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侵权法重述:纲要 |
释义 | 图书信息作 者: 肯尼斯·S·亚伯拉罕,阿尔伯特·C·泰特,许传玺 等 著 丛 书 名:美国法律重述汉译丛书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62034 出版时间:2006-08-01 版 次:1 页 数:532 装 帧:平装 开 本:32开 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外国法律与港澳台法律 内容简介最初的《侵权法重述》于1923年——美国法律研究院在同年早些时候成立后不久——即开始编撰。因此,与《代理法重述》和《合同法重述》一道,《侵权法重述》是研究院最早的几个项目之一。在随后数年内全面负责该工作的报告人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弗朗西斯·H·博伦(Francis H.Bohlen)教授,虽然起草该《重述》部分章节的助理报告人达7人之多。该《重述》的最后一卷(即第四卷)于1939年出版。 又过了16年后,在1955年,研究院回到侵权法这一主题,对最初《侵权法重述》的各个方面进行回顾和反思,依据其后法律的发展重新表述并常常扩展其规定内容。费时24年才完成的《侵权法重述第二版》最终完全替代了原《重述》;因此,本书未收入原《重述》的任何章节。《侵权法重述第二版》的报告人是跻身20世纪最著名侵权法专家的两位学者:加利福尼亚大学赫斯汀法学院的威廉·L·普若瑟(William L.Prosser)教授和范德比尔特大学的约翰·w·威德(John w.Wade)教授。最初的编撰工作几乎完全是普若瑟完成的,并且前十九章在他仍担任报告人时已被研究院批准、出版。普若瑟在1970年辞职后,威德承担了修改普若瑟的剩余几章的草稿、将其提交研究院批准,并监督其出版的责任。 作者简介许传玺,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士(J.D.);美国耶鲁大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博士;北京大学英语文学专业学士、国际政治与国际组织专业硕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比较法学刊》(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编委;美国比较法学会(The American Society of Comparative Law)理事;2004年入选美国法律研究院(The American Law Institute)。负责翻译原书第1-100页及第227-333页并审校全书。 ·查看全部>> 目录前言美国法律研究院简介侵权法重述第二版第一编 对人身、土地和动产的故意侵害第一章 侵权法重述常用词语释义第二章 对人身权益的故意侵犯第四章 对人身、土地和动产的防卫——收复第七章 对土地专有权益及保持土地现状权益的侵犯第八章 对土地的特权进入第九章 对动产目前及未来占有权益的故意侵犯第二编 过失第十二章 一般原则第十三章 对土地的状况及其使用的责任第十四章 提供动产供他人使用者的责任第十六章 过失责任所必需的因果关系第三编 严格责任第二十章 动物占有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第二十一章 异常危险活动第四编 不当表述第二十二章 造成金钱损失的不当表述与未披露第五编 诽谤第二十四章 侵犯名誉第二十五章 诽谤诉讼的抗辩事由第二十七章 诽谤诉讼中的赔偿计算第六A编 隐私第二十八A章 侵犯隐私第九编 对有益经济关系的干扰第三十七章 对合同或未来合同关系的干扰第十编 以非侵入方式对土地权益的侵犯第四十章 侵扰第十三编 救济第四十七章 赔偿侵权法重述第三版 产品责任第一章 商业产品销售者基于产品销售时的缺陷之责任第四章 一般适用条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 责任的分担 ·查看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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