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情人杜拉斯 |
释义 | 出版信息作 者: (法)安德烈亚著,胡小跃 译 出 版 社: 作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1 字 数: 100000 版 次: 1 页 数: 205 印刷时间: 2007-1-1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06338752 包 装: 精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小说 >> 情感 内容简介杜拉斯以小说《情人》闻名于世,但她生活中的情人与她演绎的爱情故事比她的小说更传奇、更有戏剧性。在她众多的情人当中,扬·安德烈亚是非常特别的一个,因为他和杜拉斯的爱情是一种“不可能的爱情。从这本书上来看,他好像自由了,虽然文字还摆脱不了昔日的痕迹。他无意暴露杜拉斯的隐私,但他笔下的世界在我们看来仍那么神奇,杜拉斯在作品中和生活中留下了无数个谜,扬也许是一把解密的钥匙,尽管不是万能的钥匙。扬在书中告诉我们,《情人》并不是杜拉斯写出来的,而是扬一个字一个字在打字机上敲出来的,那个“坐在走廊里的男人”和那个“灰眼睛的小男孩”原来就是扬;电影《大西洋》中那个看不清脸的侧影、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原来也是他的杰作。本书是一部意识流小说,一部动人的抒情散文:时空打乱了,回忆、插叙、倒叙混在一起,维系它们的是爱情。当然,他的叙述和回忆也不乏惊世骇俗的的故事、情节和细节。熟读杜拉斯的人还能在书中读出浓郁的“杜拉斯味”来,从语言、语气到结构、句法…… 编辑推荐初次相遇就是《塔吉尼亚的小马群》。第一次读,第一次喜欢。后来,我抛开了一切,抛开了所有别的书,只读她的作品。我是一个真正的读者:我立即就爱上了她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本书。我读了又读,把书中的句子完整地抄写在纸上。我想成为这个名字,抄她所写的东西,让自己模糊不清,成为一只抄写她的文字的手。对我来说,杜拉斯成了文字本身。 作者简介玛格丽特·杜拉斯(1914-1996)是法国当代最著名的女小说家、剧作家和电影艺术家。她于1914年4月4日出生在越南嘉定,父母都是小学教师。她四岁丧父,童年的苦难和母亲的悲惨命运影响了她的一生。 杜拉斯十八岁时来到巴黎求学,获巴黎大学法学学士和政治学学士学位,从1935年到1941年在法国移民部担任秘书,并与罗贝尔·安泰尔姆结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安泰尔姆曾被关进集中营,后来他娶莫尼克为妻,直到1990年去世。 杜拉斯以小说《厚颜无耻之辈》(1943)开始她的文学天涯。她的作品不仅内容丰富,体裁多样,而且尤其注重文体,具有新颖独特的风格。她早期的小说《太平洋大堤》(1950)充分反映了童年时代的贫困生活,还有不少作品也是以印度支那的社会现实为题材的。《直布罗陀海峡的水手》(1952)等充满了镜头般的画面和口语式的对话,因此,大都被改编成影片;后来的小说如《塔吉尼亚的小马》(1953),《琴声如诉》(1958),《洛尔·V.斯坦的迷醉》(1964)等则善于打破传统的叙述模式,把虚构与现实融为一体,因而使她一度被认为是新小说派作家,其实她的小说只是在手法上与新小说类似,重视文体的诗意和音乐性,但在构思方面却大不相同,她在作品中描绘贫富对立和人的欲望,是在以独特的方式揭露社会现实。杜拉斯在戏剧和电影方面同样成就卓著,她分别在1965、1968和1984年出版了三部戏剧集,在1983年还获得了法兰西学院的戏剧大奖。作为法国重要的电影流派“左岸派”的成员,她不仅写出了《广岛之恋》(1960)、《长别离》(1961)这样出色的电影剧本,而且从1965年起亲自担任导演,从创作优秀影片《印度之歌》(1974)开始,每年都有一两部影片问世,而且有不少获得了国际大奖。 杜拉斯的六十余种作品始终拥有广泛的读者和观众,其中最著名的是杜拉斯在七十岁时发表的小说《情人》(1984)。在这部十分通俗的、富有异国情调的作品里,她以惊人的坦率回忆了自己十六岁时在印度支那与一个中国情人的初恋,荣获了当年的龚古尔文学奖,并且立即被译成各种文字,至今售出250万册以上,使她成为当今世界上最负盛名的法语作家。后来在得知她的初恋情人死去的消息以后,她又把《情人》改写为《北方的中国情人》(1991)。