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曲棍球规则 |
释义 | 曲棍球又称草地曲棍球,是奥运会项目中历史最为悠久和光辉的项目之一。曲棍球(Hockey)这一名称起源于法语,意思是牧羊人的棍杖。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体育项目之一,曲棍球的出现要比最初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早1200年或者更多。比赛时两队各11名运动员上场。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分上、下两个半时,中间休息5~10分钟。进1球得1分,以射入对方球门多者为胜。男、女曲棍球分别于1908年和1980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曲棍球比赛中必须顾及其他运动员的安全。 简介曲棍球场地长91.40米,宽55米。球门高2.14米,宽3.66米。球棍长80 ~95厘米,球重156~163克。比赛时两队各11名运动员上场。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分上、下两个半时,中间休息5~10分钟。进1球得1分,以射入对方球门多者为胜。男、女曲棍球分别于1908年和1980年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 为了使曲棍球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曲棍球运动在新千年之际正经历着一场基本的改变。 为了促进得分,曲棍球--在世界的某些偏僻地区称之为场地曲棍球,已经从其比赛规则中取消了越位。一名进攻球员在向有利于得分的位置移动时再不用担心必须保证球或一名防守方球员处在自己的前面。 曲棍球规则比赛 曲棍球比赛是在两个11人的球队之间进行的,每个队的目的就是将球攻进对方的球门。比赛分为上下半场,每半场35分钟,进球多的队获胜。 除守门员以外,其他球员只能用球棍击球,如故意用脚或身体的其他任何部位击球都将被处罚。木制的钩形球棍的左侧为平面,右侧为凸面。球员只能用平面的一侧击球。守门员在射门区内可以用身体的任何部位阻止进球得分。 比赛开始 比赛开始时,双方队长投掷硬币。获胜的一方选择开始进攻端,另一方则在中场开球。在下半场时,双方交换场地,上半场未开球的一方中场开球。 中场开球时,双方球员列于自己的半场,由指定的一个球员从中场点将球击向处在至少1米开外的一个队友。然后开球的一方努力将球攻向对方的球门,而防守方则尽力断球而转入进攻。进球得分后要由丢分的一方从中场开球,在每次补时开始也要从中场开球。 比赛重新开始 如果球被击出边线,则由对方将球击向自己的队友而恢复比赛。如果球由进攻方球员击出端线外,则由防守方击球恢复比赛。 当双方同时犯规,球被射入球员的衣服里,或者比赛因球员受伤或其他原因而中断时,都要采取争球来重新开始比赛。争球的地点由裁判选择,但距离端线至少要14。6米远。球放在双方各一名球员之间,这两名球员将自己的球棒交替击向地面和对方球棒三次后击球。在争球时其他球员必须站在5米开外。 长角球和近角球(也称惩罚性角球) 如果防守球员无意识地将球击出自己一方的端线,则判给进攻方一个长角球,即由攻方球员在距角旗5米远处发球。 如果守方球员故意将球击出己方端线,则判给攻方短角球,即由攻方球员在端线上距最近一个门柱约9米处发处任意球,将球发给恰好在射门区外的队友而形成射门。守方可以有5名球员,包括守门员站在端线后,只要攻方一开球,他们立刻就可以向球的方向进攻。 点球 当守方球员在射门区内利用故意犯规来阻止进球或阻止攻方球员得分时,判攻方罚点球。在射门区内非故意犯规阻止进球也可被判罚点球。罚点球时,将球放在距球门6。4米远的地方,守方只能有守门员防守,一名攻方球员将球直接球射向球门。 