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释义

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情况简介

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营造大学生创业的营造良好环境,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去年成功创建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市北区泰山路新建一个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现中心已进入到内部装修阶段,预计今年8月底正式启用。

创业中心以促进全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全市产业振兴、促进创新人才成长为指导思想,坚持大学生创业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相结合、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努力建成功能齐全、环境优越、全国一流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创业就业综合服务平台。

创业中心计划入驻企业200余家,安排2000名左右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年实现税收约500万元。其中,1-3层为综合服务区域,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小额担保贷款、培训、网络支持以及物业餐饮等服务。4-17层为企业孵化区域,规划了350余个房间作为入驻企业的办公场所。

“一条龙”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场地、小额贷款、项目推介、市场论证、专家指导、市场拓展、成果展示等创业服务。开辟专门场地吸引归国留学人员和高端人才创业企业入驻,并根据创业者不同的历程提供全程化帮扶。

“一体化”创业实训平台。依托创业培训专业机构和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根据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为大学生等创业者提供公司仿真、沙盘模拟、SIYB(创办并改善你的企业)等创业技能培训。

“一站式”就业办理平台。为大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人事代理、报到落户、海外学位学历认证、档案管理等就业服务。

“一网通”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大型网络平台,实现就业岗位对接、远程视频招聘、网络模拟等功能,为大学生和企业搭建创业就业信息化服务金桥。

“一家人”交流发展平台。成立青岛市创业者协会及高端人才创业沙龙,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汇聚资源,提供交流服务,促进共同发展。

创业中心的扶持政策

享受房租补贴。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高端人才创办的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其它企业第一年享受8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20万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放宽注册条件,申请试营业,并可在三年内减免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市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在2009年1月1日后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自谋职业扶持金。

本市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一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入驻企业享受青岛市见习基地有关政策,具体规定按《青岛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入驻企业的员工可优惠参加创业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给予免费。

招聘未就业特困家庭大学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各高校在创业中心设立科技研发创业园的,给予一定优惠。

对创业成绩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优先推荐享受国家、省、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各类优惠政策。

入驻企业在办理市人才市场主办的工作学习网会员业务时可享受95折优惠,入驻企业内部员工参加远程专科本科学历教育可享受300元学费优惠。

入驻企业还享受市北区制定的有关扶持政策:

1.市北区籍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创业中心创办企业,并且本人已投缴社会保险的,由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2.吸纳市北区籍毕业5年内大学生就业,与其签订2年以上合同且投缴社会保险的,由区财政给予企业每人每月1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3.从市北区外迁入和新注册企业纳税中区财政实得部分分别按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比例返还创业中心,由创业中心按照入驻企业考核情况进行奖励。

以上政策可以叠加兑现。

创业中心的入驻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和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办企业可申请入驻:

1.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环境保护、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其他有利于青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

2.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进行研发等经营的企业。

特困家庭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端人才创办企业可申请入驻:

1.具有发展前景良好的优质创业项目;

2.对大学生创业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3.入驻3个月内完成吸纳大学生就业任务,并保证入驻后每年每10平方米安排1名青岛籍大学生就业或见习。

符合以下条件的大中型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训机构可申请入驻:

1.能够提供适合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在创业中心进行科技研发;

2.具有专业培训机构能够对大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3.入驻3个月内完成吸纳大学生就业任务,并保证入驻后每年每10平方米安排1名青岛籍大学生就业或见习。

创业中心的申报程序

符合入驻创业中心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填写《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企业入驻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或所在大学生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并向创业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大学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创业规划书等材料。

在校大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创业规划书等材料。

已经创办企业的大学生,除提供以上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高端人才创办的企业,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创业项目的介绍、前景和目前进展情况,以及拟安置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具体人数、岗位、薪酬等详细情况。

大中型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训机构,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拟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训机构的简介和培训内容、拟安置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具体人数、岗位、薪酬等详细情况。

留学回国人员需填写《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企业入驻申请表》,并向留学回国人员服务部门提供身份证、护照、《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创业规划书等材料。

创业中心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准入驻的企业与创业中心签订《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企业入驻协议》后,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