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家嘴楚简 |
释义 | 秦家嘴楚简是1986年1987年出土于湖北江陵秦家嘴三座楚墓的竹简,内容为卜筮祭祷记录。虽然秦家嘴三墓的墓主人生前的社会地位都不很高,或为“士庶人”之属。但表明卜筮祭祷简不仅出于封君级的贵族大墓,也出于社会地位低的“士庶人”之墓中,这有益于理解楚简所反映的宗教的社会属性。 中文名:秦家嘴楚简 简牍年代:公元前340年前后 简牍出土:1986至1987年出土于湖北江陵 出土墓葬:M1、M13和M99 书写字体:楚系文字,楚篆 简牍材质:竹质,墨迹 楚简详述竹简出土1986年5月至1987年6月,湖北荆沙铁路考古队为配合荆沙铁路修建工程,在江陵庙湖鱼场所辖的秦家嘴铁路线段,共发掘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墓105座,其中1号、13号、99号三座小墓出有竹简。 据发掘简报,三座楚墓共出土残简41支(段),其中M1的竹简出土在边箱的底层,上层堆放着垮塌的分板和车马器,竹简均残断,共出残简7支(段);M13竹简出自边箱近头箱一端的底层,共出残简18支(段);M99竹简一部分放在边箱后端底层,一部分散在棺室后端,均残断,计16支(段)。 竹简内容竹简内容为卜筮祭祷记录。其中M1的竹简主要是“祈福于王父”等祈祷类文字;M13竹简为“占之日吉”等占卜内容;M99竹简内容为占“贞之吉无咎”,以及少量遣策。 墓主人根据简文内容,M1墓主人为“凡紫”,卒于公元前283年(楚顷襄王16年)。M99墓主人名“野”,卒于公元前340前后。 秦家嘴M1、M13、M99均为小型墓,墓主的身份当为士或庶民。 楚简研究年代研究秦家嘴99号墓竹简内有占卜者“范获”,应即天星观楚简(天星观1号楚墓)的“范获志”,此人也见望山楚简(望山1号墓简)。 秦家嘴99号墓竹简与天星观1号楚墓为同时期,可以以两者的纪年来证明。简文中有“秦客公孙鞅聘于楚之岁,八月庚子之日,野以其有病之……”公孙鞅对楚的聘问,不可能有多次,所以“秦客公孙鞅聘于楚之岁”应是天星观楚简的“秦客公孙鞅问王于戚郢之岁”,即公元前340年(即秦孝公二十二年、楚宣王三十年)。这一年楚历八月己卯朔,庚子是二十二日,相符合。 历史研究秦家嘴1号墓竹简第1简,释文为:“周客韩无王于宋东之岁,冬夕之月,辛未之日,紫以其有疾之故,筮之于胡囗曰:有祟。” “周客”,按竹简惯例是指周王室派来的使臣。这一纪年讲的是周朝使臣在宋东晋见楚王之事。“韩无”当为使臣之名,而于“无”下脱一“问”或类似之字。 楚王在宋东接见周王来使,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史记·宋世家》言宋王偃之末,“齐湣王与魏、楚伐宋,杀王偃,遂灭宋而三分其地”,《汉书·地理志》也说宋“为齐、楚、魏所灭,参分其地。魏得其梁、陈留,齐得其济阴、东平,楚得其沛。” 齐湣王攻宋,实际不仅一次,这由出土的长沙马王堆帛书《战国策》可以证明。据缪文远研究,齐曾于公元前288年、公元前287年和公元前286年曾三次攻宋,并于第三次攻宋时终将宋国吞灭。 公元前284年,燕、韩、赵、魏、秦五国伐齐。燕军在乐毅指挥下进入齐都临淄,并在五年内攻下齐国七十二城。楚国在伐齐战争中的地位是很微妙的。《史记·田齐世家》称:“燕、秦、楚、三晋合谋,各出锐师,以伐败我济西”,《楚世家》云:“楚王与秦、三晋、燕共伐齐,取淮北”,这样,楚是站在五国一侧的,然而《田齐世家》又说:“楚使淖齿将兵救齐,因相齐湣王”,与《战国策·齐策六》所言“燕之伐齐之时,楚王使将军将万人而佐齐”对照,楚又站在齐国一边。由此,楚当时是前后不一,并且使用了两面的手法,先与五国合谋,随后又派淖齿助齐,而收取淮北则是其实际的目的。 淮北指今江苏、山东之间的地带,也即是原来宋国的东部,《汉志》说楚分宋得沛,也应即指同一件事。《楚世家》讲“楚王”伐齐,取淮北,秦家嘴M1竹简所记楚王在宋东当是此时。 简文“冬夕之月”是楚历第一月亥月,当为公元前283年(楚顷襄王16年)。“辛未之日”,因该月癸丑朔,是19日。楚王时在新收得的淮北即宋东,因而周使到那里去见他。 墓主研究秦家嘴M1:1简文“紫以其有疾之故,筮之于胡囗曰”和M1:2简文“凡紫囗云”来看,这个叫“紫”或“凡紫”的人当是秦家嘴M1的墓主人。《左传·襄公十二年》:“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杜预注:“六国皆周公之支子,别封为国,共祖周公。”《广韵·凡韵》:“凡,姓。周公子凡伯之后。”由此可知,“凡”为姬姓,乃周公之后,则凡紫并非楚同姓之人。《庄子·田子方》:“楚王与凡君坐,少焉,楚王左右曰:凡亡者三。”此凡君或与楚文王同时。若然,则此凡国当与楚国邻近。 秦家嘴M13第4简“……顺至新父母众鬼,戠牛,酒食”,简文中“新父母”即“亲父母”,而称“众鬼”,按《礼记·祭法》:“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可知秦家嘴M13墓主生前当为“庶士庶人”之属。第8简简文出现“连嚣”,传世文献写作“连敖”,亦见楚玺、长沙燕客铜量铭文、曾侯乙墓和包山楚简,在曾侯乙墓竹简中甚至以御车者身份出现,可见其身份地位并不高,当为楚国基层社会之下级官吏。 虽然秦家嘴三墓的墓主人生前的社会地位都不很高,或为“士庶人”之属,其中M13墓主带有官职,略高于其他二墓。但表明卜筮祭祷简不仅出于封君级的贵族大墓,也出于社会地位低的“士庶人”之墓中,这对于理解楚简所反映的宗教的社会属性是有帮助的。 研究著述竹简尚未正式发表。1995年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滕壬生编撰的《楚系简帛文字编》。2005年《湖北大学学报》刊登晏昌贵所著《秦家嘴“卜筮祭祷”简释文辑校》,作者据《楚系简帛文字编》,辑录出秦家嘴一部分简的文字,做了联缀复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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