得分 当球越过球门线而进入球门时就算得分。但是,唯独曲棍球,只有在射门区内射门才有效。当守门员违反点球规则而阻止进球时判攻方得分。 危险动作 由于球(重量为156-163克,周长为224-235毫米)和球棒都可能产生危险,因此球员不能将球棒举过头顶或有危险动作。除射门外,球员通常不允许空中击球。由裁判来判断高于地面的球所产生的危险度。 阻碍 与许多运动不同,在曲棍球中不允许球员用身体或球棒护球或阻碍对手击球。这样做或者以身体妨碍对方都被判为阻碍犯规。 其他规则 如果守门员压在球上,可被视为阻碍犯规。如果一个球员故意犯规,行为不当或有危险动作,可受到警告(绿牌),暂停其比赛5分钟(黄牌)或逐出比赛(红牌)的处分。被替换下场的球员随后可重新参加比赛。比赛由两名裁判主持,他们分管各自半场的判决。 比赛场 比赛场地的长度为91.4米,宽度为55米。中线横穿将场地一分为二。在每个端球门前各有一个距球门14.6米的弧,所形成的D形区域被称为射门区。球门的宽度为3.66米,高度为2.14米。 书名:曲棍球规则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审定 ISBN: 价格: 发行地:北京 出版社:人民体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1956 页数:25页 开本:14cm 一般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1956年9月审定 内容摘要曲棍球(hockey)全名“草地曲棍球”,但在平坦的土地上也可以比赛。曲棍球集中了足球、冰球的特点,是一项竞争性很强的球类运动项目,是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 曲棍球由白皮革制成,小而硬。比赛是在长91、40米,宽55米的场地上进行。每队上场队员十一人,上场队员必须手拿一根长不超过1米的带有弯头的球棍参加比赛。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分上、下两个半场,中间休息5到10分钟。男子、女子分别进行比赛,胜负以双方进球多少计算。 比赛用球有两种。一种是球的外壳为白色皮革,球心为软木和麻线。这种球是长期以来一直使用的球。另一种是塑胶球,它是随着60年代后期人造草地球场的出现为了防水而采用的。球的重量为156~163克,球的圆周长为22.4~23.5厘米。球棍为木质,由棍头和棍柄两部分拼接组成。棍头部分使用的是桑木,比较坚硬。根柄部分是由数层竹和藤粘合而成,具有一定的弹性。球棍的重量为340~794克,由队员自己选用,长度一般不超过1米。比赛时男运动员应着运动衫、短裤及长袜,女运动员应着运动衫,短裙(不得短过膝盖以上17.5厘米)及长袜。守门员服装和队员相同,但上衣颜色要与双方队员都有区别,穿戴护垫、手套和面罩,并穿用靴鞋,以便踢球或挡球。 换人(规则1.(a)至(b)) (a)各种水平的比赛中,均可在规则许可的范围内采用"滚动式换人"的方法。 (b)换人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队员,必须是根据竞赛规程的要求上报并得到批准的报名表上登记的队员。 (c)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重新上场,替换其他队员。 (d)受罚下场的队员在受罚期间不得由他人替换。 (e)判罚短角球或点球后不得替换队员,但因伤必须替换下场的队员例外。 (f)除守门员外,场上队员应在赛前与裁判员商定的场地一侧的中线处进入或离开场地。守门员的替换则在弧内进行。 (g)同队的一名队员离开场地后,替换他的队员才可以上场。每队一次最多可替换两名队员。 (h)除非另有商定,或有指定的技术官员负责,由领队或队长控制换人过程。 (i)除替换因伤下场的队员外,替换队员时不停止计时。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均按"不良行为"予以判罚。 