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汉七玺 |
释义 | 七玺介绍秦、汉皇帝的印玺。七玺由‘传国玺’和‘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六玺和组成。《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三年注引蔡邕《独断》:“皇帝六玺,皆玉螭虎纽,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皆以武都紫泥封之。”又有传国玺,合称为七玺。 传国玉玺“传国玉玺”就材于“和氏璧”,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 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而“汉书”文曰“昊天之命皇帝寿昌”。两者不同,一般指第一种说法。 “传国玉玺” 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嗣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二千余年。然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辄令人扼腕叹息。 《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三年注引蔡邕《独断》:“皇帝六玺,皆玉螭虎纽,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皆以武都紫泥封之。”又有传国玺,合称为七玺。参阅《宋书·礼志》五。 《汉官旧仪》中记载了天子六玺的用法:皇帝行玺——凡封命(诸侯王及官员)用之;皇帝之玺——凡赐诸侯王书用之;皇帝信玺——凡发兵用之;天子行玺——征召大臣用之;天子之玺——策拜外国事务用之;天子信玺——事天地鬼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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