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乔香婷 |
释义 | 人物简介乔香婷(1944-1984年)女,藁城县南董镇北四公村人,出生于农民家庭。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曾先后任北四公村小学教师,生产队会计,联队会计,村妇联会主任。曾当选为县第八届人大代表。革命烈士。 人物履历乔香婷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尽职尽责。1982年任联队会计期间,她认真清理了第三生产队挪借款物的旧账,追回了117元的干部欠款。有人说:“你是个联队会计,又不参加三队分配,管几年前的欠账干什么”。她说:"只要是集体的东西,就不能攥到几个人的手里,我有责任为社员当好家,理好财”。 北四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以前比较落后。1983年8月,乔香婷接任村妇女主任时,正值全县开展以结扎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突击月活动。乔香婷再过几个月就超出了规定结扎年限,不做结扎完全可以的。但她毫不迟疑,在全村第一个做了结扎手术。在她的带动下,全村大部分适龄妇女做了结扎。1984年4月,她的一个外甥女为躲避上节育环回娘家住,乔香婷知道后,亲自找上门,耐心细致地对其作思想工作,使其采取了节育措施。由于她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从不优亲厚友,促进了全村计划生育的开展。全村270名育龄妇女,除13名因在哺乳期或有其它原因外,其余全部采取了节育措施。一孩化家庭由24户增加到48户,一跃成了全乡计划生育先进村。 人物事迹1983年,北四公村村民黄新友之妻计划外二胎孕,乔香婷动员她做了人工流产,为此引起了黄新友的强烈不满,他对乔香婷怀恨在心,扬言要伺机报复。1984年4月计划生育突击月活动中,村干部动员其妻上了节育环,他更加恼火。要找动员其妻上环的村干部“算账”。乔香婷挺身而出,告诫他,他的野蛮企图将是损人害己的,并说:“我是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切由我负责,请和我说好了”。4月20日晚10时左右,乔香婷在大队开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刚回到家,黄新友携带凶器三棱刀尾随而去向她下了毒手。在与凶犯搏斗中,她右手拇指、中指被削断,头部、两肋、下腹部被刺数刀。当即以身殉职。凶犯杀死乔香婷后,随即将其12岁的儿子残杀,将其14岁的女儿刺成重伤。黄新友自知罪责难逃,于21日晚自杀。 1984年9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追认乔香婷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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