延误时间(规则10.(a)) 如果一名队员已站好发球(或罚球)的位置,其他队员也已站好位置,而过了超出合理的一段时间才发球(或罚球),即可视为拖延时间,这一点也适用于裁判员鸣哨,指示开始罚点球后的情况。 高球(规则12.I.(e)(h)) 必须依据高球在被打起处,在飞行过程中以及落地处的危险情况做出判罚的决定,应在出现危险的地点实施判罚,而不一定从球被打起处判罚。 (a)如果危险发生在球被打起处,必须在球被打起处实施判罚。 (b)如果危险发生在球落地处,必须在球落地处实施判罚。 (c)如果危险发生在球的飞行过程中,则应在球被打起处实施判罚。 惟一的例外是:不论哪个队的队员在球的飞行区域做出不必要的危险动作。 应特别注意在5码内有对方队员朝球跑来时的推挑球或挑球动作。这时几乎肯定会有危险,应予以判罚。 (d)球被故意挑起后落入弧内,应在球被挑起处罚任意球。 重要的是应认识到,并非所有进入弧内的高球都在禁止之列。对挑起的高球落地后又弹入弧内的情况,应完全依其危险性加以判断。对球被击离地面进入弧内的情况,也应完全依其危险性加以判断。 (e)允许将球从倒在地上的对方队员的身体上方,或对方队员置于地上的球棍上方挑过去,只要挑球没有危险或不至造成危险。 必须使接高球的队员有安全接球的机会。如果球被打起时该队员周围没有其他队员,在球被该队员触到并落地前,对方队员不得进入距球5码的范围内。这样做应判罚任意球。 在长角球固定配合中,从端线击入弧内队员之中的高球是危险的,应予以判罚。 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对每一个击离地面的长角球都应判罚,稍微离开地面,打到无人地带或周围只有一人处的高球,不应判罚。然而尽管如此,如果裁判员 认为,球被打到周围没人的一名防守队员那里后,由于击来的球离开了地面而从该队员的球棍上危险的弹起,那么应予判罚的原先击长角球的队员,而不是防守队员。 守门员的权利(规则12) 守门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把球从横梁上或立柱旁挡出或垫出,不违犯规则12.I.(i)。但这只能作为对对方击、推、挑、推挑等射门的反应才被允许。用手推动静止的球是不允许的,必须按规则12中的判罚规定予以判罚。只要不危险或不至造成危险,允许守门员在弧内超过肩部用棍挡球。 守门员的危险动作(规则12) 守门员倒地 罚短角球时,禁止守门员在第一次射门前故意在门前倒地。 本解释仅涉及罚短角球时在第一次射门前守门员故意在门前倒地,并不禁止他滑动脚步抢球或跃起救球。 对守门员在第一次射门后在门前倒地防守球门,不应以本解释予以判罚。 对下述各点应予以注意: (a)守门员在能触到球的范围内可以滑动脚步或跃起。 (b)球触到防守队员或出弧5码以外,守门员可以倒地。 (c)守门员被射门的假动作晃倒后又试图站起,不算犯规。 (d)守门员被射门的假动作晃倒故意躺在地上不起,应判罚点球。 (e)第一次射门后,守门员可以以任何方式防守球门。 一般认为,裁判员判断守门员倒地是在第一次射门前还是射门后,是极为困难的。因此,裁判员只有对守门员犯规确信无疑时才能判罚。 对比赛来说,裁判员确认第一次射门前球被进攻队员停稳或触到防守队员,较之检查守门员的站位(从而忽略上一点)更为重要。 守门员在第一次射门前在门前倒地,应视为危险动作。因此按规则的精神属故意行为。对这样倒地的守门员,相应的判罚是: 第一次犯规:点球; 第二次犯规:点球十绿牌; 第三次犯规:点球十黄牌,然后红牌 危险动作有针对他人的,也有针对自己的。 我们极力主张守门员穿戴护具,因为我们认为,这个位置本身存在遭受球甚至球棍造成的危险的可能性。 穿戴护具并不意味着守门员可以不公正地对待其他运动员,头朝前扑向对方队员或猛踢球或对方队员的球棍这一类动作应受到判罚。 守门员的受罚出场(规则1和12.IV) 根据规则I.