尽管小说中与她有关的人都已去世,她的回忆已无所顾忌,笔触也更为大胆,用在情人的生理方面的笔墨远比《情人》要多,对乱伦、同性恋的描写也达到了赤裸裸的程度,但是她始终没有说出她的初恋情人的名字,只是用“她”来代表少女,用“中国人”来指她的情人。 ——扬·安德烈亚 精彩书评你们相拥,在巴黎的塞纳河畔,你指着河水说,那是湄公河。杨重复着《中国北方的情人》中的“这里是S.塔拉,过了河还是S.塔拉……”,世界哪里都是一样的,爱情都是有你没他,有他没你的结局。爱一个人,需要忘却自己,爱到深处都是“死”,不是让他“死”,就是看着自己慢慢一点一点消失,变成另外一个人。 你是懂得这个道理的,所以你说你从来没有一天停止过爱你丈夫,于是选择与他分居;你说你从来没有忘记过中国情人,于是先离他而去,与他们的爱情永远留在你的记忆中,每天陪着你。放手是放他们一条生路,他们依然活得象自己,你依然是杜拉斯,爱情也依然还活在你对他们的思念和回忆里。可到了生命最终,你怕了,你输了,你没有放开杨,从此你死的那天,把他也带进了坟墓,爱情还在,世间已经没有杜拉斯了,而那个叫杨的男人活的猪狗不如。 我曾经是多么羡慕把爱情写得如此简单的你,和把谋杀写得那么浪漫的阿嘉莎,我还记得你描写高潮时的那句“大海无边,如此简单而已。”当时佩服的五体投地,虽然文中的主语场景常词不搭意,混乱不清,都没关系,你不是写给别人看的,你只为自己写作。我多么希望主宰这简洁干练的文字的女人一如文字一样,洞察一切的天真,毫不在乎的勇气。恰恰相反,文字后面的窒息和沉重才是你每日所食,每夜所思。 作品试读献给 卡西娅,德里尔街的第一个年轻女读者 1 我想谈谈1980年夏到1996年3月3日这十六年当中的事。谈谈我跟她共同生活的那些岁月。 我说的是“她”。 我总是难以说出她的名字。我无法说出她的名字。除非写出来。我从来不曾以“你”称呼她。有时,她希望我这样称呼她,希望我以“你”称她,希望我能直呼她的名字。但我叫不出来,这个名字无法从我嘴里说出来。对她来说,这是一种痛苦。我知道,我看出来了。然而,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想,我可能不小心以“你”叫过她两三回。我看见她露出了笑容。孩子般的笑容。一种出自内心的欢欣。要是我一直跟她这么亲近那该多好! 我叫不出她的名字,我想是因为我首次读到这个名字,看到这个名字看到她的名和姓,这个名字马上把我迷住了。这个笔名。这个化名。这个作者的名字。总之,我喜欢这个名字。我永远喜欢这个名字。 事情就是这样。 我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康城1,我在那个城市学哲学,马莱伯中学法国高等师范学校文科预备班。我读的是《塔吉尼亚的小马群》。当时,我和克里斯蒂娜 · B和贝内迪克特 · L同住一个套间。我是在套间里发现那本书的,书是贝内迪克特的,被扔在地上,混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书中。我是偶然看到的。这是一种一见钟情。我开始喝苦康巴利酒。我只喜欢喝这种酒。在康城的小酒吧里,要找到可并不容易。 所以,初次相遇就是《塔吉尼亚的小马群》。第一次读,第一次喜欢。后来,我抛开了一切,抛开了所有别的书:康德、黑格尔、斯宾诺莎、司汤达、马居斯和别的哲学家或作家的书。我开始读她所有的书,所有的书名,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文字。 作者的名字越来越使我心醉神迷。我亲手把她的名字抄在一张白色的纸上。有时,我试着模仿她的签名。 什么时候见到她的真模样?我记不清了。我忘了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她的照片的。 我扔下了所有别的书,只读她的作品。这个作者,我对她一无所知,我并不认识她。谁也没有跟我提起过这个名字。然而,我从此以后再也离不开她了。这已成定局。我是一个真正的读者:我立即就爱上了她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本书。我读了又读,把书中的句子完整地抄写在纸上。我想成为这个名字,抄她所写的东西,让自己模糊不清,成为一只抄写她的文字的手。对我来说,杜拉斯成了文字本身。 我喝着康巴利酒。 在我所读的东西和我这个人(我现在还是这样)之间,有一种神奇的巧合。在她和我之间,在杜拉斯这个名字和我——扬之间,有一种巧合。 读她的书是孤独的。我无法跟任何人谈她的书。我怕谈她的书。要是遭到别人的嘲讽怎么办?要是别人不喜欢,或不怎么喜欢,或喜欢得不够,那怎么办?