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成立。现内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办公室等十二个部门,共有正式干部职工46名,平均年龄34.6岁,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8.2%,是一个富有朝气,团结向上的集体。 近年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沁水县委“三转三化三提高”的工作部署和院党组建设“和谐沁检、业务沁检、阳光沁检、效能沁检”的工作思路,继续发扬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优良传统,全院上下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干劲不减,努力学习“苏北精神”,大力弘扬“沁水精神”,着力培育“阳光检察”、“和谐检察”新理念,扎实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04年以来连续四年分别被晋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文明和谐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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