(a)"每队有一名守门员上场,或指定一名场上队员享有守门员的特权"的规定,守门员被罚下场后,队长必须对下述两点做出选择: (a)以另一名守门员替换受罚下场的守门员,或: (b)指定一名场上队员穿戴必要的头盔和护具(必须给他这样做的时间)。 如果选择(a)项,替补守门员必须换下一名场上队员,以确保该队在场上只有10名队员。 如果选择(b)项,该队在场上也只有10名队员,竞赛规程可能要求替补守门员任何时候都穿戴护具,并按照对场上守门员相同的要求行事。因此,尽管这名临时顶替的守门员可以在弧外用球棍打球,但不得以任何不同于穿戴完整护具的前任守门员方式行事。 守门员暂时受罚结束时,队长面临下述选择: (a)如果受罚守门员返回场上,仍担任守门员,原先替换他的守门员应脱掉护具,成为一名普通场上队员。 在上述(a)项情况下,原来的替补守门员不再担任场上队员,应正式换人。如果原来受罚的守门员不再上场而由另一名队员代替(作为普通场上队员),也应按正常方式换人。 (b)在上述(b)项情况下,则受罚的守门员返回场上,原来顶替他的守门员重新成为普通场上队员。原来受罚的守门员也可以按规定由另一名守门员替换。 场上普通队员的受罚下场(规则12) 除对犯规行为予以各种判罚外,裁判员还有权在必要时警告运动员并(或)罚其出场。规则很明确,这种权力是对已有的判罚的补充,而不是取代判罚。因此,应谨慎使用这种权力,而且应有明确的目的。裁判员必须记住,在开赛不久后对犯规亮牌,即对后面的比赛定下了判例。前后保持一致是很重要的,因此用牌前应慎重考虑。 对各种牌的使用顺序,没有一定的规定。使用牌的主要目的是把决定传达给另一名裁判员、运动员、技术官员和观众。对很多种犯规行为可以用牌,但在使用上也有一些一般的原则。某些情况下(当然并不常见),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可能会因不同的犯规而领到两张绿牌,甚至两张黄牌。对已领到过牌的犯规,再次发生时则不应再出示同样颜色的牌。对同一名运动员出示第二张黄牌时,尽管犯规不同于第一次,受罚下场的时间一般应比第一次长。对已领到一张黄牌的运动员,不能再出示绿牌。裁判员应对运动员领牌情况及受罚时间作出记录,并在中场休息时相互交流和确认有关情况。对任何带有暴力的犯规,不应出示同一颜色的牌。 身体阻拦和干扰(规则12) 在过去的几年里,对曲棍球比赛中阻拦的解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主要是由于人造草皮(使球和运动员能迅速改变方向)得到广泛使用,人们希望比赛更为流畅,发展并保护控球技术。 现就当前对阻拦的解释做一说明。这里,主要是提供一些可能用到的原则,而不是详细介绍可能出现阻拦的每一种情况。实际上,这里主要涉及两种主要的场上情况。 站在原地的接球队员 过去考虑的只是接球队员所面对的方向,而不是接球队员和抢球队员试图做什么。现在的原则是: 站在原地的接球队员可能会面对任何方向。 责任在于进入位置的抢球队员,也就是说,为能合理地抢球,需要绕过接球队员跑动。 因此,抢球队员不得冲撞接球队员,并以此造成对方阻拦的印象。任何这类动作都坚决予以判罚。 接球队员接到球后,必须离开原地,移动方向不限(当然,不得与抢球队员相撞)。 也就是说,允许接球队员接球,并运球前进,而本来可以不同接球队员接触也能做出抢球动作的抢球队员进入抢球位置,自然应负责任。 运动中的接球队员。 这方面有很多不同的情况,因此这里只能提出一些进行必要的判断所遵循的原则。 概括这些原则的一个方法是考虑抢球队员的位置、意图和时机。 与上述同原地站立的接球队员的关系一样,责任也在处于或在需要时跑进可以合理抢球位置的抢球队员身上。即使抢球队员曾经处于正确的位置上,判接球队员阻拦之前也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必须有抢球的意图,从本质上说,必须是抢球队员试图把球棍伸向球。 向球伸棍这一动作的时机必须准确,因为在抢球队员到达抢球位置并试图抢球前,有球队员可以向任何方向运球,离开原来的位置。 这就是当前对阻拦的解释的实质:允许运动员接球,然后向任何方向运球或传球,而只有当他在处于正确位置的对方队员试图抢球的情况下实施阻拦时,才判其阻拦。 