所以,我宁愿缄口不语,把话留在心里,接着读她的书。独自读,躲起来读,羞耻地读。 我已经想把她留给自己了,我已经想保护她了。她已经跟我在一起,但她本人还不知道。我是一个读者,第一读者,因为我喜欢她写的所有文字,全部文字,毫无保留。“杜拉斯”这个由三个字组成的名字,我全身心地爱它。它刚好落在我头上。我再也没有离开她,我无法离开她,永远也不能,她也同样。 当时我还不知道,故事其实已经开始了。 1975年,康城的“吕克斯”电影院在放《印度之歌》。电影放完后,她来参加一场讨论会。当时,导演习惯前来与公众交谈。必须组织一些讨论。我想买一大束鲜花,但又不敢买。我害羞。怎么在座无虚席的大厅里献花?怎样才能对付那些讥笑嘲讽和插科打诨?我没有买花。我口袋里有一本《摧毁吧,她说》。我想要一个签名。灯光重新亮了起来。她出现了,她穿着电影制片人送给她的那件栗色皮背心,穿着那条大家都熟悉的鸡爪状花纹的裙子,脚蹬威士顿式的高帮皮鞋。那条裙子她一穿就是二十年。那件背心,她后来给我穿了,是借给我穿的。那件背心质量很好,是软皮的。 “扬,我不能离开它,我不能把它给你。我太喜欢这件背心了。我很乐意借你几天,好让你跟我一起出去。” 这是几年后她对我说的话。 我坐在第一排,就在她对面。我提了一个问题,我弄糊涂了。她笑了,帮助我,好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并且作了回答。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什么都没听见。我看到她站在那里,面对座无虚席的大厅,我都替她害怕。怕人们不喜欢这部电影,不喜欢《印度之歌》。好像这有可能似的,好像这事会发生一样,好像人们会伤害她一样。我看见她感到痛苦了。对她来说,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她喜欢这部电影,就像这部电影不是她拍的似的。她发疯似的爱上了这部电影,爱上了副领事的叫喊,爱上了德尔菲娜 · 塞里格1,爱上了安娜-玛丽 · 斯特莱特2的红裙子,爱上了卡洛斯 · 达莱西奥3的探戈。她绝对喜欢《印度之歌》,喜欢布洛涅森林边上、印度边缘那座破败的宫殿。加尔各答就在这里,在法国。我看见她了,我看见她了。她怕别人破坏这些形象、这些文字和这一音乐。我害怕但我想给她献花,但愿大家都保持沉默。但愿就我一个人在这家电影院里。看《印度之歌》。就她和我。 问答结束了。还有十来个大学生围在她身边。我掏出《摧毁吧,她说》请她签名。她签了。我对她说:“我想给您写信。”她给了我她在巴黎的地址。她说:“您可以照这个地址给我写信。”然后又说:“我渴了。我想喝杯啤酒。”我们就到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酒吧去。她喝了一杯啤酒,然后说:“我要回特鲁维尔去了。”几个年轻人陪着她。她上了一辆小汽车,是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开的。她把我扔在康城火车站对面的那家叫做“出发”的小酒吧里。我和其他人在一起,还有几个人留下来喝咖啡。我口袋里有一本《摧毁吧,她说》,上面有她的签名和地址:巴黎,第六区,圣伯努瓦路五号。 故事开始了。第二天,我就写了一封信。以后便再也没有停止过。我一直在写。信很短,每天写好几封。有时,我几天不写,然后又开始写。我新写了一封信,但我从来不看自己写的东西,我立即把信寄走。我不想留着它。我给她寄了几箱信。我不期望回信。没有回信可等。我什么都不等。但我在等待。我继续按那个地址写信。那条马路我并不认识,那个套间我并不熟悉。我甚至不知道这些信她是不是都看了。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我给这些书的作者写了几句话。那个女人,《印度之歌》放完后我在电影院里见过她。 让娜 · 莫罗1歌唱那场传奇式的爱情。我买了唱片。我别的不听,只听这张唱片。只听莫罗的声音和卡洛斯 · 达莱西奥的探戈。我被迷住了。我也跟着唱。我不等她的回信,然而,我还是希望她能回。希望她会回,希望她会给我写信。没有回答。没有。哪怕写一句亲切的话,礼貌礼貌也好,比如说“感谢您”,“我非常高兴收到您的信”之类。没有。没有任何回音。写几句亲切的话,礼貌的话,这不是她的风格。决不。我应该知道这一点,因为我读了她的书。我让自己天真地这样想:总有一天,她会给我写一个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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