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权益拆分 |
释义 | 2009年上海、深圳纷纷挂牌创立“文化产权交易所”,并得到2010年3月底九部委共同制订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强力支持。“权益拆分”交易模式是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制度层面的创新举措。 所谓“权益拆分”,就是将一件实物的所有权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各种收益进行拆分。投资人可以通过认购拆分的份数,来获得投资标的物的部分所有权及相关权益,从而也获得基于这些权益所带来的远期或当期的收益。举例来讲,我们将数件艺术品组合成一个资产包,然后将资产包的所有权“切”成10000份,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份额”,获取艺术品增值带来的投资回报,同时,这些“份额”可以在文交所的交易平台上随时流通,流通中同样可以获得“价差”带来的回报。 从金融行业的角度看, “权益拆分” 逆于“艺术品投资基金”。基金的基本原理是,从普通投资者按照等额的“份额”募集定额的资金,然后通过确定的投资组合和策略获得投资回报;而“权益拆分”的基本原理是,先募集一定量的艺术品,然后将其所有权或收益权拆分成“份额”,由普通投资者购买,并在自由流通买卖之中获得增值回报; 从艺术行业的角度看,“权益拆分”模式给艺术品市场带来积极影响至少可以概括为两点:第一,以当代艺术品市场为例,它可以规范艺术家与画廊之间的代理关系,让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形成规范的市场梯队,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独立第四方平台,让产业链条中的每一级单位获得平衡的市场机会;第二,以近现代及古代的艺术品市场为例,它可以让稀缺的艺术品资源演化为一种投资产品,让普通投资者分享艺术品增值带来的回报,让这些珍贵的艺术文明成果不是“深藏”于个别人手中,发挥其传播社会文明的教化作用。通过流通获得回报。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及深圳市天禄琳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为“权益拆分”交易模式的创立和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4月30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代表在“艺术北京”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提出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核心模式是一个字“拆”;2010年5月14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开业,在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宣部部长刘云山等领导汇报工作时,正式使用了“权益拆分”的概念,并用“所有权份额”来正式定义文交所的发行标的;2010年6月,叶强先生完成论文《“权益拆分”模式为艺术品市场带来新选择》,并在国家艺术类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详细论述了权益产分模式在艺术品行业的应用及机制设计。2010年7月3日,经过半年时间的周密筹备,天禄琳琅作为深圳文化产权所的首家交易商,成功发布了基于“权益拆分”模式的首个资产包,《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1号艺术品资产包——杨培江美术作品所有权份额》,并于8月18日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该资产包配置了学术价值极高的四幅油画及风格唯美的八幅宣纸彩墨作品,发行总价为200万,拆分为1000份,公开发行600份。 艺术品行业是“权益拆分”交易模式的试验田,正如叶强先生的论文中所言;“我们有理由相信“权益拆分”是将无形的文化资产与金融资本进行对接的探索之路,这种模式会给产业链条上的各方带来新的积极选择,当然,任何创新行为都存在风险,都存在不可预测的问题,这就需要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群策群力,探寻一种积极的改进,形成更好的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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