也就是说,应给有球队员控球的机会,只有当他实际进行阻拦时才应判罚,而不是判罚可能存在的阻拦意图。 制造犯规和故意犯规(规则12) 一场比赛会由于阻拦而中断多次。这种中断,有些是由于人为制造的犯规而发生的。这意味着迫使对方队员无意犯规。 迫使对方队员进入阻拦位置(常常表现为冲向对方队员或在对方队员的头上挥动球棍),是必须予以判罚的行为。 规则12.I.(e)规定,不得故意将球击到对方队员的脚上、腿上、或身体上。如果运动员这样做,裁判员可决定让比赛继续进行,或判对方罚任意球或短角球(如果是防守队员在本方弧内犯规)。 应该指出的是,对规则12.I.(f)的指南说:"球打到脚上或身体上,不一定都是犯规。"这里强调的是,如果球"打"到脚上。而不是脚故意"踢球",就不算犯规,当然,如果脚踢球是对方队员造成的,就更不能算犯规。 在很多情况下,运动员会故意犯规,以使本队获得利益,他们的做法有:判任意球后把球打走或踢开、把球拾起带走后再还给对方、用手打球或超过肩部用棍打球。对所有故意犯规,都应按规则中制定的判罚规定予以判罚。比赛开始时严厉的判罚往往可避免同样的犯规再次发生。 不过,如果这样的判罚仍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则应实施判罚5.(i)和5.(ii)。判罚5.(iii)则只宜在极个别的情况下使用。 不良行为(规则12) (1)很多情况下,运动员会故意犯规,以使本队获得利益。他们的做法有: 判任意球后把球打走或踢开。 把球拾起带走后再还给对方。 对所有故意犯规的行为,都应按规则中的判罚规定予以判罚。比赛开始阶段严厉的判罚往往可避免同样的犯规再次发生。 不过,如果这样的判罚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则应出示绿牌或黄牌。 (2)有时,即使运动员会反对,裁判员也应做出反向判罚的决定。对"不良行为"的这一解释是十分重要的,反向判罚时,裁判员应再次鸣哨,并指明新的判罚方向及造成这一新的判罚结果的运动员。 当然,加重判罚也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例如,在防守一方不服从判决时,将进攻一方在25码线内罚任意球改为罚短角球。但要注意,在本例中不能把短角球改为点球。 越位(规则13) 进攻队员被判越位,并不是由于他所处的位置,而是由于他在所处位置上的行动。不能让他的行动使自己的队获得利益或影响对方的比赛。关键的一点是本队另一名队员最后一次触球时他所处的位置。运动员运球,即使没有向同伴传球,也应视为触球,这时同伴所处的位置可能会影响防守队员。防守队员抢球,甚至触到了球,也不能改变越位队员的越位性质。 任意球(规则14) 规则14.(a)要求:应在犯规地点罚任意球(例外情况见规则14.(a)),而且在推球或击球前应把球放稳。 关于罚球地点,裁判员必须稍微放宽一些。但是,如果运动员通过违反上述规则而使本方获得利益,则必须改由对方罚任意球。而对球必须放稳的要求。则一点都不能放宽。如果防守队员在弧内或25码区内连续违反本规则,甚至可判对方罚短角球。 应该指出的是,推球或击球后球的位置发生移动时,才算完成罚球动作。把球棍放在球上不算完成罚球动作。 裁判员应该记住,一方面要求在推球或击球时防守队员离开球5码以外,另一方面也应在判罚他们之前给他们足够的时间这样做。任意球不一定都要等到他们离开5码后才开始罚。这样做会影响比赛的流畅性。然而,不管对方队员采用何种拖延手段(如不离开5码、把球打走或控制一段时间后才给对方),都应予以适当的判罚。如果连续犯规,则应加重判罚。 裁判员不应对每一个被稍微打起的任意球都予以判罚,只要打地滚球的意图是明显的,而且击球本身不危险或不至造成危险,就不必判罚。 短角球(规则15) 1、罚短角球时,球在弧外被停住或自行停住之前,或触到防守队员的身体之前,不得射门。在第一次射门完成之前,守门员应保持用双脚支撑身体的姿势。 2、停球时必须将球停住,但允许球在原地旋转。