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三部分组成,即《统计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统计实务考试大纲》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2007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总结几年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吸收各地有益的建议。 为什么参加考试新修订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且参加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否则视其填报的报表为非法报表。已经在岗的统计人员,未评定统计从业资格的,也应参加考试,取得统计从业的资格。可见在法律中早已明确提出统计从业资格证的重要性。统计从业资格市场需求量庞大,例如在经济领域,如今全球化经济飞速发展,在经济贸易中亟需统计行业熟悉ISO标准的专业人才,对着经济规模的增大,需求的人才也会越来越多。 报名条件1.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 (一)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免考条件: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考试科目及题型1.科目《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2.题型: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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