人工草皮上有时会发生这种情况。 3、并不要求必须用球棍把球停住,球也可能会自行停止滚动。 4、第一次击球射门,如果球越过球门线时的高度超过了后挡板或侧挡板,即使由于触到防守队员的球棍或身体后向下反弹而触到了板档,也必须予以判罚。只要没有危险,球在越过球门线前的飞行过程中可以高于后挡板或侧挡板。 5、"第一击"是指球被停住后的第一次击球射门,而不管在停球前后进攻队员传过或垫过多少次,只要球未触到防守队员的球棍或身体。如果球触到防守队员的身体或球棍,则有关危险动作的规则开始适用。 6、在罚短角球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如果球运行到弧的外沿5码以外,短角球即被视为转入正常比赛,因此这时只适用有关危险动作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不再要求球被停住后再射门。 7、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第一击时;球越过球门线时不得高于后挡板或侧档板的顶部。 8、第一次击球(或其他射门方式)后的每一次射门仍受有关危险动作的规则的制约。 9、只要符合有关危险动作的规则,推挑起或挑起的高球任何时候都是允许的。 10、只要弧内门前有人,每一次射门打起的高球都可能是危险的。 11、必须特别注意防守队员提前越过球门线或端线的犯规。 12、有些运动员主罚短角球时,采用的是不同于传统的击球或推球的方式。这是一种拖球的动作:球从后脚后面的某一位置被向前拖,过了前脚以后才离开球棍。只要用球棍的正面打球,而且只打一次,这种动作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说,在推球过程中,球不能离开棍头然后再与其接触。 点球(规则16) 防守队员在弧内故意对有球或可能得到球的对方队员犯规,应判罚点球。 16码成(规则17.II.a) 规则规定,最多可在距球门线或端线16码处推球或击球。最近,有的运动员在距球门线或端线近20码处推球或击球,这是不能允许的。 竞赛规则要点:1、比赛:比赛在两队之间进行,同一时间内每队上场队员不多于11人。在整场比赛过程中,每队必须始终有一名守门员上场;每队最多可以替换16名队员。比赛分两个半场进行,各3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每射入对方球门一球得1分,以双方最后得分多少判定胜负。 2、短角球:短角球是指防守队员在本方22.9米线内有意犯规或在射门弧内无意犯规,被裁判员判罚短角球。防守一方只允许5名队员(包括守门员在内)站在球门内、外的端线后,对短角球进行防守。而攻方没有人员的限制,除发球队员外其余全部站在射门弧外,当球被发出后双方队员才能进入射门弧。短角球是攻守双方队员在射门弧中进行攻门与防守的一种技、战术对抗。在世界级比赛中,短角球进球数约占总进球数的50%左右,而且世界强队短角球成功率在20%以上。在某种程度上,短角球成功率的高低是比赛取胜的关键。 3、罚球:守方队员在射门弧内阻止了可能进球的犯规,或在射门弧内对有球的、有机会得球的对方队员故意犯规将被判罚为点球。除射门外,不得故意将球击起。当一个高球导致队员合理地躲闪,就被视为危险,此时判对方在造成危险动作发生处罚球。只要不造成危险,可以用推挑球或挑球的动作打起高球。运动员不得将球棍举到其他队员的头部上方;不得接触、控制或干扰对方队员的身体、球棍或服装;不得用球棍的背面打球;不得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停球、踢球、推球、拣球、抛球或持球。 观赛礼仪在判罚短角球和点球时,全场应保持安静,因为这两种罚球都要听到裁判员的哨音才能触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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